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约伦理与诚信缺失(论文文献综述)
杨飞龙[1](2021)在《论契约伦理及其现实意义》文中研究说明
杨筱莜[2](2021)在《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伦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杨承翰[3](2021)在《习近平关于诚信重要论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杨慧,吕哲臻[4](2021)在《算法诚信与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再构》文中研究指明数字社会的虚拟化特征改变了传统信用根植的社会生态环境,产生了"算法规训"之客体化思维、"算法黑箱"之权力异化、"算法焦虑"之不确定性感知等算法失信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在传统与现代之间面临消解。作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再构的核心路径,算法诚信的实现涉及技术伦理、社会实践、群体认知、社会情感等多方要素的整合。以传统社会诚信伦理为资源,经由契约精神再融入、诚信治理、道德氛围培育三重努力,可以恢复数字社会的"生命向度",实现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再构。
张贝尔[5](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黄慧微[6](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王晋丽[7](2020)在《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任何商业辉煌都离不开商业伦理,不同文化孕育了不同商业伦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强调个人修养、重视团结合作,强调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正确的义利观等观点使中国商人深受影响,形成了为世人称道的商业精神,明清时期的晋商与徽商即是典型代表。晋商在商界活跃了500多年,足迹不仅遍及国内各地,还出现在欧洲、日本、东南亚和阿拉伯国家,“执商界之牛耳”,在明清商业文明史上独放异彩,完全可以与世界着名的威尼斯商人和犹太商人相媲美。徽商与晋商齐名,作为中国商界中的一支劲旅,曾活跃在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外至日本、暹罗、东南亚各国和葡萄牙,无徽不成商叫遍天下。晋商与徽商在中国商界称雄数百年并享誉海外,其商业资本之巨、从贾人数之众、活动区域之广、经营行业之多、经营能力之强,都是其他商帮所无法匹敌的。晋商与徽商在中国历史上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其伦理方面的建树及对后世的影响更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特别是其中渗透的儒商精神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企业家精神不谋而合,显示出国人的大智慧。本文拟梳理两者在商业领域所表现出的伦理异同,通过深刻阐释晋商与徽商的管理伦理、义利观、诚信观及教育伦理观及其所蕴含的丰富儒商精神,以期揭示我国现代商业发展的伦理规范机制和道德价值体系。本文内容由绪论、七章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绪论部分主要论述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晋商与徽商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进一步明晰了研究思路与方法,指出本文研究难点与创新。第一章论述了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的形成基础。主要从晋商与徽商伦理形成的社会背景集中体现----“开中折色制”分析了晋商与徽商伦理形成的社会政治背景,揭示了晋商与徽商贾儒互动的价值取向;从地域环境相同点---地少人多分析了晋商与徽商自强不息的共同伦理基础,而地处边境使晋商从一开始就具备精明朴实的伦理特征,徽商四面环山,相对闭塞造就了其保守灵动的伦理底色;传统儒家文化是晋商与徽商的伦理基石,而“关公文化”是晋商伦理“义”的基础,“程朱理学”则是徽商伦理“儒”的根基;晋商个性特征表现出的外向明事使晋商伦理具有开拓进取的表征,徽商内敛明理的个性特征塑就了其自守向儒的伦理特点,而中华民族特有的重群体的精神使晋商与徽商伦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第二章论述了晋商与徽商的贾儒观异同。贾儒互动是晋商与徽商官商关系的共同点,在此基础上晋商与徽商各有特色。晋商一心以商为职业,奉行“优则商”的贾儒观,徽商虽然是商人,但这是其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商只是其“齐家”的手段,实质上还是奉行“优则仕”信条。两者在官商关系选择上的异同,对现今企业有很大的启示。作为商人和政府,怎样处理好官商关系,关系着商业是否能长久发展。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构建“亲清”和谐政商关系完美诠释了政商间应有的格局。贾儒相通,政商良性互动,商人应具备独立人格,健全制度,政商“亲清”,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商畸形发展现象。第三章论述了晋商与徽商管理伦理的异同。总体上两者都奉行“情义结合”团结商帮的伦理规范,在人才选拔、商业激励及具体管理实践中践行仁爱信达、重德公正、情义并重的伦理表征,体现了管理中的人文气息。受传统影响,晋商以“地缘义”团结商帮,其人才激励机制中体现了同心同德,晋商独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践行了其“信和合一”伦理,创新意识强。而徽商则以“血缘情”聚集同宗同族进行商业活动,宗族管理体制也移植到商业管理,自然宗族伦理特征在徽商商业管理中比较浓厚。