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过去的20多年间,MBO在西方国家掀起了一股热潮,并且很快在世界范围内普及。1997年以后,MBO进入了中国。作为一种制度的创新,MBO在中国究竟是否可行,能否为企业带来真正的财富增长,值得深入研究。国内对上市公司MBO财富效应的研究则刚刚起步,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基本上都是定性的研究,而只有少数学者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有关MBO的问题。近两、三年来,对于MBO的定量研究虽然逐渐增多,但由于中国MBO的案例大多在2002年以后发生,当时只能考察MBO结束后的一、两个会计年度,还无法对MBO前后的财富效应进行大样本统计比较分析,从考察对象、研究区间来看,都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另外,国内对MBO财富效应的研究显得较为孤立,很少将运营绩效、财务效应、分红效应纳入到一个统一的体系中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因此,得出的结论很可能含有太多的个别因素,而不能体现MBO的普遍特征。针对以上的情况,作者依次选取了2001-2004年我国实施MBO的20家样本公司,拓宽了研究区间(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最长考察至MBO后4年的财富效应指标,力求使结论更具有普遍特征。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借鉴了国内外MBO财务效应、运营绩效、分红效应等方面的理论框架,将三个方面纳入到一个统一的体系中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以揭示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MBO后的真正财富效应。其中,在财务效应分析中,引入了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净利润四组指标;在运营绩效分析中,引入了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每股现金含量四组指标;在分红效应的分析中,则分别考察了上市公司MBO后派送红股、转增新股、派发现金和每股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其目的是揭示MBO是否能够改变上市公司的营利及分红状况。通过相关分析,作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上市公司MBO暂时不能产生相应的财富效应。我们还是要大力支持能够实质性提高上市公司素质、增加股东回报的并购重组,而上市公司MBO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谨慎实施。随着相关市场及政策环境的完善,MBO终将产生预期的财富效应,并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MBO与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企业的MBO相比,存在动机不纯等问题,也不能产生纳税优惠效应。因此,应从五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MBO的管理和引导:一是要保证MBO主体的合法性;二是要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三是要引入公开招投标竞价拍卖机制;四是要保证收购资金来源的通畅性;五是要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MBO的有效立法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