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首先提出了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并通过贿赂对法益的侵害,指出了贿赂的本质。贿赂作为收买职务行为的对价物,应当不限于财产性利益,而是能够满足人欲求的一切利益。但是在我国刑法中,却将贿赂限定为“财物”。这样规定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和历史继承性,曾在历史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当今社会却阻碍了我国反腐倡廉的进程和刑法目的的实现。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应当对刑法做出国民可预测地解释。对于“财物”地解释也一样,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应当做出财产性利益的解释,而不能做出含括非财产性利益的解释。最后,本文回答了两个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即关于“性贿赂”的问题和礼尚往来与贿赂相区分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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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贿赂的本质及表现形式第一节 贿赂的本质一、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与贿赂的本质第二节 贿赂的表现形式一、贿赂表现形式的争论二、对贿赂表现形式争论的评说第三节 利益说的合理性一、利益说的理论支撑二、利益说的域外立法体现三、利益说的社会实践根据第二章 我国现行贿赂犯罪刑法规定评述第一节 我国贿赂的历史沿革一、新中国成立前的立法考察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立法考察第二节 现行刑法规定评论一、现行刑法关于贿赂规定的不足二、对利益说缺陷的思考三、我国贿赂范围的立法完善第三章 我国现行刑法中“贿赂”的解释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下“财物”的含义一、罪刑法定原则下解释论的选择二、客观解释论下“财物”的含义第二节 “财产性利益”的含义及表现形式一、财产性利益的含义二、财产性利益包括的主要形式第四章 司法实践中两个疑难问题的探讨第一节 “性贿赂”问题一、“性贿赂”入罪的理论争议二、“性贿赂”应当入罪第二节 礼尚往来与贿赂的相关问题一、礼尚往来和贿赂的本质区别二、礼尚往来和贿赂的具体区别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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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贿赂论文; 财物论文; 财产性利益论文; 性贿赂论文; 礼尚往来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