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4年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在国家豁免问题的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它迈出了国际性统一立法的第一步,对各国的立法和实践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即以该公约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相关概念、理论依据、起源发展、各国实践,对公约的立法进程、主要规则和公约通过的积极意义进行了阐述,并重点分析了公约规定的两种不得援引豁免的诉讼。最后探讨了我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立场以及今后我国应采取的措施。第一部分主要是从基础理论入手,介绍了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概念,豁免的理论依据,并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研究国家豁免的起源和发展。首先按时间顺序,阐述国家豁免的起源。然后从各国的司法实践和立法实践入手,论述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豁免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司法判例形成的。最后介绍了在形成的过程中,各国出现的理论争议。第二部分是对公约内容的一个总的论述。首先阐述了公约的立法进程,通过观察公约艰难的制定过程,我们从中可以体会到各国立场的严重对立。其次介绍了公约主体部分的主要内容。重点放在论述公约通过的意义,虽然公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但公约的通过明确了国家豁免这一原则的内涵,并建立了一套国际法规则,对于消弭各国在实践中的分歧是有积极意义的。第三部分详细探讨了两种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对国家侵权行为行使管辖权是70年代后出现的比较新的课题,本文结合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论述了公约对该问题的规定的利与弊。仲裁协议的效果与法院管辖权,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研究了公约和其他公约的规定以及一些国家的相关立法,并探讨了公约未明确规定的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时的国家豁免问题。第四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长期坚持的对国家豁免问题的立场、我国的立法实践,并分析了我国以前遇到的案件,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对待公约的态度以及公约生效后如何在我国适用,最后指出我国应融入到代表世界趋势的法律环境中去,维护我们的诉权,维护国家和国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