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顾敏康,白银[1](2022)在《“大信用”背景下的信息隐私保护——以信义义务的引入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社会信用体系背景下的信用概念已经超越了传统金融或商业领域的信用概念,涉及社会治理新手段,因此可被称为"大信用"。而"大信用"概念下的信用信息利用,是围绕海量信用信息的收集、批量处理和精准应用展开的,其利用虽然能够改善不同信用主体间信用信息不对等的困境,并通过信用产品的普遍使用潜移默化地优化社会诚信氛围。但其背后海量信用信息的聚合性使用,使得信用信息控制者逐渐成为信用信息的汇集中心,且与信用主体之间形成一种新的不对等关系。这种关系加大了信息隐私被侵害的风险,给信息隐私的保护带来巨大的挑战。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知情同意"规则保护信息隐私。该规则虽然突出信息自决理论的核心要义,也为信用主体控制信用信息和保护信息隐私提供了形式上的可能,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不足,很难发挥预期的保护作用。为此,我国宜引入信义义务规则,赋予信用信息控制者对信用信息利用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明确其严格的信义义务,对违背义务者追究信托责任,从而使"知情同意"规则能够更好地解决信用信息的利用与信息隐私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王迪[2](2022)在《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研究》文中认为民商法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特点以及发展需要制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民商法主要是从信用方面,对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总结。民商法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构建的时间还比较短,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都比较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商法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发挥。总体来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还存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不够,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基础薄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新时代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周雷,顾瑞鹏,邢雪,吴涵颖[3](2022)在《大数据征信前沿研究综述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梳理大数据征信的前沿文献、研究基础、法律规制、算法框架等基础上,分析大数据技术在个人征信和小微企业征信中的应用研究。重点探讨大数据技术在个人征信信息保护、征信赋能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等大数据征信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从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技术融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大数据征信的对策建议。最后,针对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从创新研究方法、拓展研究内容、完善研究组织、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对该领域未来研究方向和趋势进行展望并提出具体建议。
李晓瑜[4](2021)在《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研究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问题、原因及对策。通过对395位游客的问卷调查分析、90位四类主体的访谈调查分析梳理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即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缺少管理条例法律保障、联合惩戒信息存在共享壁垒、联合惩戒机制较为单一、联合惩戒行政管理部门协作内容不突出和景区工作人员社会信用意识较薄弱。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则主要有全省社会信用顶层管理上位法缺失、联合惩戒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较落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资金和专职人员投入不足以及景区社会信用宣传和实践活动力度小。通过借鉴浙江省、山东省和吉林省在景区失信联合惩戒方面的经验,并立足四川实际,在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渐进决策理论和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5点对策建议,包括颁布覆盖旅游景区的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覆盖旅游景区的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多方机制建设、调动力量完善景区社会信用管理组织框架和广泛开展景区社会信用教育和实践活动。因此本文在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上有一定的创新。同时本文在研究意义上,一方面可为国内其他行业联合惩戒研究提供经验借鉴,另一方面可为西部其他省份旅游领域联合惩戒提供经验借鉴。
孙炜彬[5](2020)在《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用既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也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生产力’”。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更加重大。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既可以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性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又可以助推政府“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守信意识,可以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必将成为未来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亦成为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关注的重点领域。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出台,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规范指导,也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入了新阶段。各地市、各部门逐步开始进行探索、创新,形成了众多各有特色、亮点的示范建设城市,进一步丰富了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方法。但目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省级和地市级层面,较少关注县域层面。同时,我国城市化进程达到新高度,对县域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将基层治理、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融合推进,是县级城市需要深思的焦点。2016年,威海市被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排名中,威海市从2019年7月开始,已经连续11个月排在全国第一位。作为中心城区,环翠区承担了大量开创性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市民、企业以及政府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但受多种因素制约,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有许多亟需完善改进的地方。