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审理商品房按揭纠纷案件若干法律问题。商品房按揭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物权担保方式,它是英美法上的不动产按揭制度经由香港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内地并得到迅速发展的制度。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中,商品房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全面发展的引擎之一,极大地刺激了国民经济的增长。由于在商品房消费中存在着资金大、成本高、周期长、群体多等诸多融资特点,因而,为银行按揭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商品房按揭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商品房按揭制度的概述,对商品房按揭制度的起源及商品房按揭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进行了叙述,同时对商品房按揭的法律性质展开了论述,通过对几种观点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是主要解决笔者在审理商品房按揭纠纷案件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该部分通过对商品房按揭的法律关系的分析,看出商品房按揭法律关系有其复杂性,法律规定尚不健全,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和矛盾,而一旦出现纠纷和矛盾,在审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欠缺,不同的法官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审理思路和结果,笔者试图通过自己在审理该类案件中所遇到的困惑和对该类案件审理思路的思考,提出自己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按揭合同被解除、撤销、被宣告无效之后对按揭法律关系的影响,并提出自己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并提出自己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文章最后一部分主要论述怎样完善商品房按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