徽商管理中突出体现了责任意识及向仁重礼的特征。晋商与徽商重视人才、管理中激励机制体现的人才价值观及重视人文关怀等伦理思想对现代企业深层次发展有借鉴意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而在现代企业如何处理好管理中人的能动性等,势必需要伦理道德规范参与其间,发挥作用。晋商与徽商不囿于传统,实事求是,特别是晋商伦理中体现的创新意识值得现代企业借鉴,晋商与徽商在管理过程中的人才激励、凝聚向上等伦理内核是企业发展的宝贵经验。第四章论述了晋商与徽商义利观的异同。见义思利是晋商与徽商在义利观上共同的态度。介于两者在义利重心及求义追利态度方式上的不同,晋商与徽商秉持了不同的义利观。晋商遵循“利以义制”,“义以为上,以义制利,利而不污”贯穿于整个晋商义利实践;而徽商则是“义中取利”,“义利相通,以义取利,利而通德”是徽商义利实践的集中体现。毋庸置疑,商业发展不追求利,商业无法存续,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晋商与徽商在追利的道路上采取不同方式,其中渗透的伦理内涵使两者在商界造成不同印象,对现代商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归根结底,以义通利才是现代商业发展的双赢之路,在商业发展道路上如何平衡义与利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商业发展成败与企业声誉。晋商与徽商特别是晋商将“义”作为获利必须遵循的原则,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义利观,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也是现代企业获利过程中必须考量的道德准则之一。第五章论述了晋商与徽商诚信观的异同。诚信是商业发展中的无形资本,晋商与徽商把诚实守信作为了双方共同恪守的道德准则,徽商的诚信较晋商更是一种自律理性和道德精神。遵循信誉第一,以信立足,以诚取胜,晋商把诚信作为了信用卡来获取商业利益,诚实不虚是晋商诚信观的集中体现。而诚实不欺则是徽商诚信观的集中体现。信实等价,诚恳不欺,至诚无私,徽商真正把诚信深入人心。在现代社会,应然之诚是现代企业追求的终极目标,无论是商业发展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其他方面,基于自律理性的诚信观是当前和谐社会追求的道德实践。第六章论述了晋商与徽商的教育伦理。晋商与徽商虽然不是教育家,但晋商与徽商中一些有识之士特别注重教育,有的直接办教育,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家庭成员的教育,折射出教育伦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尊师重道、务实求真是晋商与徽商教育活动中共同遵守的伦理规范。但晋商教育遵循注重实用的工具导向,与“学而优则商”具有高度一致性,徽商教育中秉持本真向儒的价值导向,同样与“学而优则仕”一致。晋商与徽商教育伦理中遵循本真发展,同样不失为当前教育典范。第七章承接晋商与徽商伦理异同,结合当代社会发展,论述了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的当代启示。晋商与徽商伦理贾儒观印证了亲清和谐政商关系的正确合理性;晋商与徽商管理伦理中的重“人”规“制”仍是现代商业发展应遵循的伦理原则;晋商与徽商伦理中义利通德价值导向是现代商业长久发展的法宝;而晋商与徽商伦理中蕴含的“德性-契约”诚信伦理是现代商业生存发展之根基;晋商与徽商教育伦理中体现的本真发展使人为人,不失为现代社会教育之价值追求。结语部分进一步概括了晋商与徽商伦理异同之缘由,凝练其伦理精华,揭示其局限性,特别对其殊途同归---最终都未能逃脱商业衰败的原因进行再反思,以期为现代商业发展所借鉴。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在中国波澜壮阔的市井画卷中浓墨重彩书华章。贾儒观异同成为其管理伦理、义利观、诚信观及教育伦理异同的底色,形成了各自具有鲜亮文化特色的商业伦理,成为明清时期商界最有历史意义的主流力量。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几乎同起同落的经商历程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除了历史与时代的局限外,其伦理虽各有千秋,但最终殊途同归,这也许是晋商与徽商兴衰的深层次原因,对当代商业发展有深刻的启示。
辛晓晴[8](2020)在《美好生活视域下的人际信任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人际信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日常生活中彼此之间关系所呈现出的一种信赖、善意、期许、认可等的状态。人际信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良性资本,其有助于稳定社会交往关系,降低社会运行的成本。美好生活是人们的理想生活,推进美好生活建设是全方位的。就精神文化层面而言,美好生活内涵幸福、和谐、美德、信任等因素,而良好的社会伦理观念、民众道德素质等等更是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撑。从美好生活视域研究人际信任问题,旨在揭示构建美好生活的伦理维度和道德诉求。基于此,本论文分为五个部分,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阐述了美好生活的内涵、特点,表明人际信任关系在构建美好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伦理道德意义,即人际信任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的良好品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人际信任的理论构成。