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农业投资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两岸关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80年代初期,台商就开始在大陆东南沿海地区进行试探性的投资创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目前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规模和水平都有很大的提高,两岸农业合作从引进台商从事初级农产品的小规模生产开始起步,逐步向资金、品种、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一揽子引进转变,从种养等第一产业,向农产品加工、运销以及旅游休闲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并已拓展到农业科教合作、农业经营管理、水土保持、渔工劳务合作等领域,两岸农业交流从大陆沿海地区拓展到北部、中西部地区。
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了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双赢的发展模式,成为两岸合作当中最活跃和重要的领域。截至2009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在大陆投资发展的台资农业企业有6100多家,投资大陆农业的台资达72亿美元。
一、台商农业投资对大陆农业发展的主要成效
l.弥补了大陆农业投入的不足。祖国大陆长期以来农业投入资金严重不足,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形成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农业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困扰大陆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更是新时期大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陆农业投人不足,而且还带动了政府、集体和农户自筹配套资金对农业的投入,缓解了农业发展与政府投人不足的矛盾。近20年来,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累计额呈现了平稳上升的趋势,从1991年的0.174亿美左右上升到2009年的7.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01.66%。
2.促进了大陆农业技术的发展。台商在投入资金的同时,带来优良的农作物品种、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技术,并通过扩散效应示范效应改变了大陆农民传统的、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对促进大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升级转型发了重要作用。在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有90%以上获得了大陆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有60%以上的企业成为省部级或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台商农业投资与合作,大陆在生物防治技术、畜产品综合深加工、包装技术、工厂化育苗技术、速冻保鲜等农业技术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近年来,在海南投资台商带来了芒果、菠萝、莲雾、荔枝先进的栽培技术,对虾、草虾高位池养殖技术,成倍提高了海南相关种植业、养殖业的生产效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台资对大陆农业投资,带动了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向大陆的引进。据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统计,到目前为止,海南省台资企业共引进优良种苗品种80多类500多个,引进的优良品种经过试种、试养、选育、改良,已在海南得到大面积推广,使海南成为大陆重要的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和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仅水果一项,海南省种植的台湾优良品种面积已达130多万亩,年产量近百万吨,占海南水果种植面积和产量六成左右,目前,大陆市场销售的高档国产热带水果,绝大多数是在海南种植的台湾优良品种。
3.推动了大陆农业产业化和结构升级。台商投资大陆农业,已从单一的种植业向渔业、畜牧业、农机等领域扩展,形成了水果花卉、水产养殖等一批优势产业,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推动了大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带动了大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运销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以福建为例,闽台农业产业合作逐步朝整体配套方向发展,例如漳州市角美农产品加工合作区,引进一批台资食品加工企业后,又相继引进了福贞制罐、统一马口铁、日茂塑料等食品加工上、下游关联企业,产生了较好的产业集聚效应。目前,福建省台资农业、台资项目和利用台资额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全省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252个,合同利用台资29.5亿美元,实际到资16.8亿美元。
4.带动了大陆外向型农业的拓展。台商投资大陆农业,不仅带来台湾农业资本,而且引进了台湾农业良种、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大陆农产品品质,提高大陆农业的出口创汇能力,带动大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以福建省为例,据统计,2010年台商农业企业出口额约占福建省农产品出口额的1/3。自1999年以来,福建漳州借助举办一年一届的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为契机,从台湾等地引进优良花卉品种八百多个,建设了沿国道三二四线长达百里的万亩花卉走廊,培育和引进了以种植、科研、销售为一体的千家花卉企业,促进当地新兴花卉产业迅速崛起,花卉产品走向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漳州也因此成为福建省最大的花卉生产出口基地、海峡两岸花卉产业交流与合作的密集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花卉种植经营的主要集散地。
截至目前,这个市先后引进优良花卉品种2000多个,形成了种植、科研、销售为一体的花卉企业集群。新兴的花卉产业年产值实现11.46亿元,居福建省首位。人参榕、国兰、多肉植物、阴生观叶植物等漳州特色花卉纷纷打进国际市场,出口品种达100多个,出口区域发展到欧美、中东、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到1057.5万美元。
二、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大陆农业利用台商直接投资已取得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障碍和问题,其中政治因素成为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最大障碍。除此之外,大陆农业利用台商直接投资还存在如下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1.台商对大陆的直接投资中农业投资所占比重很低。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尽管总体增长水平较快,但与其它行业相比,比重偏小。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从总体投资规模来看,1991-2008年,台商对大陆涉农行业的投资总量显著低于对非农行业的投资。从数据对比反映出,台商对大陆的直接投资中农业投资所占比重很低。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的项目数、投资额都远不能适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在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在大陆投资的非农行业的单件项目平均投资规模远大于涉农行业。根据表11991-2008年的合计数据,涉农行业的单件项目平均投资金额为83万美元,约为非农行业单件项目平均投资额221万美元的三分之一。根据表2可以看出,在涉农行业投资中,对大陆的农林牧副渔业的投资总量又显著低于对其它涉农行业的投资。
