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65;2中共运城市委党校山西运城044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深入,哲学体系的改造和重建问题巳经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本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建构原则进行分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建构原则;
1“体系”建构原则的作用及其确定
我们知道,辩证法的范畴逻辑是人的认识逻辑的再现,而人类认识的逻辑,则不过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辩证法的反映,因此,唯物辩证哲学范畴体系建构原则的确立,也有其客观依据。为了确定正确的建构原则,勾画一合理的结构模式,先明确“原则”的依据和意义。我认为,“原则”对于“体系”建构的作用主要在于:一是集中地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旧哲学的本质特征,科学地规定它的性质、对象、价值和功能等等;二是高度地概括唯物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揭示它的内在联系,为确定合理(辩证)的结构模式提供逻辑主线,三是从整体(或总体)上体现对立统一规律是“体系”的核心,指明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统一是一切范畴(概念)自身固有的辩证木质……。由此可见,所谓建构原则,不仅直接决定“体系”的结构模式,而且关系着哲学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实质。因此,确定和掌握正确的建构原则,既是建立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前提,又是藉以衡量一种理论模式是否合理的“标尺”,从而对于新时期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犷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这个道理,近十多年来理论界热心于哲学体系改革的人们,曾就如何扬弃传统的“板块结构护模式,建构一体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逻辑,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先后提出了诸如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同一的原则,辩证法与唯物论相一致的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原则,以及实践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等等,以作为重建唯物辩证哲学范畴体系的思想依据。显而易见,上述种种,有的并不表征唯物辩证哲学体系的总特征,而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或环节,因而不配称做“体系”的建构原则。那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逻辑建构的指导思想究竟应当包含些什么原则?它们之间相互的内部联系又是怎样的呢?这正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2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建构原则
2.1实践原则
实践观点既然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建构原则,那么,它在哲学教学体系中究竟如何呈现?这是多年来困扰中国哲学教学体系重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一些哲学教材中,实践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观点的地位虽然得到承认,但是却没有突破原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板块的结构,仅仅是在原来结构的基础上附加上实践观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实践观点并没有内在地贯穿于整个教学体系之中。而在另一些哲学教材中,实践观点固然力求贯穿始终,但往往是用“实践”简单地取代传统教科书中的“物质”观念,仍然是一种抽象的实践观。这些做法都没有真正地将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原则”来重建哲学教学体系。因此,如何体现实践观点的建构性原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叙述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实践观点的建构性作用,首要的就是将实践观点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和内在线索’这样才能体现出实践观点的基础性地位和总体性功能。事实上马克思本人在考察所有哲学问题时都是以社会历史和人的实践活动作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各种具体哲学观点都是在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中呈现出来的,如世界观、自然观、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观等。可见,离开了科学的实践观,就无法理解其他各种基本观点。在此一点上,《概论》就是将实践观点作为整个教材的逻辑起点和内在线索,从而充分体现了实践现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中的建构性作用。作为致思取向的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演绎中必然体现为一系列方法论原则。在认识和把握现实世界的过程中,这种从实践观点所生发出来的方法论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关系”的观点而非“实体”的观点去把握现实世界。传统的形而上学都是在超验的实体的基础上演化出种种抽象的关系,如自然与社会、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超越,恰好是实现了这种思维方式的倒转,即不是从超验的实体出发来谈关系,而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来谈现实世界,将本体问题置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关系中。因为只有从关系分析人手,才能真正把现实世界讲清楚,离开了关系,很难避免陷入抽象的本体或实体的误区。二是从“生成论”的角度而非“预成论”的角度去把握现实世界。马克思在把握现实世界时,鲜明地主张生成论而反对预成论。因此,马克思不是像以前的自然哲学家那样非历史地或超历史地看待整个世界,而是将其放到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来加以考察。按照这样的观点’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是既定的,而是随着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断生成和变化着的。三是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视角去把握现实世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随着实证科学脱离形而上学而给自己划定了单独的活动范围,现实世界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人的实践过程中生成的,是在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哲学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人自己身上,“形而上学变得枯燥乏味了”,传统的唯物主义也变得“片面了”,能代表时代精神的新哲学将是“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与此同时,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也就具有了唯物主义的内涵,认为现实的人只能从现实的活动来理解。所以,重视人说到底就是重视人的实践活动,坚持实践的观点与坚持唯物主义是一致的。
2.2客观性原则
现代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的功能取决于系统的要素和结构,要强化和有效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功能,就必须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具有与时代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注入新的时代精神和科学活力,哲学的体系是哲学的内容和形式的内在统一,一种哲学体不的内部结构,直接地表现为哲学概念、范畴、命题、原理之间的逻辑展开和逻辑秩序,间接地再现着哲学研究对象的内部联系和实际关系。哲学的体系结构是它所涉及的对象世界的客观逻辑结构的哲学表现,哲学的理论内容则是它所涉及的对象世界的哲学掌握.哲学的功能,首先在于它以一定的哲学概念、范畴、命题和原理之间的逻辑联系,再现着对象世界的各种要素、层次、关系之间的现实联系。正是由于哲学以一种哲学理论的方式掌握着对象世界,才能对人们的与这对象世界相关的实践活动发挥指导的功能.哲学的对象域与功能域之间的对应性和相关性,决定了要强化哲学的功能,必须着眼于正确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并进而丰富和发展它的理论内容,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具有承担其功能的内在能力。
2.3主体性原则
以人作为主体对人属世界的自觉能动掌握和对人属世界的自觉能动创造为基本线索和基本内容。坚持主体性原则,包含着双重的意义。一是全部哲学研究工作都要从有利于强化人类作为主体的地位、素质和能力这个基本点出发,并且把在这方面发挥和实现的程度看作检验哲学研究水平为基本标准之一。二是要研究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人的主体性的发生前提、生成条件和主体性的实现方式和实现过程,研究人作为主体而存在和活动的规律性。
2.4整体性原则
哲学是一内涵十分丰富的思想体系,它的内容涉及人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到今天,在该哲学的名下,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原理和概念,这些思想、原理和概念,不仅关涉到世界的总体存在和本质,也关涉到世界存在的各个层次和方面。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指的对象存在的层次性特点,我们可以分层次地建构起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完整性,正取决于该哲学体系的层次性。研究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可以建立一个整体性体系,即能够从总体上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较为全面的体系,又可以根据不同的任务或不同的对象,建立起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分立的体系。
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重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之一,是传播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载体和环节。按照一定的原则去建构,就是要克服我们在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中可能犯的错误,确保这一体系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真正地维护和发展而不是损害马克思主义哲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参考文献:
[1]袁贵仁等.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历史与现状(上册)[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陶富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三版)[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