通过厘清与信任相关的词语,解读人际信任的内涵,阐明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渊源,指出人际信任在社会良性运行中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阐明人际信任关系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对构建美好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美好生活有赖于共同的伦理道德信念的维系,而人际信任便是这一伦理道德信念的重要体现,是美好生活的伦理道德支撑。第四部分着重从凸显人际信任问题的日常人际交往、网络交往和公益行业三个领域分析了目前人际信任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导致人际信任问题主要原因,即经济利益中的唯利行为与守信用发生冲突时,往往令道德意识消减和诚信观念迷失;相关制度惩治力弱,使失信行为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个人对诚信观念的坚守定力不够,内在的诚信信念不强。第五部分探讨了构建良好的人际信任关系的对策,即完善基本制度、加强监管和提高执行效率,从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人际信任的文化认同,提升道德价值感;引导社会自觉营造人际信任氛围,使个人能够做出可信的判断和可信的行为。总之,以实现美好生活为指向,探讨现实生活中人际信任关系问题,推动良好人际信任关系建设,使其逐渐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既有利于个体的道德完善,也有益于实现社会普遍正义和良序生活,为推动美好生活建设构筑坚实的道德基础,从而营造出和谐、友善、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推动美好生活的实现。
王守勇[9](2020)在《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与践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所出现的突破道德底线而引发人们道德焦虑和道德批判的社会问题反思,以北京大学何怀宏教授为主的一些专家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底线伦理”理论,试图构建一种适合现代社会成员所遵守的最基本的普遍伦理。但是,由于学者们侧重于从各自关注的视域对底线伦理进行研究,因而底线伦理的分析比较零碎化且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化建构,故对其研究还需大力推进。当下,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然发生转变,对于底线伦理的研究和推进将更有利于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因而,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辩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力图对我国底线伦理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辩证分析,进而对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和践行做出探讨和思考。本文的第一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底线伦理”的概念进行尝试性界定。同时,总结了底线伦理具有普遍性、义务性、基础性和时代性四个基本特征。然后,从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思想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不同视角,较为系统地梳理了底线伦理的思想渊源。第二章则立足于国内改革开放以来的道德现实状况,运用底线伦理的相关基础理论,对底线伦理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困境进行阐释,结合案例分析,从存在自身耻感的丢失、自身诚信的匮乏、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对他人宽恕的缺失等方面来论述人与人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从职业道德的迷失、法治精神的缺乏、公平正义的缺席等方面来论述人与社会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从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生物多样性岌岌可危等方面来论述人与自然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第三章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对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内容进行探讨,力图归纳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倡明礼知耻、诚实守信、尊重生命、宽恕友善的人与人之间的底线伦理;二是提倡爱岗敬业、崇尚法治、扞卫公正的人与社会之间的底线伦理;三是提倡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底线伦理。第四章认为,新时代底线伦理的践行需要国家、社会、公民的多方参与和协力推进。在国家维度,需要运用新时代底线伦理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会维度,需要提倡新时代底线伦理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在公民维度,需要践行新时代底线伦理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徐拿云[10](2020)在《品性证据规则的作用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伦理学上的品性和心理学上的品性,为司法证明场域的品性提供了概念基础。品性证据规则主要面临三重问题。其一,品性自身存在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品性的倾向性、道德性和主体间性三个方面。