文章以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研究对象,在总结分析国内先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法基础上,采取文献分析、访谈法、案例分析等方法,阐述了环翠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分析环翠区在信用数据归集、信用产品应用市场、联合奖惩机制等工作短板,并进一步剖析了主要原因,最后提出了强化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1)优化顶层设计;(2)提升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效能;(3)培育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市场;(4)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5)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总之,本文意在以环翠区这个县级区域为例,通过解剖麻雀,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县域政府部门开展信用建设的状况,为国家信用管理部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李琛[6](2020)在《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社会信用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和税收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与税收工作特点密切相关的制约性问题,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破解面临的阶段性难题,才能在优化征纳关系、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质效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纳税信用优势。济南市税务局作为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市纳税信用的机制建设、等级评定、结果应用与宣传引导等工作。本文以济南市税务局纳税信用情况为案例,在对国内外研究动态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明确了纳税信用相关概念及评价规则。运用了调查问卷及内部资料的方式收集信息和数据,总结存在的问题,列举出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在思想认识、法律制度、管理体系、奖惩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在问题基础上剖析原因,得出这些问题是由于税收社会道德意识不强,税收信用法律制度不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水平低,纳税信用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等原因导致。在分析原因基础上逐一提出对策,结合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从思想、法律、信用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完善措施。
张贝尔[7](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刘艳秋[8](2020)在《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改善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新治理理论在关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更加强调政府政策工具的运用,这一理论较好的契合了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新治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政策工具维度对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文献进行解读;结合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的角色进行探讨。通过对中央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献解读发现:首先,中央政府主要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提升供给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并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力度;适当引入需求型政策工具,提升社会各界对信用的需求水平。其次,中央政府主要通过环境型政策工具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供给型政策工具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策工具使用具有兼具强制性、灵活性和偏好性的特点。最后,从参与主体维度看,一方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逐渐增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牵头作用,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参与度较为显着。另一方面,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参与情况看,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实施信用监管、探索区域间的信用合作、积极实现信用惠民。而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主要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辅助政府进行信用监管。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政策工具使用不均衡,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过益,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不足,政策工具仍以强制性为主;在建设主体方面,政府作用突出,而信用中介机构发展较为缓慢,信用组织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面临挑战。未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在新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内部的使用比例;依赖新兴技术打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积极深化政府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沟通和共享;重新定位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提升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苏晓梅[9](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信用体系是以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核心、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主体竞争力为支撑、以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为动力、以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作保障的国家社会治理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政府执政水平;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作为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人文、地理等诸多环境因素限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经济的创新观念和思想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蒙古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