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经济学用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来解决法律领域中的各种争议和问题,把社会行为抽象成简洁的数学分析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体现了经济分析直观简洁的特质,也体现了法律的社会经济效益目标的价值维度。对法律实际上是如何影响人们的行为、人们面对法律是什么反应、法律为什么是这样、法律应该是什么样才能更好地改善人们的生活和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等问题,法经济学都都作了一一解答。法经济学从提出到现在的逐渐体系化不过短短数十年,却取得了今天的成就并为世人所承认,自有其独到的地方。为了实现模型化的分析研究,法经济学以经济学理性人假设为基础,认为人是其利益最大化者,即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满足自身物质需求而进行的,其把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行为个体抽象为具备基本的效用计算能力的完全自利者。以理性最大化为基础,法经济学研究直接指向个人效用最大化目标,以此为基础达到社会财富最大化并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因此,法经济学一切理论都围绕着理性假设和效用最大化而展开。理性假设下效用最大化基础来源于功利主义对效用的衡量和测度。功利主义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快乐和痛苦的指引下进行的,相应地快乐和痛苦构成了效用的两个相对方面,即正效用和负效用。为了对效用的分析具有可行性,法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价值计算标准,以物质的效用来间接衡量其他各种具体形式的效用,并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以一定的货币量来具体考量各种效用对人的满足,使人们对行为的效用评价(即成本—收益分析)具有统一的标准。基于对个体的理性人假设,在理想自由市场条件下将自动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和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二者的统一的完美状态。然而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理想自由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社会只能通过制度的构建尽量减少市场交易成本以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对交易成本的分析构成了理性最大化假设的重要分析工具。法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市场交易理论研究成果和方法,分析了人们的具体社会行为方式和倾向,提出了如何减少交易成本的制度设计,即如何消除或减少仅凭市场无法解决的诸如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等问题引起的社会交易成本,同时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以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随着法经济学在法学领域的纵深发展,人们对其提出了诸多质疑。尤其是经济分析的广泛应用导致了个体自利的倾向被提升到完全理性的高度,理性人假设远离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具体行为方式。利用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和分析方法,并针对法经济学的理性最大化假设基础,行为法经济学把个体行为的模型化假设还原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丰富感情的“真实人”,指出其具有的情感、非理性成分对理性假设模型下的个体行为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法经济学发起了巨大的挑战。虽然法经济学也承认,对人的理性最大化假设是一种简约的抽象,但其认为现实和模型化假设之间的偏差不足以影响分析的准确性。事实上,现实广泛存在的行为偏差告诉我们完全理性化的假设会导致理论的错误,有悖于社会科学的准确性要求。以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力和有限自利为基础的行为法经济学运用行为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认知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方法,验证了法经济学模型化假设确实存在着众多的不足之处。批判性地修正现有理论将有助于我们全面分析社会法律问题,以引导人们正确行为,并逐渐形成完整的行为法经济学理论体系。针对法经济学的理性最大化假设,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通过对现实社会中人们行为的分析,证明了完全理性化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较大的偏差,为进一步构建行为法经济学理论打下基础。首先,个人偏好的不同将导致人们对效用评价的不一致,进而影响决策过程和结果的误差;其次,个体的认知偏差引起非理性行为,如禀赋效应、过于自信心理作用下导致判断失实,最终偏离理性预期结果;最后,社会的互动性促使个体产生互惠行为和对公平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行为。然而,这种种现象并非表明人类社会行为的不可预测和无章可循;相反,这些分析在于说明复杂的行为背后是有规律的,是能够被描述和加以利用的。因此,在指出这些偏差的同时也分析了现象后面的人类心理根源和社会因素,并适当地给出了法律制度在此时应如何合理控制和引导这些行为以减少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作为一种修正,行为法经济学始终是在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其理论的完善和细化。笔者认为,二者走向融合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由于行为法经济学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许多理论都是片段式的分析研究,更缺乏哲学的基础理论支撑。而且在分析的过程中仅处于定性分析的阶段,还未运用定量分析来具体证实和证伪。因此还有许多工作有待我们去做才能完成理论的体系化。每一种社会理论科学都有一个从发展到完善的过程,只要坚持对已有问题的怀疑态度,以开放的、实践的方法沿着行为法经济学这条具有“人文关怀”的道路走下去,必定能为法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完善带来新的契机,也能为更加合理地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具体问题带来新的方法论基础和理论指导,这才是本文的真正主题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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