当用于对行为进行证明时,品性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倾向性;品性在道德上是非中立的,包括良好品性和不良品性;根据品性的人际概念,品性建立在第二主体对原始主体做出行为评价的基础上。其二,品性证据的识别存在复杂性。无论是基于品性推论识别品性目的与非品性目的的具体行为证据,还是基于道德属性识别品性证据与习惯证据,都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其三,品性证据的运用也存在危险性,可能产生不公正的偏见和额外的诉讼成本。从神示证据制度下品性证据萌芽初现,到法定证据制度下正式形成品性证据并对其自由采纳,再到自由证明制度下产生品性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并于自由证明制度发展过程中逐步增设例外规定,品性证据的司法运用不断走向合理化。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迁,为品性证据的演变奠定了社会基础。品性证据的演变史充分体现了鼓励采纳证据的规制取向和审慎排除品性证据的规制态度。品性证据的行为预测价值,为采纳品性证据提供了正当理由。品性证据规则的激励客体包括诉讼行为和社会行为。其一,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具有激励作用,旨在实现发现事实真相的内在目标。以BAF*对事实认定者信念属性的限制为认识论基础,品性证据排除规则有助于增强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品性推论是从行为到品性再到行为的过程,其间运用了归纳推理和具有可废止性的溯因推理,由此品性证据排除的例外有助于增强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具有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推进最大个别化检验、强化对证人的可信性检验、破除对女性被害人的歧视范式三个方面。但与此同时,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也可能产生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强化叙事危险性、抑制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固化被告的性侵犯行为范式三个方面。其二,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具有激励作用,旨在实现塑造社会行为的外在目标。就激励方式而言,品性证据规则通过成本调控方式实现行为优化,通过重复博弈方式形成动态激励,进而对社会行为发挥激励作用。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威慑违法行为、推进社会诚信和鼓励性别平权三个方面。当前我国并未设立品性证据规则,但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品性证据进行定罪和弹劾。从诉讼制度原因上看,举证与质证缺乏规范性和积极性、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权利保障不足、定罪证明与量刑证明缺乏相对独立性,导致我国品性证据规则长期缺失。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的缺失,也在社会层面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主要体现为制约现代社会诚信文化的生成、弱化女性行为偏见的矫正意识、阻碍违法犯罪记录的功能定位。基于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的立法展望,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的设立将对证人诚实作证产生直接的激励作用,进而对诚信社会建设产生间接的激励作用。但与此同时,应当防范品性证据规则对证人出庭作证可能产生的抑制作用。
二、契约伦理与诚信缺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契约伦理与诚信缺失(论文提纲范文)
(4)算法诚信与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数字社会发展中的算法失信 |
(一)“算法规训”之客体化思维 |
(二)“算法黑箱”之权力异化 |
(三)“算法焦虑”之不确定性感知 |
二、社会信用传统的流变与算法诚信 |
(一)社会信用的道德传统 |
(二)传承与流变中的算法诚信 |
三、数字社会背景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再构 |
(一)契约精神的再融入 |
(二)诚信治理的多主体协同 |
1. 以政府信用建设为核心 |
2. 多主体协同的信用共建 |
(三)道德想象力的规则互补 |
结语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6)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7)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二、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评析 |
三、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三节 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的形成基础 |
1.1 晋商与徽商伦理形成的社会政治背景 |
1.2 晋商与徽商伦理形成的地域环境 |
1.2.1 自强不息:晋商与徽商地少人多孕育的伦理实质 |
1.2.2 进取果敢:晋商地处边境在边贸中折射出的伦理特征 |
1.2.3 保守向儒:徽商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沉淀出的伦理特色 |
1.3 晋商与徽商伦理形成的文化根基 |
1.3.1 儒家传统文化:晋商与徽商伦理的基石 |
