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云南文山663000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多、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方多、影响质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点,无论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因此,在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同时,政府必须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得以贯彻执行,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合乎规范,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幕科格水库位于文山市西北部秉烈乡的幕科格村,距文山县城直线距离26.9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以水产养殖及水库下游部分村寨供水的小(1)型综合效益水库。水库径流面积12.7平方公里,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为12.7m,总库容278.9万m3。幕科格水库于1960年建成蓄水,1965年即发现大坝有渗漏现象并日趋恶化,至工程动工前水库的病险已经相当严重,坝右端背水坡出现浑水,并有流土现象,水库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2010年12月1日,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的批复,按设计要求对幕科格水库动工进行除险加固,目前已完工通过验收。现结合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实际,浅议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加强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
在办理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的监督手续前,重点核查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是否按时到位,严格按投标承诺兑现;开工前后,重点检查以建设单位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包括在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保证体系以及勘测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和规章制度建设等,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保证各质量管理体系自始至终都要运转和发挥作用。
2对参建单位除险加固的主要项目及重大问题处理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避免发生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在质量管理中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所有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并按质量检查规范进行检查。如对帷幕灌浆施工采取了以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a、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的要求及《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中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
b、所有材料均要有材质证明,并作过质量鉴定,所有试验成果及配合比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才实施应用;
c、灌浆孔的位置、深度等严格按施工详图进行,测量成果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进行施工。
d、钻孔遇到裂隙、断层、涌水、掉钻、严重漏水等地段要作详细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时积极研究具体处理措施,保证了工程正常施工;
e、帷幕灌浆的浆液拌制严格按合同文件、施工详图及有关规范执行,浆液配比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部门试验确定,并随配随用,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f、灌浆工作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马上处理,尽早恢复灌浆。在灌浆过程中如发现冒浆、串浆、大量吃浆等其它特殊情况,除按《SL62—94》有关规定处理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帷幕灌浆工程的质量检查,主要通过检查孔的钻进、取芯、检查、压(注)水试验情况结合直观观测,检查孔检查成果:灌浆工程共施工检查孔13个孔,检查(压水规范五点法)压(注)水试验60段,其中检查压水试验22段,检查注水试验66段,在检查压水试验中,基岩压水全部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q≤10Lu),其中最大值为2.50Lu,最小值为0.03Lu,平均值为0.48Lu;与灌浆前的5.43Lu相比减弱了91.2%,在注水试验中,坝土注水全部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k≤1×10-4cm/s),最大值为5.0×10-5cm/s,最小值为2.9×10-7cm/s,平均值为1.6x10-6cm/s,与灌浆前的2.5×10-3cm/s相比减弱了99.9%。
3竣工验收监督
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单位工程完工之后,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进行了外观质量评定。施工单位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提交给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然后质量监督部门再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结果,结合外观质量评定结果和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及质量检测资料的核查情况,核定该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文山市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共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15个分部工程,257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经过质量评定全部合格,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工程施工中所使用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质量合格,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工程试运行情况正常,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l76—2007)的有关规定,文山市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4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实施对文山市幕科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突出问题。
a、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设置,县(市)不设质量总站分部,这样不利于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在设置方式上文山市采取挂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方式。因此在质监机构中,既有行政性质又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等多种性质。在职能上也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有交叉,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难以界定。在项目质量监督分工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事权分工办法。
b、人员不足,经费有限。由于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专职质监人员配备更少,又缺乏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检测手段,使得在工作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督的难度比较大;数据的抽查验证检测工作量大,有时难以独立完成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使质量监督工作失去应有的严肃件和权威性。
5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a、完善体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就应该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也应由现在的三级设置改为四级设置,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不论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还是专门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能,其在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执法地位是一致的,机构性质应确定为行政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的工作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在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做法上,应侧重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推行强制性的第三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改变竣工验收前的质量等级核定为质量专项验收。
b、明确职能。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一是按照国家制定并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对所辖水利建设市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一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管,进行工程质量的专项验收。对其他类别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参建单位开展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三是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组织政府设置的质量奖项评选。
c、加强队伍建设。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难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发布实施,对强化政府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是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二是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d、增加投入。一是在现行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二是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收取质量监督费,提高收取到位率。三是根据质量监督费实际收取的情况将质量监督机构的费用部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以上三条途径增加质量监督的投入,以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6结束语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标准为依据,以技术检验、计量检测为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活动。本人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几年来,深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需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还需要全面掌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从而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2008年11月第9次印刷
[2]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培训教材
[3]云南省水利水电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选编
作者简介:
曹兰芳、女、1976年12月、2006年7月中央广播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大专)、文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员、水工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