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企业员工持股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企业部分股权,委托一个专门机构作为社会团体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再由该专门机构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管理按股分享红利的一种新型股权安排形式,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企业融资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其2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受到购股资金来源单一、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金融业务管理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制约,企业的经营绩效并没有得到明显好转。因此,如何进行我国企业员工持股金融税收法制建设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第一章“国内外员工持股制度研究综述”,主要介绍了员工持股制度的产生背景、国内外理论、概念界定及其类型、特点和意义。通过对中美员工持股进行比较,指出两者在资金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上的差异。并指出购股资金来源单一、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管理操作简单等这些不规范运作,已严重制约着我国员工持股的发展。第二章“国内外员工持股资金来源比较”,从与金融有关的员工持股资金来源问题入手进行分析,提出要借鉴西方国家ESOP的成功做法,充分利用信贷手段来解决目前主要以员工现金出资作为购股资金来源的问题。第三章“员工持股信托法制建设”中,提出根据国外的立法实践和我国《信托法》的实施,将信托引入员工持股,可以解决持股主体、融资、股权管理、双重征税、预留股份、股份内部转让和继承等很多法律障碍。并提出完善员工持股信托登记、实行信托收益税收优惠、提高信托资金规模标准和放宽信托机构异地经营限制的立法建议。在第四章“员工持股银行税收证券法制建设”中,对商业银行法、税法、证券法领域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建议要放宽银行信贷政策,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规范公司及持股员工主体资格和完善员工持股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采用综合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在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员工持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治经济制度进行创新,以期对于我国员工持股在金融税收领域的立法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创新之处在于,首次在金融税收法制领域对企业员工持股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员工持股信托模式在我国发展的环境基础、限制条件及立法完善建议,此后又分别在银行法、税法、证券法等金融税收法制领域提出了法规上和政策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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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员工持股论文; 金融税收法制建设论文; 员工持股信托论文; 资金来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