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撰写该文的初衷在于关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的发展动态,通过对各种情况下的有关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特征的相关理论的梳理总结,旨在为今后关于证明标准的研究做一点微薄的基础性的研究,为推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进一步发展做一些最基本的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工作。文章将证明标准的特征分为广义的特征和狭义的特征,广义的证明标准的特征不仅包括证明标准在不同知识背景下的特征,还包括历史上证明标准的特征以及现在不同法系证明标准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的特征。而狭义的证明标准的特征则仅包括证明标准法学理论上的特征。文章中利用比较研究、历史研究以及逻辑分析等方法从不同角度对证明标准所反映的特征进行了逐一的描述,并总结了国内到目前为止最新的有关这个方面理论的一些情况,在这个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对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特征的一点看法,并希望能够对中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文章共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章阐述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汉语言环境下、逻辑学环境下以及法律环境下所具有的不同含义以及各自的特征。主要从民事诉讼、证明以及标准三个方面介绍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语言意义上的含义,以及该种含义所体现的证明标准在语言意义上的特征,同时从逻辑的角度看对于证明标准的定义以及由于逻辑学而赋予的证明标准的特征,最后从法律语境中分析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定义同时对这种定义所包含的特征加以概述。第二章介绍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历史发展情况以及在各个阶段中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所具有的阶段性的特征。主要针对历史上有关神示证明标准、法定证明标准以及现在的自由心证证明标准进行了介绍,并总结了关于以上证明标准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的特征。第三章总结了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各自的特征以及相互的比较。逐个分析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主体方面和内容方面的特征,并分析了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这一差别主要是由于两大法系在法学历史传统上的不同发展道路,借助达马斯卡的理论,认为这种特色根源于审判法庭的构成、诉讼程序的集中化程度以及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影响力程度的不同。第四章是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的现有理论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所认为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针对有限的法学理论上关于证明标准特征的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总结出本文所认为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法学理论中所具有的特征,即内容上的客观性与确定性、适用上的主观性与无形性、内容发展中的历史前进性、形式的中立性与实质的倾向性、目标的单一性与层次设计的多元性。在总结证明标准狭义特征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发展趋势也做出了描述。第五章则介绍了中国历史上各个阶段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并提出了有关证明标准特征的理论研究对中国证据法实践的启示。回到中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发展历史,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历史渊源的描述,总结了中国历史上各个阶段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并在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分析提出了关于应然的证明标准与实然的证明标准的关系,以及对中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盖然性规则与层次性需求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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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证明标准论文; 神示证明标准论文; 法定证明标准论文; 自由心证证明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