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间接正犯是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明文规定的正犯形态之一。而间接正犯理论则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对间接正犯理论的研究,对间接正犯的概念、特征、构成以及间接正犯的类型和认定等基本问题做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间接正犯的立法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确立间接正犯的法律地位有助于认清定罪与量刑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对于共同犯罪诸问题的解决均离不开对间接正犯的研究。间接正犯本身包含的内容广泛,也需要进行专门的研究。而间接正犯的未遂形态等理论问题,由于篇幅所限,并基于研究中的侧重点的考虑,笔者在本文的写作中只能加以舍弃。需指出的是我国间接正犯立法化在借鉴外国立法的同时还应当具体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在公安部门工作,在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需要运用间接正犯理论来分析案情,而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因此笔者将间接正犯问题作为论文的题目。研究间接正犯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司法实务中,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运用间接正犯的理论处理各案。间接正犯理论具有独立研究的必要,通过对间接正犯理论问题的研究,能够确立间接正犯在刑法体系中的应有的地位,并且由于间接正犯理论与共犯理论具有紧密的联系,因而对间接正犯理论研究的深化也会促进共犯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全文分为六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概述了间接正犯的研究概况。第一部分论述了间接正犯的概念、特征以及构成。第二部分论述了间接正犯的类型,阐述了有关间接正犯的类型的理论上的分歧。第三部分论述了间接正犯的认定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首先阐述了间接正犯与亲手犯、教唆犯和片面帮助犯之间的区别,其中间接正犯与片面帮助犯的区别尤其容易混淆。其次对间接正犯的着手标准和间接正犯问题做了论述。第四部分论述了间接正犯的立法化问题,首先就间接正犯的理论发展和立法概况做了简要描述,阐述了英美法系关于无罪代理人理论与立法、大陆法系关于间接正犯的理论和立法以及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正犯。接着就我国间接正犯立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做了探讨。结语部分,笔者就本文的主要内容做了简要总结。间接正犯的地位应仅限于弥补客观主义共犯从属性理论的不足,不能任意扩大其范围。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根据在于具有实行行为性。间接正犯与亲手犯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犯罪人形态,后者是一种犯罪形态。应当根据共同犯罪理论解决间接正犯和共犯的错误问题。因笔者从事公安工作,对间接正犯的理论问题进行探究有助于笔者的日常工作,更深刻地把握刑事法律法规的精髓,从而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能更准确掌握执法的尺度。由于间接正犯中包括的理论问题很多,而笔者非法学科班生,属于半路出家,所以仅对间接正犯理论中的四个基本的理论性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其中难免会有不足之处,望请各位老师多多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