因此,如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经过多年努力,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但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达的其他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也使得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本文从人民银行监管视角出发,通过学习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研究理论,梳理总结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及成效,从顶层设计不完善、征信市场不成熟、信息收集共享有待提升、诚信意识有待增强等4个方面入手,得出具有鲜明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曾莹[10](2020)在《失信联合惩戒的行政法思考》文中研究指明失信联合惩戒是在构建诚信社会的长远设想下,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覆盖全国的惩戒机制,使失信主体受到多部门、多领域、多措施联合限制的制度设计。失信联合惩戒在诚实守信的道德传统与法律原则的指引下,已逐步演变为最具威慑力的治理手段之一。该机制发挥着确保失信惩治效率、提升公众信用意识、形成社会共治等制度功能。由于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完备的程序设置,失信联合惩戒在适用中存在诸多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必须受到法治原则的约束。通过失信联合惩戒的法律依据、适用原则、行政程序、救济途径以及守信激励等制度设计,使其在行政法规制的框架下有效运行,以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全部功效。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大信用”背景下的信息隐私保护——以信义义务的引入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大信用”背景下的隐私挑战:信用信息利用与保护的博弈 |
(一)信用信息和信息隐私的边界模糊 |
1. 信用信息的边界不断被外推扩大 |
2. 信息隐私界定主观且变动性强 |
(二)信用信息的利用对信息隐私保护的挑战 |
1. 信用信息的利用无法回避信息隐私的被侵害 |
2. 不同场景中信息隐私认定标准不一 |
3. 公益需求弱化了信息隐私保护观念 |
三、“知情同意”规则的发展、适用现状与存在的不足 |
(一)“知情同意”规则的发展与适用现状 |
1.“知情同意”规则的产生与发展 |
2.“知情同意”规则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适用现状 |
(二)“知情同意”规则存在的不足 |
1. 信用主体管理和保护自身信用信息的负担加重 |
2. 信用信息控制者侵害他人信息隐私的风险增大 |
3. 信用信息控制者获取和利用的信用信息不完整 |
4. 信用主体信息隐私被侵害后陷入权利救济困境 |
四、信义义务的引入:信用信息隐私保护的优化路径 |
(一)信用信息隐私保护制度的构建依赖于信任关系的重建 |
(二)信用信息控制者与信用主体之间信义关系的证成 |
(三)设定信义义务弥补了“知情同意”规则的不足 |
1. 有效减轻信用主体管理和保护自身信用信息的负担 |
2. 有效降低信用信息控制者侵害他人信息隐私的风险 |
3. 确保信用信息控制者收集和利用信用信息的完整性 |
4. 确保信用主体信息隐私被侵害后得到充分救济 |
(四)信义关系下信用信息控制者的义务责任框架构建 |
五、结语 |
(2)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商法社会信用体系概述 |
二、新时代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意义分析 |
(一)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规范运行 |
(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四)促进我国社会法律体系完善 |
三、民商法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
(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 |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基础薄弱 |
四、新时代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策略 |
(一)提高对民商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 |
(二)在民商法中进一步规范信用条款 |
(三)建立全方位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
1.建立政府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
2.建立企业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
3.建立个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
(四)在民商法中加强信用权建设 |
(五)全面提高司法人员素质 |
五、结束语 |
(3)大数据征信前沿研究综述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大数据征信基础研究 |
(一)大数据征信概念与构成研究 |
(二)大数据征信法律规制研究 |
(三)大数据征信算法框架研究 |
二、大数据技术在个人征信中的应用研究 |
(一)大数据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研究 |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信息保护研究 |
(三)大数据个人征信技术应用研究 |
三、大数据技术在小微企业征信中的应用研究 |
(一)大数据小微企业征信创新模式研究 |
(二)大数据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
四、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征信对策研究 |
(一)完善大数据征信法律法规 |
(二)健全大数据征信标准体系 |
(三)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征信深度融合 |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五)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
五、研究启示与展望 |
(一)研究方法上,可以在理论与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基于试点政策和真实场景的实证研究,评估大数据征信的应用效果 |
(二)研究内容上,要加大对前沿技术研发力度,探索大数据与其他金融科技的融合,扩大数字征信覆盖面,提高信用信息应用效能 |
(三)研究组织上,要搭建各研究机构间的协作平台,深化政产学研合作,促进大数据征信前沿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
(4)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社会信用 |
2.1.2 旅游景区 |
2.1.3 景区失信行为 |
2.1.4 联合惩戒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渐进决策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3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现状 |
3.1 四川省社会信用失信联合惩戒现状 |
3.2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具体建设现状 |
3.2.1 四川省旅游景区社会信用等级评定建设现状 |
3.2.2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行为界定现状 |
3.2.3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文件、主体、举措等现状分析 |
4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调查分析 |
4.1 调查实施 |
4.1.1 问卷调查实施 |
4.1.2 访谈调查实施 |
4.2 调查统计分析 |
4.2.1 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
4.2.2 访谈调查统计分析 |
4.3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存在的问题 |
4.3.1 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缺少管理条例法律保障 |
