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人民医院云南腾冲679100)
【中图分类号】R7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7-0244-02
【关键词】肾病
妊娠期肾病综合征是妊高征的特殊类型,临床表现除具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特点外,还具备肾病综合征“三高一低”的临床特征,容易出现高血压脑病、子痫、产前子痫并发DIC、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孕产妇死亡、围产儿病死率高等。回顾我院2000年1月~2008年1月确诊的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NSP)29例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2000年1月~2008年1月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7245例,重度子痫前期124例,其中NSP患者29例,NSP占分娩总数的0.4%,占重度子痫前期的23%。29例NSP患者中年龄19~36岁,平均25岁。初产妇21例,经产妇8例。发病孕周26~36周,平均33周。大量腹水4例,腹水量最多达3000ml,分娩孕周27~39周。
1.2诊断标准有妊高征的临床表现,同时具备肾病综合征的“三高一低”表现:高度水肿,大量蛋白尿(>3.5g/24h),高胆固醇血症(>7.77mmol/L);低蛋白血症(血浆白蛋白<30g/L)。
1.3治疗及分娩方式29例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患者3例因孕分别为24周,27周,27+4周,行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引产,2例发生宫内死胎,其余24例予常规解痉、镇静、降压,补充白蛋白及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治疗,并在治疗的同时适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孕周为33+5-39周,平均36周,分娩方式25例为剖宫产术,4例为阴道分娩。
2结果
2.1孕产妇并发症29例在产前及产后治疗过程中12例出现并发症,占41.4%,包括产前子痫2例,胎盘早剥1例,产后出血5例,肾功能受损3例,急性左心衰1例。无孕产妇死亡。
2.2围产儿预后情况29例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患者中,3例未进入围产期,行引产流产,5例妊娠足月分娩,2例发生妊高征,另19例均为早产儿,其中8例参照“中国15城市不同胎龄新生儿出生体重值”,均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而诊断为IUGR。新生儿轻度窒息6例,重度窒息3例,死亡2例。
3讨论
3.1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的诊断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是妊高征病情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类型。1992年全国妊高症研讨会将此综合症定为特殊类型妊高征,即Ⅲ型妊高征。发病比妊高征早,85%的NSP病例发生于妊娠32周前,以“三高一低”(高度水肿、大量蛋白尿、高胆固醇血症和低血浆蛋白)为特征。本文29例患者孕前均无高血压史及肾病史,血压升高及尿蛋白均出现于妊娠20周后,产后血压、尿蛋白及肾功能均逐渐恢复。
3.2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对母儿的影响本组患者发病初期为妊高征,随病情进展演变为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病情较重者发生产前子痫、胎盘早剥、急性左心衰及肾功能不全。由于大量蛋白自尿中丢失而产生低蛋白血症,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血管内水分向组织间转移,致血容量减少、血液浓缩;由于血流迟缓,再加以伴发的高脂血症,加剧了血液的高凝状态,容易形成血栓、栓塞并发症。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胎儿预后不良的比例较高,由于子宫、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导致IUGR、早产、胎死宫内或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增高。有报道称,尿蛋白大于3.5g/24h,低于孕龄儿发生率高达29%,其围产儿病死率是正常或高危儿的3~4倍。本组新生儿出生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孕龄儿。
3.3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的治疗及终止妊娠指征肾病综合征型妊高征的防治原则是在解痉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在扩容的基础上进行利尿。治疗上应采用综合疗法,在解痉、降压的基础上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人血浆白蛋白、利尿剂等。另外,许多研究者将一种人工合成的高活性心钠素用于肾病综合型妊高征的治疗,并收到了显著效果,该药具有明显的消除水肿和尿蛋白的作用;另有报道,血浆交换有缓解病情、提高疗效的作用。若病情缓解,可适当延长孕周,一旦胎儿成熟应及时终止妊娠,可使围产儿病死率显著下降。若病情不缓解,肾功能受损,高度水肿、大量蛋白尿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多数病人随着妊娠的终止,病情可逐渐缓解,可以改善围产期母婴的预后。
参考文献
[1]张新洋,黄醒华.妊娠肾病综合征11例临床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0,35(6):360-361.
[2]张云山.妊高征[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8,14(1):45-46.
[3]李成博.妊高征肾病综合征14例临床分析[J].中华医学会第三次全国围产期学术论文汇编,1997,2009.
[4]张新娜,李诗兰,张坤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型肾病综合征14例临床分析[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1,4(3):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