1.3.2 关公文化:晋商伦理中“义勇”的基石 |
1.3.3 朱子之理:徽商伦理“儒礼”特色之根基 |
第二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的贾儒观 |
2.1 贾儒互动:晋商与徽商共同的价值指向 |
2.1.1 向儒通仕:贾儒互动的利益轴心 |
2.1.2 向儒用仕:贾儒互动的利益实现 |
2.1.3 向儒依仕:贾儒互动的利益保障 |
2.2 优则商:晋商的价值诉求 |
2.2.1 重义向仁:晋商官商结合主要方式 |
2.2.2 贾儒分明:晋商官商关系中“清”的萌芽 |
2.2.3 “优则商”:晋商官商关系折射的价值观 |
2.3 优则仕:徽商的价值诉求 |
2.3.1 诚恳向儒:徽商官商结合主要方式 |
2.3.2 贾儒互济:徽商官商互动主要特点 |
2.3.3 “优则仕”:徽商官商关系折射的价值观 |
第三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的管理伦理 |
3.1 情义股:晋商与徽商管理机制的软实力 |
3.1.1 仁爱信达:晋商与徽商人才选拔过程中以人为本的伦理实质 |
3.1.2 重徳公正:晋商与徽商管理中商业激励伦理的主要特征 |
3.1.3 情义并重:晋商与徽商管理实践中人文关怀的价值追求 |
3.2 地缘“义”:晋商经营管理的道德架构 |
3.2.1 地缘关公“义”:历史大迁徙促成的晋商管理伦理特色 |
3.2.2 同心同德:晋商管理中选人、用人、交人的伦理原则 |
3.2.3 信和合一:晋商管理制度伦理内生出的创新激励源头 |
3.3 血缘“情”:徽商经营管理的道德框约 |
3.3.1 血缘同宗情:相对封闭的徽商管理伦理特色 |
3.3.2 向仁重礼:徽商传统宗族制中管理伦理的集中体现 |
3.3.3 责任意识:隐性契约制在徽商宗族管理中的伦理体现 |
第四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的义利观 |
4.1 见利思义:晋商与徽商在义利观上的共同特质 |
4.1.1 义缘利取:明清时期有关义利观的思想引领 |
4.1.2 见利思义:晋商与徽商义利观的一致态度 |
4.1.3 义利并举:晋商与徽商共同的社会道德认同 |
4.2 “利以义制”:晋商的义利观 |
4.2.1 义以为上:晋商义利价值导向 |
4.2.2 以义制利:晋商践行义利的行为理念 |
4.2.3 利而不污:晋商之于义利的修养信条 |
4.3 “义中取利”:徽商的义利观 |
4.3.1 义利相通:徽商义利价值导向 |
4.3.2 以义取利:徽商践行义利的行为理念 |
4.3.3 利而通德:徽商之于义利的修养信条 |
第五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的诚信观 |
5.1 诚实守信:晋商与徽商共同恪守的道德准则 |
5.1.1 诚信传统:晋商与徽商诚实守信之根基 |
5.1.2 诚信为本:晋商与徽商安身立命之道德本源 |
5.1.3 道法则:晋商与徽商诚实守信的三境界 |
5.2 诚信如介石:晋商诚信观的集中体现 |
5.2.1 信誉第一:晋商诚信之客商关系 |
5.2.2 诚信立足:晋商诚信之同行关系 |
5.2.3 诚实不虚:晋商诚信之自我剖析 |
5.3 诚实戒欺:徽商诚信观的集中体现 |
5.3.1 信实等价:徽商诚信之客商关系 |
5.3.2 诚恳合作:徽商诚信之同行关系 |
5.3.3 至诚无私:徽商诚信之社会关系 |
第六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的教育伦理 |
6.1 尊师重道:晋商与徽商教育活动中共同的教育价值取向 |
6.1.1 以教促长:通过教育体现自我存在的价值 |
6.1.2 尊师重教:重教育、报社会之价值取向义举 |
6.1.3 德智并重:传承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 |
6.2 崇实拙华:晋商教育活动的价值导向 |
6.2.1 重实用:提倡实用之学,为商所用 |
6.2.2 学而优则商:晋商对传统教育价值观的突破 |
6.2.3 器与不器:晋商对传统人才观的颠覆 |
6.3 内圣外王:徽商教育活动的价值导向 |
6.3.1 圣贤之学:徽商教育重儒学经典,为入仕做铺垫 |
6.3.2 学而优则仕:徽商教育价值观归宿 |
6.3.3 内圣外王:徽商教育人才观的集中体现 |
第七章 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的当代启示 |
7.1 亲清和谐:政商关系的当代启示 |
7.1.1 健全制度,摒弃官商不分之土壤 |
7.1.2 崇尚企业家精神,独立人格,开拓创新 |
7.1.3 贾儒互通,政商“亲清”,良性互动 |
7.2 重“人”规“制”:商业管理的当代启示 |
7.2.1 立足实际:商业经营管理的关键 |
7.2.2 创新发展:商业发展的核心 |
7.2.3 以人为本:现代管理的催化剂 |
7.3 大义通利:商业发展义利观的当代启示 |
7.3.1 义利统一:正确价值导向促进商业发展 |
7.3.2 义利相济:商业健康有序运行的道德规约 |
7.3.3 义利通德:商业长久发展的法宝 |
7.4 德性-契约:商业社会诚信的当代启示 |
7.4.1 诚保发展:商业生存之根基 |
7.4.2 契约信用:商业何以诚信之思考 |
7.4.3 应然之诚:商业追求的终极目标 |
7.5 本真发展:社会教育的当代启示 |
7.5.1 全面发展:现代教育功能观 |
7.5.2 德能并重:现代企业教育人才观 |
7.5.3 使人为人:现代企业教育价值观之追求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美好生活视域下的人际信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1.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2.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方法 |
2.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美好生活的内涵与道德底蕴 |
(一)美好生活的内涵解读 |
1.美好生活的内涵 |
2.美好生活的时代蕴意 |
(二)美好生活的道德底蕴 |
1.美好生活的伦理道德向度 |
2.美好生活的传统文化承继 |
二、人际信任的相关问题读解 |
(一)人际信任的内涵和特点 |
1.人际信任的内涵 |
2.人际信任的特点 |
(二)人际信任的发生机制与影响因素 |
1.人际信任的发生机制 |
