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国琴(安阳县二中河南安阳455112)
提到英语语法,教师叫苦,学生喊冤。这恐怕是英语教学中的普遍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要找一下原因了。首先,要搞清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学习语法?学习语法是为了更好的学习某种语言。初衷是好的,但事与愿违,背道而驰。反而成了学习语言的绊脚石。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最终可以归集一点:我们让学生所学的语法是“死”的教条,没有灵性,没有起到语法应该起到的积极作用。要解决以上种种问题,就得让学生“活”学语法,学“活”语法,让所学语法“活”起来。
正确认识。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语法”的概念。语法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按确定用法来运用的词类、词的曲折变化或表示相互关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词在句中的功能和关系。包含词的构词、构形的规则和组词成句的规则。语法有两个含义,一指语法结构规律本身,即语法事实。一指语法学,是探索并描写语法结构的科学,是语法学者对客观存在的语法体系的认识和说明。语法事实本身没有分歧,但由于语法学者占有的材料,观察角度,分析方法不一致,语法学体系是有分歧的。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两部分。词法主要是指词的构成,变化和分类规律。句法主要是指短语和句子等语法单位的构成和变化规则。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分析一下这个概念,一、它是词的构词、构形的规则和组词成句的规则,既然是规则,是事实,在学习的时候我们就应该遵循它,适应它。在一定意义上,语法规则对于有一定思维能力,有一定基础的学习者来说是件好事,这些规则可以帮助学习者更快更加有效的高质量的学习这门语言。这也是语法学者研究语法意义的原因之一。二、由于语法学者占有的材料,观察角度,分析方法不一致,语法学体系是有分歧的。语法学者因为材料、角度、分析方法的不同,他们的语法体系存有差异。对于这种差异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迷信谁就是绝对的权威,不能简单的认为谁对谁错。因为我们知道就是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道理,更不要说他们所研究的材料是不同的。再说我们通常的学习者也可以对一些语言现象有不同的观点。所以对语法学者的不一样的观点,我们应该持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态度。那种观点更贴近自己的理解随谁,谁的看法更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就跟谁。因此,学习某种语言需要多了解不同的语法学者的观点,不能盲从和迷信。
呈现事实。现象1,我们可以从城市学生和农村学生的学习英语的优劣势来分析一下他们学习语法的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刚入大学的城市学生的卷面分数偏低,农村学生偏高。城市学生口语、听力水平较高,而农村学生较低。城市学生句子分析能力较弱,而农村学生较强。以上的这些不同是因为语法教法的不同造成的。城市轻语法重练习,农村重语法轻练习。比如:Whatisyourname?的教法,轻语法重练习是这样教的:教师先读一遍句子,让学生感受一下整个句子的语音语调,再让学生跟读,单读。在学生积累并掌握了像Itisapen.Heisaboy.Whattimeisit?Whatcolourisit?等一些句子之后,教师才给学生涉及第三人称单数做主语的语法内容。而重语法轻练习的教师热衷于这样教学生:what,is,your,name分别是什么,然后会大讲特讲什么是第三人称单数,这里为什么用is的道理。这两种不同的教法导致城市学生和农村学生的差别就自然而然了。有一点我们要清楚,虽然城市学生的卷面分数低了一些,但是他们在以后的发展中在英语各个方面都会较大幅度的超过农村学生。现象2,给有了一定基础的学生一汉译英口译题:你学英语多长时间了?一般来说学生不能极口答上来,答上来的可能也是不尽完美的答案:如,HowlongdoyoustudyEnglish?WhendidyoustudyEnglish?这时老师说要注意时态、还要考虑到过去和现在的情况。经过老师的提示和帮助最终得到答案:HowlonghaveyoubeenstudyingEnglish?但如果这道题变为一道三选一的选择题,中国学生会通过对比的方法,发挥已具有的句子分析的能力可以在几秒的时间内选出正确答案。
分析事实。出现第一、二种现象毫无疑问的跟教师教法、学生学法不当不无关系。首先二则都与应试教育有关。因为在考试中会经常出现什么时候用is,什么时候用are,什么时候用过去时,什么时候用完成时以及什么时候用现在完成进行时等等。老师讲这些也就情有可原了。更于教师个人有关,练习对话比讲语法的备课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说了这么多,学语法好像是个错误。其实不然,这一点咱们也提到过了。比如说第一种现象,需要选择恰当的时间给学生讲。这样能够减少学生的记忆负担和增强学习信心。第二种情况,学生没有弄清学习语法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好像是学习语法是用来应付考试,来分析句子的。这是及其错误的,咱们还以HowlonghaveyoubeenstudyingEnglish?为例,在我们说出have时难道先想一下you是第二人称吗?显然这是违背学习语言规律的。我认为学习语法的目的是归纳总结,自察错误,规范语言。想象我们学习母语的过程是在没有语法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我们在学习英语时非常关心语音规则、词语的用法、句型结构等等,渐渐地我们对这些知识产生了强大的依赖性,说话时,大脑会时时盯着我们的语法规则,担心出错。就像小孩学走路,初学时用供学步车,学步带等,但要渐渐的脱离这些辅助工具才能真正学会走路。
解决问题。语言学家将他们对语言分析得出的规律性知识用具体的文字将他们描写下来,这种知识咱们称之为“显性知识”,驱动我们在交际任务中使用语言的知识称之为“隐性知识”。隐性知识是构成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语言使用”和“听说读写译”的活动,人们就无法获得隐性知识,因而也就不能真正全面发展语言能力。显性知识是语言学习的重要“拐杖”。它的主要来源是“教学”和“学习语法书和做语法练习”。显性知识虽然不是语言能力的组成部分,但是显性知识可以通过听说读写译和语言活动部分地转变为“隐性知识”,从而促使学习者整体的语言能力发展。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这种转化关系还说明,语法不仅可以表现为“知识”的形态,也就是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或者讲出为何句子要这样而不是那样,一个词语为何这样搭配而不是那样搭配的道理。语法还是一种技能。语法是一种技能意味着语法有时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要获得这种知识,只能靠实践锻炼。就像游泳一样,尽管我们可以用语言来描述游泳的动作和规则,但是和真正在水中练习游泳获得的知识(直觉,即隐性知识)是不一样的,这种知识对于学会游泳更加有用,更容易导致学习者游泳能力的发展。同样,书本上的语法知识,无论学得多么精深,都不会直接帮助学习者提高语言能力。要掌握语法技能,必须一个个任务去“做”,也就是说,在大运动量的“听说读写译”练习中,一点一点地提高技能。学习语法知识时可以通过个人毅力、用功程度、死记硬背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的语言知识,但是技能是无法跳跃的,只能一步一步地练习提高。因此我们在讲语法知识点时,知识的呈现仅仅是很小一部分,而大量的时间应用于听说读写译的练习,内化为有用的隐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