3.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主,难以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布局。台商投资大陆农业时,绝大多数选择投资较少、审批较快、市场广阔且利润率较高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对于那些投资资金较多、审批过程繁琐、市场风险较大、资金回收期较长的养殖业、种植业项目投资则相对较少。因此,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项目以农产品加工项目为主。其中,食品饮料业台资占据了大陆农业台资的绝大部分,而农林牧渔业占有份额相对较低,大型的台资企业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业。当前,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大部分集中于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环节,而在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朝阳产业,比如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农业教育产业、旅游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的合作还很少,两岸农业合作产业链的构建更多处于发展阶段。
4.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区域分布并不均衡。统计数据显示,台商对大陆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省份,占大陆台商农业直接投资总额的72.18%,而整个东部地区则达到了93.21%,中、西部地区仅占6.8%。
5.大陆农业体制与机制的不完善影响两岸农业合作。农业是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对财政收入贡献不大,目前农业整体投资环境尚不尽如人意,其中除外部因素外,很大程度上还来自本身的体制与机制的缺失。农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村金融及保险等等还处于发育阶段,这些体制与机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两岸农业产业对接空间的狭窄、合作平台的缺失以及两岸农业合作成效的折扣。
三、促进大陆农业利用台资的对策建议
第一,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在当前新一轮吸引台资企业的竞争中,重点已转为投资软环境的竞争,其中政府执政能力是首要决定因素。大陆投资软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台资企业是否来大陆投资。大陆政府应该把握投资决定因素的变化,在今后的招商引资中,除了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应重点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把有关政策、法规、体制和市场等软环境的改善作为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以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台资企业的吸引力。尤其要大力加强农业保险、农业金融、农业技术推广等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农业合作组织建设。
第二,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回报率体现不明显。尽管台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投资大陆农业的台商大多数是规模小,技术力量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的小企业,
包括台湾个体农户。台资农业企业贷款又由于金融机构对贷款抵押物严格要求而无法实现,迫切需要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滞后已成为制约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重要因素。建议进一步放宽台湾地区银行到大陆设立分支机构的门槛,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到大陆为台湾地区农民投资农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大陆可借鉴国际上私募股权基金和国内已有产业投资基金的做法,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产业投资基金。
第三,建立台资农业企业自然灾害救助基金。农业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弱势产业,多年来,由于寒流、雪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给台资农业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建议一方面加快大陆自身农业保险制、机制建设;另一方面先行建立台资农业企业自然灾害救助基金,降低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风险,增强其投资大陆农业信心。
第四,优化引导台资的投向与布局。根据农业发展要求,当前应重点鼓励兴办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商品基地建设项目、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项目以及相关产业的科技项目等,有针对性地引进先进的台湾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利用台资的科技含量。
同时,还要注意对台资项目进行区域统筹布局。东南沿海地区农业利用台资已有一定基础,应重点引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项目,重点引进台湾农业高新技术,促进外向型创汇农业经济发展,形成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新的农业产业体系。而对于土地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中西部地区,今后农业利用台资的重点是中低产田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深加工,以及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概新技术等,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第五,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2010年,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协议正式生效,为两岸农业深化交流合作以及良性互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开启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新时代,为拓展提升两岸农业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今后一段时期,要紧紧把握ECFA带来的新机遇,进一步加快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重点抓好两岸农业产业合作、扩大双向交流、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推动两岸农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全面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
参考文献:
[1]陈筠.两岸携手共同构建农业合作新格局———专访农业部总经济师陈萌山[J].两岸关系,2010,(6):19-21.
[2]李萍.台资农业企业投资祖国大陆的溢出效应分析[J].经济与管理,2011,(7):43-47.
[3]海南成台商在大陆投资重要地区.http://www.sina.com.cn2006-10-16.
[4]朱力南.先行先试闽台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N].福建日报,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