2.人际信任的影响因素 |
(三)人际信任的社会作用 |
1.维护社会秩序 |
2.保障社会稳定 |
3.增强社会合作 |
三、人际信任在构建美好生活中的价值 |
(一)人际信任为构建美好生活所必需 |
1.人际信任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因素 |
2.人际信任是美好生活的重要标志 |
(二)人际信任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道德诉求 |
1.人际信任对美好生活的促进作用 |
2.人际信任对美好生活的维系作用 |
四、目前在人际信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人际信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
1.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缺失问题 |
2.网络交往中的人际信任危机问题 |
3.公益行业中的人际信任危机问题 |
(二)导致人际信任问题的原因 |
1.市场经济中的唯利因素 |
2.制度惩治力度不够 |
3.诚信观念坚守力弱 |
五、美好生活视域下人际信任关系构建的对策 |
(一)完善信用制度建设 |
1.建立基本制度 |
2.加强监管机制 |
3.提高执行效率 |
(二)加强人际信任的文化认同 |
1.构建文化认同的理性基础 |
2.发挥文化精神的指引作用 |
(三)营造人际信任的社会氛围 |
1.强化人际信任的理念 |
2.坚守人格信任价值取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与践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述评 |
(一)国内关于底线伦理的研究述评 |
(二)国外关于底线伦理的研究述评 |
三、研究创新与方法选择 |
(一)研究创新 |
(二)方法选择 |
第一章 底线伦理的含义界定及思想渊源梳理 |
一、底线伦理的含义界定 |
(一)何为底线 |
(二)何为底线伦理 |
(三)底线伦理的主要特征 |
二、底线伦理的思想渊源梳理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底线伦理思想 |
(二)西方思想文化中的底线伦理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底线伦理思想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底线伦理意蕴 |
第二章 底线伦理的现实困境 |
一、人与人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 |
(一)自身耻感的丢失 |
(二)自身诚信的匮乏 |
(三)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
(四)对他人宽恕的缺失 |
二、人与社会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 |
(一)职业道德的迷失 |
(二)法治精神的缺乏 |
(三)公平正义的缺席 |
三、人与自然之间的底线伦理困境 |
(一)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
(二)生物多样性岌岌可危 |
第三章 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探讨 |
一、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原则与方法 |
(一)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原则 |
(二)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方法 |
二、新时代底线伦理的主要内容 |
(一)人与人之间的底线伦理 |
(二)人与社会之间的底线伦理 |
(三)人与自然之间的底线伦理 |
第四章 新时代底线伦理的践行策略 |
一、运用新时代底线伦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确保民生领域的底线伦理关怀 |
(二)做好制度设计的底线伦理引导 |
(三)将底线伦理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
二、提倡新时代底线伦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
(一)发挥社会自组织的道德参与作用 |
(二)用积极的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
三、践行新时代底线伦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
(一)用家风家教涵育新时代底线伦理 |
(二)将新时代底线伦理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
(三)抓好重点群体的新时代底线伦理引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品性证据规则的作用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品性证据规则对事实真相发现的促进作用有待深化 |
(二)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塑造作用尚未激活 |
(三)品性证据规则的价值体系有待完善 |
二、研究现状 |
(一)域外研究现状 |
(二)域内研究现状 |
三、论文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品性证据规则的三重问题 |
第一节 品性的不确定性 |
一、品性的倾向性 |
二、品性的道德性 |
三、品性的主体间性 |
第二节 品性证据识别的复杂性 |
一、基于品性推论进行识别的复杂性 |
二、基于道德属性进行识别的复杂性 |
第三节 品性证据运用的危险性 |
一、品性证据运用可能产生的不公正偏见 |
二、品性证据运用可能产生的额外诉讼成本 |
第二章 品性证据规则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品性证据的演变历程 |
一、神示证据制度下的品性 |
