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挪用公款罪是当前司法实践中多发犯罪之一,我国现行刑法典与司法解释对此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其中仍然有许多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对挪用公款罪进行研究和探讨,有助于我们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这类犯罪活动,从而促进吏治的整顿,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本文以挪用公款罪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现行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内容的剖析,并结合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该罪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期对该罪的有关理念和实践有所裨益。本文除引言、结束语外,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新中国挪用公款罪的立法演变。第二部分: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该部分重点依据刑法的有关理论、现行的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概念、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及犯罪的主观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对于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存有争议的问题作了适当的介绍和分析,并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第三部分:挪用公款罪的认定。该部分首先从犯罪构成理论上,对挪用公款罪与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资金罪等之间的界限进行了区分,并且从理论上对挪用公款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挪用公款罪的处罚。第五部分:挪用公款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该部分简单论述了国际及相关国家和地区挪用公款犯罪的立法现状,并指出我国挪用公款罪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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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一、新中国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立法演变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一) 挪用公款罪的客体和对象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2、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二)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公款的具体用途3、挪用公款犯罪的数额认定(三)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1、“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2、“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征及认定3、挪用公款罪主体的几个问题三、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一) 挪用公款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二) 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罪的认定1、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2、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3、挪用公款罪与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的界限4、挪用公款与拆借资金的界限(三) 挪用公款罪犯罪形态的认定1、挪用公款罪的停止形态2、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问题3、挪用公款罪的罪数形态四、对挪用公款罪的处罚五、挪用公款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一) 国际及相关国家和地区挪用公款犯罪的立法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2、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3、挪用公款罪的罪责4、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二) 我国挪用公款罪的立法缺陷1、法条规定内容的缺陷2、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的立法缺陷3、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法缺陷4、关于挪用公款犯罪中附加刑的适用问题(三) 我国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完善意见1、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法的改进与完善意见2、法条试拟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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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挪用公款论文; 犯罪构成论文; 立法完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