4.3.2 景区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存在共享壁垒 |
4.3.3 景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较为单一 |
4.3.4 景区失信联合惩戒行政管理部门协作内容不突出 |
4.3.5 景区工作人员社会信用意识较薄弱 |
4.4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4.1 全省社会信用顶层管理上位法缺失 |
4.4.2 联合惩戒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较落后 |
4.4.3 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健全 |
4.4.4 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资金和专职人员投入不足 |
4.4.5 景区社会信用宣传和实践活动力度小 |
5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国内经验借鉴和对策建议 |
5.1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国内经验借鉴 |
5.1.1 浙江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经验分析 |
5.1.2 吉林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经验分析 |
5.1.3 山东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经验分析 |
5.1.4 经验借鉴的启示 |
5.2 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策建议 |
5.2.1 颁布覆盖旅游景区的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
5.2.2 完善覆盖旅游景区的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5.2.3 健全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多方机制建设 |
5.2.4 调动力量完善景区社会信用管理组织框架 |
5.2.5 广泛开展景区社会信用教育和实践活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信用 |
2.1.2 信用信息 |
2.1.3 社会信用体系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契约经济理论 |
第3章 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
3.1 健全推进机制,凝聚信用工作建设合力 |
3.1.1 建立组织机构 |
3.1.2 完善制度框架 |
3.1.3 深化宣传教育 |
3.2 加强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归集共享 |
3.2.1 搭建标准化平台 |
3.2.2 突出数据归集共享功能 |
3.2.3 规范信息安全 |
3.3 深化应用层次,提高信用服务水平 |
3.3.1 事前进行查询 |
3.3.2 开展联合奖惩 |
3.3.3 推动社会应用 |
3.4 积极探索创新,打造信用建设新路径 |
3.4.1 信用+社区基层治理 |
3.4.2 信用+特色商业街区 |
第4章 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存在失衡现象 |
4.1.2 信用产品应用市场亟待培育 |
4.1.3 联合奖惩机制不健全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受限于县域发展实际情况 |
4.2.2 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 |
4.2.3 专业人才队伍不足 |
第5章 国内同平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5.1 荣成经验 |
5.2 义乌经验 |
5.3 徽州经验 |
第6章 推进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优化顶层设计 |
6.1.1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6.1.2 强化监督问责 |
6.2 提升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效能 |
6.2.1 实行专人专责 |
6.2.2 扩大征集范围 |
6.2.3 提高入库质量 |
6.3 培育高水平的服务市场 |
6.3.1 引进和扶持信用服务机构 |
6.3.2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
6.3.3 推广信用产品应用 |
6.4 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 |
6.4.1 细致梳理联合奖惩清单 |
6.4.2 实现联合奖惩信息共享规范化 |
6.5 加快培育信用体系专业人才队伍 |
6.5.1 保证现有队伍稳定性 |
6.5.2 引进专业人才 |
6.5.3 丰富业务培训形式 |
参考文献 |
一、期刊类 |
二、着作类 |
三、学位论文 |
四、法律文件类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论文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和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厘定 |
2.1.1 信用 |
2.1.2 纳税信用 |
2.1.3 纳税信用评价制度 |
2.2 纳税信用管理发展历程 |
2.3 纳税信用管理基本流程 |
第三章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关于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的调研 |
3.1.1 调研背景和目的 |
3.1.2 调研过程 |
3.1.3 调研基本情况 |
3.2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现状 |
3.2.1 济南市信用发展情况 |
3.2.2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的基本情况 |
3.2.3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取得的成效 |
3.3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对纳税信用管理认识不够 |
3.3.2 税收信用法律制度不健全 |
3.3.3 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缺陷 |
3.3.4 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到位 |
第四章 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 |
4.1 税收社会道德意识不强 |
4.1.1 社会诚信大环境不成熟 |
4.1.2 纳税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 |
4.2 税收信用法律制度不健全 |
4.2.1 税收立法存在不足 |
4.2.2 法律规定难以落实 |
4.3 纳税信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
4.3.1 纳税信用宣传不到位 |
4.3.2 信息系统缺乏技术支撑 |
4.4 纳税信用管理体制存在漏洞 |
4.4.1 税收队伍素质偏低 |
4.4.2 奖惩制度不健全 |
第五章 国内外纳税信用管理经验借鉴 |
5.1 国外纳税信用管理经验 |
5.1.1 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
5.1.2 形成强大的科技支撑 |
5.1.3 依靠中介和社会组织 |
5.1.4 充分实施联合奖惩 |
5.2 国内纳税信用管理经验 |
5.2.1 开展动态纳税信用管理 |
5.2.2 构建自然人纳税缴费信用监管体系 |
5.3 启示 |
5.3.1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
5.3.2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
5.3.3 充分发挥中介作用 |
第六章 加强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的对策建议 |
6.1 提高纳税信用思想认识 |
6.1.1 加大宣传力度 |
6.1.2 加强教育培训 |
6.2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
6.2.1 完善纳税信用法律规范 |
6.2.2 推行中介信用评级制度 |
6.3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
6.3.1 构建纳税信用管理平台 |
