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

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

内蒙古图书馆邓露茜

摘要: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实质是确保所有民众拥有平等的获取信息的权利,从信息知识获取的视角来保障社会公平,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仍然需要公共图书馆机制来维系社会信息公正,本文主要以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意义为切入点,进一步分析了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我国的基本状况,以期为更好地认识公共图书馆精神,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共图书馆精神;信息公平

一、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意义

(一)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实质

在世界范围内,公共图书馆不仅量多、规模大、面向受众广,同时也收获了最多的大众关注度。公共图书馆同各种社会性运动的交互关联性可以自多元化的视角去观察,基于社会视角出发其余各类图书馆仅代表某种机构,而公共图书馆除了是机构外,还代表着社会制度,其社会性价值体现为它的出现为所有普通民众创设了自主学习知识的空间,象征的是一类社会用来进行知识调配的平衡机制,以确保公民可以获得平等学习知识的权利,自知识获取的层面确保了社会的公平性[1]。

知识的推广普及是确保政治民主化的先决条件,公共图书馆为全体民众创设了免费获取知识的空间,从此意义上来看,公共图书馆为政治民主化的实现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身处于信息化时代,若是拥有适量的学识、科技亦或钱财,民众可以十分容易地通过五花八门的信息传输手段中吸收有用的信息,网络所引导的知识公正重点体现为不同空间间的知识公正,换而言之,便是通过网络,过去知识资源极为紧缺地区的民众能够获取同知识资源充足地区民众大体相当的信息数据[1]。然而,对于落后的发展中地区而言,在信息接收方面严重延迟的现象,不仅欠缺借助互联网自主获得知识的操作技能,自身知识信息的短缺是阻碍这些地区迈向民主化的阻力之一,而公共图书馆则可以担负起为这些地区民众供应知识的职责。

(二)公共图书馆精神遭遇的挑战

公共图书馆可以化身为民主政治推广的催化剂,成为确保社会信息公正的维系机制,这些是立足于无偿服务供应及为全部服务对象提供平等服务的先决基础之上的,也正是由于这些基础性服务,公共图书馆的运营面临严峻的挑战[1]。上世纪70年代起,欧洲图书馆领域开始出现关于有偿还是无偿的大探讨,倡议有偿的探讨者给出了充足、实际的理由,他们却忽略了最为关键的一点,那些被社会视为常识的公共图书馆思想,比如无偿服务、平等化服务等等,不能单纯地自图书馆运行体系的工作诉求来验证可不可以取消。不仅就馆内活动自身展开验证,还探讨了同其关联的经济类课题(比如公共财货的耗费问题)、伦理学、社会学问题(比如弱势、残障群体的帮扶问题)等,此类话题早已越过图书馆学研究的界限,然而,基本上全部的探讨都忽略了一个本质性的话题:若是公共图书馆推行有偿性服务,那么由谁来负责社会弱势人群的信息权益呢?公共图书馆该提供有偿还是无偿服务问题的探讨,当代社会还需不需要公共图书馆机制这一问题直接关联,同时没有更高效的部门或机制出现来替代公共图书馆维系信息公正的作用,公共图书馆精神便不能中道而止,因此,即便理论上的大探讨及实践上的测试一直延续,公共图书馆的本质精神却从未变化。

(三)信息时代的公共图书馆精神

伴随信息科技的飞速进步,当下大众拥有了多种收获信息的渠道,图书馆在以前是唯一社会公共信息机构,现在这一地位已经不再独有,以电视、广播为代表的旧媒体以及先进的网络新媒体在信息传输领域显露出多元化、遍及化、高速化的特征,这些优势是图书馆所不具备的,公共图书馆加入到信息资源的开拓工作中,才能够理论视角来看弊端明显,在弊端得以处理前,公共图书馆难以由机制层面科学地推行有偿服务[1]。另一实际性的问题是,互联网信息业务的崛起并未完全解决好大众自主获取信息的限制性,商业性运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商是以赢取利益为主要的经营目标的,仅仅依靠部分为开拓市场而推行的无偿性服务无法构建起确保民众自主获取信息的有效制度;因而,即便鼓励公共图书馆积极拓展其他的服务手段,试行其他的运营模式,但如机制般存在的公共图书馆在信息化社会的主要职责,依然是为广大民众自主获取知识供以基础性的保障,换而言之,公共图书馆的本质精神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所独有的价值和影响力不可替代。

二、中国的公共图书馆精神

我国近代第一座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出现于二十世纪初,至1910年京师图书馆的开放化,我国的图书馆事业实现了由封建藏书楼向近代化图图书馆的转变,然而,公共图书馆的创建并未推动我国社会构建起完善的社会信息保障机制,在国家主权尚不完整的旧社会时期,国民的生命权益尚无法得以确切保障,信息获取上的自主权只是一种奢望[1]。建国以后,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得以推广进步,然而,在凸显阶级化的政治背景下,同外界缺乏交流的国内图书馆从业人员尚不能准确掌握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全新含义。改革开放之后,国内的政治氛围有了本质的变化,影响公共图书馆观念革新的约束因素已经消除,伴随社会经济的进步,大量硬件设备优越的公共图书馆建设起来,然而,思想上的保守性依然影响着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进步,许多有违公共图书馆精神的行为不断出现,“为决策服务”、“为研究服务”等形式性的口号成为服务目标之一,然而其本质在于脱离平等服务,将服务向拥有信息优势的群体靠拢[1]。我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不能肯定地说此类行为完全背离了公共图书馆精神,但是,我国贫困群体、低文化水平群体更密集,因而更需要秉持公共图书馆机制和精神,以确保社会信息的公正性。

现在,公共图书馆精神已经逐渐化身为促进图书馆事业进步的强效助力因素,我国仍处于发展中状态,距离真正的社会公平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公共图书馆可以为全体国民供以平等化的信息服务,其所引领的社会信息公正无疑是对社会机会不公平的填补,即便当前所拥有的公共图书馆资源尚无法完全确保毫无差别的绝对化信息公平,然而,若是脱离了确保信息知识公正化此一本质职责,社会会遗失一项维系民主公正的工具,于公共图书馆自身而言,也将丧失以之立足于社会的中枢力量[1]。

参考文献

[1]范并思.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J].中国图书馆报,2004,30(2):5-11.

[2]谭祥金.为公共图书馆辩护——“21世纪新图书馆运动论坛”之我见[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2):19-24.

[3]刘亮,付敏,杨玉麟.20世纪新图书馆运动的重新审视与评价[J].江西图书馆学刊,2011(5):1-4.

[4]吴稌年.新图书馆运动中的终身教育思想[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1(1):61-64.

[5]杨军.论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我国的实践[J].图书情报导刊,2012,22(20):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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