歌唱的审美,是欣赏和表现声乐作品的重要环节,是歌唱修养的重要方面。它被广泛运用到了古今中外的歌曲创作、演出、欣赏之中。歌唱的审美既需要直觉感悟,也需要理性修养。这既是存在每个人身上的一种潜能,又需要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自觉地掌握和运用它,可以获得美丽而奇妙的审美效应,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作品和歌唱,从而实现一个歌唱艺术上的超越。
因此,歌唱者在学习声乐过程中想少走弯路,避免误入歧途,就要明白什么是声音美,即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样声音,也就是要对声音进行审美。只有建立起对声音的正确审美感觉,才能依循这个标准进行歌唱训练,减少盲目性的练习,使声乐学习事半功倍。
声音的美感是以生理感受为基础,通过心理而起作用的,而不是单纯建立在生理上的。片面追求生理上的东西,给我们留下的教训和遗憾已经很多。比如,让学生刻意去感觉、控制气息,横隔膜的升降,声带的肌肉群,等等,结果却使声音失去美感,毫无鲜活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可言。
歌唱声音真正之美,是生理和心理的结合,是自然条件与美感修养和科学方法的辩证统一。
歌声的美感,是歌唱者将作品的思想、情绪注入到歌声当中,通过声音质感呈现的过程,那样的声音更具美感。歌唱的情绪越真实,情感越深切,歌声的美感就会越强。
歌唱美感的培养,除了老师的指导外,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内心去深入体验、领会,要调动各种感觉去感受声音之美。
音色的审美是歌唱准备的重要因素,一个歌唱者或声乐教师必须对歌唱的音色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审美反映。在心理上建立对音色的科学审美观,才能使其尽快获得优美动听的歌声。对于歌唱者来说,如果不去潜心研究音色的美感,就很难建立起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声音。
音乐美是从听觉到视觉再到心灵的一种综合感受,是歌词美、旋律美、声音美的统一,也是作品美和演唱美的统一。好的的作品和好的演唱,其内容和情感无论是欢乐的或是痛苦的都是美的,因为它可以感染听者。即使是悲伤痛苦的情绪,听者也是乐于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的,好的声乐作品可以调动起人们的相关经历和内心体验,产生一种共鸣。艺术的本质,不仅是“模仿”,更是一种真实的内心体验。要想打动别人,首先要打动自己。
好的声乐作品,都会给人以“愉悦”;而差劲的声乐作品,就算是高兴的内容,听起来也会让人很难受,毫无“愉悦”可言。这就是从艺术到艺术美,艺术可以化“丑”为“美”的辩证法。
因此,在歌曲演唱和歌曲创作中,审美是无处不在。每一个字,每一个音,每一个画面意境,每一种情绪体验的感觉和表现,都需将审美贯穿于“二度创作”之中。
歌唱的最终目标就是让观众得到美感,因此在塑造歌曲形象时,一定要符合观众的审美要求,这个审美既是共有的,也是独特的。这样,充分调动起听众的审美情绪和审美体验,这才是听众真正喜欢你的歌唱!这才是艺术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度创作”。它不能脱离原创,又要在原创的基础上升华。审美思维是歌唱者的“二度创作”的必要过程与基本功。这种创作过程,是把无声的词曲变成有血有肉的真的情感、美的声音、活的形象。在这一过程中,综合了歌唱者的审美感觉、思维、情感体验,以及歌唱者的性情气质、声音特色等等。但要特别提出,不能为“展现”而展现,这个展现应是不知不觉地的,是长期学习和修养的一种自然展现。如果你的注意力不在作品的情境上,专门注意自己的声音位置和音色时,只能是舍本逐末,画蛇添足,弄巧成拙,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