6.3.2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方法 |
6.4 强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 |
6.4.1 加强纳税信用分类管理 |
6.4.2 健全完善信用奖惩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8)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新治理理论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依据 |
三、新治理分析框架构建 |
四、政策文本选取与编码规则 |
第三章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描述 |
一、政策工具维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 |
第四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的问题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 |
一、适当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 |
二、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比例 |
三、依赖技术创新突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 |
四、深化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沟通和共享 |
五、重新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角色 |
参考文献 |
附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同阶段中央政府各部门中心性分析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概念 |
2.1.1 诚信、信用与征信 |
2.1.2 社会信用体系定义 |
2.1.3 征信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关系 |
2.2 社会信用体系基础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信息孤岛理论 |
2.2.3 互联网金融理论 |
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成效 |
3.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
3.1.1 总体思路 |
3.1.2 基本原则 |
3.1.3 工作机制 |
3.1.4 制度建设 |
3.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
3.2.1 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设 |
3.2.2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效果明显 |
3.2.3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
4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1.1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不全面 |
4.1.2 信用信息数据保护不到位 |
4.1.3 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
4.1.4 失信惩戒力度不够 |
4.1.5 征信市场不成熟 |
4.2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制度建设滞后 |
4.2.2 征信行业标准缺失 |
4.2.3 守信意识淡薄 |
5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应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
5.1.1 建立较完备的信用制度体系 |
5.1.2 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
5.2 规范市场健康发展 |
5.2.1 培育征信机构发展 |
5.2.2 维护征信市场秩序 |
5.3 提升数据使用效能 |
5.3.1 完善信用信息采集 |
5.3.2 加强信用信息保护 |
5.3.3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
5.4 强化市场诚信意识 |
5.4.1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
5.4.2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10)失信联合惩戒的行政法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失信联合惩戒的基本概述 |
一、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内涵 |
(一) 失信联合惩戒的定义 |
(二) 失信联合惩戒的形式 |
(三) 失信联合惩戒的主要特征 |
(四) 失信联合惩戒的法律性质 |
二、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功能 |
(一) 确保失信惩治效率的提升 |
(二) 增强公众的参与感与信用意识 |
(三) 形成对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导向 |
(四) 营造社会共治的信用建设格局 |
三、失信联合惩戒的实践基础 |
(一) 建设信用社会的紧迫要求 |
(二) 传统的惩戒模式效果甚微 |
第二章 失信联合惩戒在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
一、失信联合惩戒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支撑 |
(一) 规范依据位阶过低 |
(二) 法律条款存在越位 |
(三) 失信范围过度泛化 |
二、失信联合惩戒的适用存在不合理现象 |
(一) 惩戒措施与目的不具有关联性 |
(二) 惩戒手段违反必要性原则 |
(三) 惩戒主体存在不公平对待 |
三、失信联合惩戒的程序性设置不完备 |
第三章 失信联合惩戒的完善 |
一、完善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 |
(一) 厘定联合惩戒的适用范围 |
(二) 明晰联合惩戒权的规范设定 |
二、明确失信联合惩戒的适用 |
(一) 联合惩戒应遵守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
(二) 惩罚手段须遵循比例原则 |
三、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程序规制 |
(一) 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 |
(二) 确保相对人的参与权 |
四、拓宽失信联合惩戒的救济渠道 |
(一) 异议处置、信息更正 |
(二) 信用修复 |
(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五、强化守信激励的协同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大信用”背景下的信息隐私保护——以信义义务的引入为视角[J]. 顾敏康,白银.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 [2]民商法视角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研究[J]. 王迪. 法制博览, 2022(03)
- [3]大数据征信前沿研究综述与展望[J]. 周雷,顾瑞鹏,邢雪,吴涵颖. 征信, 2022
- [4]四川省旅游景区失信联合惩戒对策研究[D]. 李晓瑜.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5]威海市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D]. 孙炜彬. 山东大学, 2020(05)
- [6]济南市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琛. 山东大学, 2020(10)
- [7]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8]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D]. 刘艳秋. 山东大学, 2020(10)
- [9]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D]. 苏晓梅.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10]失信联合惩戒的行政法思考[D]. 曾莹. 苏州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