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财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通过法律保障而形成的财产权为这一“基础”提供了坚强的保障。现代法治发达国家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方面,有关财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已经比较完备。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在宪法(宪法修正案)中将财产权明确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或限制公民的财产权。作为“宪法的测震仪”,“应用宪法”的刑事诉讼法对公民的财产权保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当然包括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保护。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的目的是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往往采用强制性措施,侦查行为有时必须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例如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自身的特质决定了即使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也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那么违法的侦查行为只能是在更大程度上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而在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在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等方面与侦查机关相比明显处于弱势,甚至有时犯罪嫌疑人的自身都难保,又怎么能顾及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利?所以,加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确立程序法定、司法审查、比例原则等程序性原则,能够起到权力控制权力,防止侦查权力滥用的作用。这些程序性原则已为法治发达国家所广泛采用,并发挥了实效。我国2004年修宪,将财产权明确规定为基本权利。财产权宪法权利性质的确定,更加凸显了在我国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的理念、立法及司法实践三个方面。法治发达国家在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借鉴的范本,我国应当在借鉴法治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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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目录导论0.1 本文研究的目的0.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0.3 本文研究的方法及思路第一章 侦查程序中财产权保护的理论基础1.1 财产权概说1.1.1 财产权的概念及意义1.1.2 财产权的宪法保障1.1.3 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1.2 侦查行为与财产权保护1.2.1 侦查行为与财产权保护的价值1.2.2 侦查行为与财产权保护的冲突与调适第二章 域外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1 域外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2.1.1 德国2.1.2 美国2.1.3 日本2.1.4 域外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共性2.2 域外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2.2.1 程序性原则的功效2.2.2 我国确立财产权保护程序性原则的必要性第三章 我国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的缺失3.1 我国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理念的缺位3.1.1 程序正义理念的缺位3.1.2 无罪推定理念的缺位3.2 我国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立法的缺位3.2.1 财产权保护侦查程序性原则的缺失3.2.2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缺失3.3 我国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实践的缺位3.3.1 缺乏对违法侦查行为的救济途径3.3.2 有关赃款、赃物认定及其处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我国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4.1 确立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保护的理念4.1.1 确立程序正义理念4.1.2 确立无罪推定理念4.2 我国侦查程序中的财产权保护立法的完善4.2.1 确立财产权保护的侦查程序性原则4.2.2 侦查过程中强制性措施的立法完善4.3 我国侦查程序中财产权保护实践的完善4.3.1 完善违法侦查行为的救济途径4.3.2 完善赃款、赃物的认定及其处理程序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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