二、法定证据制度下的品性证据 |
三、自由证明制度下的品性证据 |
第二节 品性证据演变的社会基础 |
一、品性证据演变的经济基础 |
二、品性证据演变的政治基础 |
三、品性证据演变的文化基础 |
第三节 品性证据演变的基本趋势 |
一、品性证据的规制取向:鼓励采纳证据 |
二、品性证据的采纳理由:行为预测价值 |
三、品性证据的自由裁量依据:平衡检验 |
第三章 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的作用机理 |
第一节 品性证据规则促进真相发现的作用 |
一、品性证据规则促进真相发现的价值基础 |
二、品性证据排除规则有助于增强事实认定准确性 |
三、品性证据排除的例外有助于增强事实认定准确性 |
第二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的激励作用 |
一、品性证据排除规则推进最大个别化检验 |
二、证人品性证据规则强化证人可信性检验 |
三、强奸盾护规则破除女性被害人歧视范式 |
第三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诉讼行为的抑制作用 |
一、品性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强化叙事危险性 |
二、证人品性证据规则抑制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
三、类似犯罪证据规则固化被告的性侵犯行为范式 |
第四章 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作用机理 |
第一节 品性证据规则塑造社会行为的作用 |
一、品性证据规则塑造社会行为的价值基础 |
二、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正向激励效应 |
三、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反向激励效应 |
第二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激励方式 |
一、成本调控方式 |
二、重复博弈方式 |
第三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社会行为的激励效果 |
一、具体行为证据规则威慑违法行为 |
二、证人品性证据规则推进社会诚信 |
三、强奸盾护规则鼓励性别平权行为 |
第五章 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缺失的原因和影响 |
第一节 我国品性与具体行为证据运用的现状 |
一、被告人品性与具体行为证据的运用 |
二、证人诚实品性与先前定罪证据的运用 |
三、被害人品性与具体行为证据的运用 |
第二节 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缺失的诉讼制度原因 |
一、举证与质证缺乏规范性和积极性 |
二、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权利保障不足 |
三、定罪证明与量刑证明缺乏相对独立性 |
第三节 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缺失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
一、制约现代社会诚信文化的生成 |
二、弱化女性行为偏见的矫正意识 |
三、阻碍违法犯罪记录的功能定位 |
第六章 品性证据规则对我国司法公正和诚信社会建设的作用 |
第一节 我国品性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 |
一、定罪过程中的品性证据规则设置 |
二、弹劾证人的品性证据规则设置 |
三、品性证据规则的相关制度构建 |
第二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的预期作用 |
一、品性证据规则对我国证人诚实作证的积极作用 |
二、品性证据规则对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 |
三、我国品性证据规则消极作用的预防措施 |
第三节 品性证据规则对我国诚信社会建设的激励作用 |
一、证人品性证据规则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的形成 |
二、品性证据与商务惯例有利于促进市场信誉的形成 |
三、实现证据制度建设与诚信社会建设的联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四、契约伦理与诚信缺失(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契约伦理及其现实意义[D]. 杨飞龙. 湖北大学, 2021
- [2]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伦理问题研究[D]. 杨筱莜.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3]习近平关于诚信重要论述研究[D]. 杨承翰.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
- [4]算法诚信与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再构[J]. 杨慧,吕哲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21(03)
- [5]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6]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7]明清时期晋商与徽商伦理比较研究[D]. 王晋丽. 山西大学, 2020(12)
- [8]美好生活视域下的人际信任问题研究[D]. 辛晓晴. 辽宁师范大学, 2020(02)
- [9]新时代底线伦理的建构与践行研究[D]. 王守勇.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0(11)
- [10]品性证据规则的作用机理研究[D]. 徐拿云.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