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实施代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在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引入市场主体作为代建单位,通过签订合同使代建单位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等控制目标承担民事责任,以代建单位的管理代替行政管理,从而克服政府投资工程中管理机构臃肿、专业化程度低、腐败滋生、超概算、超规模、超工期等弊端。代建制从本世纪初开始在全国各地全面试点,虽然各地的具体作法有许多不一样,但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试点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厦门、北京、上海、深圳四种模式,均有各自的优点。代建制改革开始至今,理论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管理领域,至今相继有许多研究成果发表。但在代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上,系统、具体的论述则尚为鲜见。由于缺少法律方面的研究,代建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权利义务问题未得以域清,造成改革进一步推进的障碍。为此,本文试图从法律定义、模式分析、法律关系、合同构成、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代建制进行审视和分析。本文共分七章,简介如下:第一章代建制的产生及发展主要介绍工程管理的基础知识,如国际流行的工程管理的方式、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本章描述的目的在于交待代建制产生的背景,以及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采用代建制的必要性。由于介绍代建制目的的需要,本章还着重论述了代建制主要适用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的原因。第二章代建制的法律含义通过对学者作出的代建制定义进行比较,结合代建制的目的和法律特点,提出代建制的法律含义。第三章代建制的运营模式及法律特征介绍代建制在厦门、北京、上海、深圳的不同运营模式,从各地制定的代建规定着手,分析各种模式的法律特点。本章为代建制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的论述作了允分的铺垫。第四章代建制的法律关系主要按民法学法律关系理论对代建制主体、内容、客体分别作了论述。因为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方式之一,与行政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关系密切,本章也涉及到了行政法的有关内容。第五章代建合同法律分析本章虽以合同分析命名,但实际仍是法律关系论述的延伸,论述了代建制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即是代建合同的性质。第六章代建制的法律适用与实践焦点论述了代建制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其法律解决之道。代建制改革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中难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但在代建制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又必须依靠现行法律规定,分清权利、划定义务、明确责任。本章提出这些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论证。第七章我国代建制的不足及立法建议由于代建制的法律关系、法律适用都已在上文中进行了论述,并在论述时提出了相应对策,本章没有进行重复,而是在宏观上论证了代建制的缺陷,并就其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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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言第一章 代建制的产生及发展第一节 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的法律分析一、DBB(Design-Bit-Build)“设计-招投标-建造”方式二、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建设管理”方式三、DB(Design- Build)“设计-建造”方式四、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建设”方式 与 DB 方式相似,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把工程项目的设计、采五、PM(Project Management)“项目管理”方式第二节 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与中国的代建制一、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与代建制的关系二、代建制适用的工程范围第三节 中国代建制的产生及发展一、代建制之前的传统模式二、代建制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 代建制的法律含义与特征第一节 代建制的法律含义第二节 代建制的基本法律特征一、代建制的主体至少存在两方,即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二、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之间,存在着聘请和授权的关系三、代建单位对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目标承担责任四、代建制主要运用于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第三章 代建制的运营模式及法律特征第一节 厦门模式一、简介二、法律特征第二节 北京模式一、简介二、法律特征第三节 上海模式一、简介二、法律特征第四节 深圳模式一、简介二、法律特征第四章 代建制的法律关系第一节 代建制的主体一、建设单位二、代建单位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单位第二节 代建制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代建单位的义务二、建设单位的义务第三节 代建制的客体一、前期审批行为二、建设管理行为第五章 代建合同法律性质分析第一节 委托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一、委托合同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节 服务合同和承包合同一、服务合同二、承包合同第三节 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一、双方合同二、三方合同第四节 代建合同的法律性质一、代建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二、代建合同应确立代建单位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责任三、代建合同应为双方合同第六章 代建制的法律适用与实践焦点第一节 代建单位的主体资格一、资质二、参与途径三、代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对建设单位的效力第二节 使用单位第三节 代建单位提供担保第四节 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第五节 代建管理费一、代建管理费与履约保函费用不成比例二、管理费支付义务与代建单位履行抗辩权第六节 奖励与违约一、节约建设资金与代建单位奖励二、违约责任的设置与承担第七节 保修责任一、保修义务的主体二、施工单位保修金的处理第七章 我国代建制的不足及立法建议第一节 我国代建制的不足一、主体关系的法律原理缺失二、市场化程度不高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第二节 立法建议一、代建单位资质统一二、将代建制纳入到政府的工程采购范畴内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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