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现代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重要课题,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强化,越来越关注对自身的价值、尊严和安全的追求,由此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也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我国民事领域对这一制度经历了从否定到接受进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而由犯罪行为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却因为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在我国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却没有得到明确的规范,使得刑事被害人在遭受精神损害后欲诉无门,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得不到救济,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往往以法无明文规定而不予受理。为此,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众多的学者和法律工作者针对这一问题纷纷各抒己见。本文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特征和价值功能入手,在概括国内外刑事领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概况后,通过分析我国关于这一制度的立法、司法现状和存在的弊端,批驳否定这一制度的理由,进而阐述我国确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对该项制度的可行性及设立该制度的思路和设想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精神损害赔偿概述。首先介绍了“精神利益”、“精神损害”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学说;其次阐明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和功能;最后介绍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确立的情况。第二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域外考察。通过对不同国家刑事领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比较,总结出确立刑事精神损害赔偿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范围立法发展的趋势。第三部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现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关于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现状。第四部分:我国现行立法的弊端。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导致多重法律冲突;二是与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初衷相违背;三是有违公平原则;四是不利于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助长审判人员“重刑轻民”的错误思想。第五部分:我国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通过对否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进行分析与批驳,从五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第六部分:我国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可行性与思路。首先从理论、立法和实践三个方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进行了探寻,其次对具体的制度设计问题,如提起的主体和途径、保护范围、赔偿数额的确定、诉讼时效以及被害人救助制度等提出了几点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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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论文; 精神损害赔偿论文; 必要性论文; 可行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