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资金筹集是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之基和动力之源。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畅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对待与解决好资金筹集——这一制度的首要环节与核心内容。当前正值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方兴未艾之际,只有紧紧围绕“如何不断提高新农保的筹资能力”这一主题,深刻剖析制度资金筹集环节中各种积极因素与不利影响,探析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建立和完善资金筹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新农保资金的不间断供给,从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新农保制度筹资能力为主题,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制度运行的角度进行了动态研究: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民当前所面临的养老危机,提出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存在非均衡的观点(以此为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历程的概述得出问题的症结在于制度筹资能力的结论;其次阐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概念与内涵,并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接着在此基础上,从农民有效需求的角度对当前新农保的筹资能力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总结出新农保筹资能力的制约因素,并系统提出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对策和建议。基于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与发展,在人口老龄化危机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我国广大农民所依赖的“家庭+土地”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然而当前的制度供给难以满足农民社会化养老的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解决好制度的资金等集问题,导致制度筹资能力低下,造成资金供给无法持续。(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有赖于农民、政府以及集体经济三个方面的支撑,其中农民方面的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农民的有效需求即参保意愿以及缴费能力上其主要受到农民的养老观念与养老意愿的影响;政府方面的支撑作用主要有制度设计、财政补贴以及管理服务三个部分(管理服务的可及性农民的制度预期影响其参保意愿);集体经济方面主要是指其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自助意愿。(3)农民对于新农保的有效需求是决定制度筹资能力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农民的参保意愿以及缴费能力其主要受农民的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制度预期等多方面共同影响和决定:财政补贴方面,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的补贴面临很大压力;新农保经办部门的管理面临不少困难,服务满意度有待提高。(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制约因素体现在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两个方面:制度供给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参保意识维持难、二是缴费义务履行难;制度供给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地方政府筹资压力大、二是集体补助难兑现、三是管理服务可及性有待提高。(5)对于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能力的对策和建议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激发农民的参保热情、有效扩大新农保的覆盖范围;二是深化制度建设与完善,促进新农保筹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强化政府补贴责任,确保新农保资金科学供给;四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新农保试点推进顺利进行;五是建立集体补助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多渠道筹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