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每股收益是反映上市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是以货币单位来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盈余信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等各项经济政策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撑,盈余信息也是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不仅要披露基本每股收益,而且还要披露稀释每股收益,那么这两个指标的披露能否为投资者带来更有效的信息,从而做出更加准确的投资决策?新准则颁布之后每股收益指标的信息含量相比以前是否增加,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是否比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更具信息含量?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方法,对新会计准则下盈余信息是否具备信息含量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实证研究,一是分析与比较2006年、2008年日平均超额收益率、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对沪深两市31家上市公司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前后两年(06年、08年)会计盈余信息是否具备信息含量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比较新准则公布后我国证券市场在传递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方面是否有所提高;二是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针对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稀释每股收益这一要求,同时对08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是否具备信息含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比较新准则要求公布的稀释每股收益是否比基本每股收益更有信息含量。研究结果表明:2006与2008年的日平均超额收益率与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都在一定程度上显著异于0,说明市场反应了一部分的会计盈余指标,但是这种反应较弱,会计盈余具备低的信息含量。另外,08年AAR的显著性差异明显比06年显著性强,而且08年的CAAR也比06年的CAAR显著性差异强,这说明06年的市场反应的速度和效率都不比08年好,说明我国的市场有效性相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是,当公司发布一个“好消息”(+UBEPS)累计超额回报率(CAAR)大部分出现的是一个显著的下降过程,而当公司发布一个“坏消息”(-UBEPS)时累计超额回报率出现的是一个显著的上升过程,这样有悖常理的反应说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是理性的资本市场,并且2008年的反常程度比2006年更大,说明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仍然不能合理区分不同性质的信息,仍然是一个弱式的有效市场。通过对模型的回归,发现样本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在事件窗口内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两个指标都没有很强的解释能力,也即会计盈余信息不具备信息含量。相比较而言,稀释每股收益比基本每股收益更有信息含量,更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决策,从总体上看,新会计准则的这一改变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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