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执法论文-曹国强

选择性执法论文-曹国强

导读:本文包含了选择性执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选择性执法,华安,安仁县,商务酒店,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相对人,用地审批,申辩权,陈述权,用地手续

选择性执法论文文献综述

曹国强[1](2019)在《当事人质疑有关部门选择性执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段时间,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城西社区麻田湾居民曹华安格外郁闷。他本是县城城乡接合部的菜农。由于父亲去世得早,靠母亲含辛茹苦把姐弟5个拉扯大。县城不断扩展,将他所在村里的土地征收,村改为了社区。2013年,曹华安姐弟5人联合2个表姐妹,在(本文来源于《法制周报》期刊2019-12-28)

王裕根[2](2019)在《选择性执法研究述评及其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择性执法是法治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经济学界、社会学界以及法学界都给予了不同视角的理论阐释,但也有不足之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法律不完备论本身与选择性执法没有必然联系,而执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虽能解释选择性执法的经济逻辑,但无法认清选择性执法在社会中发生的复杂机制。目前学界对选择性执法的社会机制有所关注,但不能完全涵盖特定国家的执法体制、法律文化观念以及社会心理结构对执法者的塑造。尽管行政法教义学能够在既定的法规范结构中对选择性执法进行分类和体系解释,但缺乏系统呈现选择性执法的经济逻辑以及社会复杂因素。选择性执法是一国法治运行各个环节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未来对选择性执法研究应借助历史和比较的视野,深入分析一国法治运行的特定历史文化背景及其社会结构,在理解现行执法体制基础上对选择性执法及其治理进行类型化分析。(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10期)

陈涛[3](2019)在《选择性执法及其规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择性执法在理论上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选择性执法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执法方式,是执法主体为寻求执法灵活性而采取的手段。一种认为选择性执法是执法主体刻意采取的区别对待的执法方式,是有违执法公平的现象。在深入分析以上两种不同认识的基础上,笔者围绕后一种选择性执法重点进行了以下方面的研究。第一部分,选择性执法概述。选择性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刻意区别对待相对人,对相同情况或者相类似情况的法律行为有的作为有的不作为的执法现象。同时对其特征、分类和性质作了分析。作为的选择性执法就个案来看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与其他相类似案件进行比较时,可以看出其违反了公平正义的要求。不作为的选择性执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第二部分,此部分主要讨论了选择性执法产生的原因及危害。选择性执法主要是因为执法部门间权责不清以及执法人员考虑私人利益、执法懈怠和寻租腐败造成的。选择性执法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与平等原则相违背,其容易导致法律权威的流失,给执法腐败提供了空间,以及减损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第叁部分,此部分主要讨论了对选择性执法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前对于选择性执法的规制主要是靠执法机关的自我修正和上级机关的监督为主,除此之外社会监督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司法审查方面的规制很弱。对于选择性执法的规制存在的问题有执法机关的内部规制机制不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存在不足和司法审查方面存在困难。第四部分,对选择性执法规制的完善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应该继续健全执法体制,明确执法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执法程序,减少私人因素的影响;完善考核办法,减少执法懈怠。外部监督方面对于因寻租等腐败原因造成的选择性执法应该强化专门机关的监察力度。对其它原因产生的选择性执法则要强化信息公开,依靠社会监督的力量进行消减。在秩序型选择性执法的司法审查方面可以用司法建议或者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本文来源于《新疆大学》期刊2019-06-30)

彭建华[4](2019)在《选择性执法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择性执法所呈现出的是执法者权力行使的恣意,公民对这种执法方式的痛斥,在于相同情形下不能等同对待的执法不公的一种样态。选择性执法虽然对于国家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形下,采取的一种灵活执法手段,但从大量案例表明,此类执法长期盛行,必然造成执法公信力坍塌,弊大于利,不符合公正、规范执法的要求。选择性执法问题是一个老题新论,理论界对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它就如同事物的矛盾一样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且长久不衰,我们无法彻底根除。因此我们提出了对选择性执法问题的削减控制的解构思路,来达到控制和规范选择性执法问题,尽量减少选择性执法的大量涌现,将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本文针对选择性执法问题,第一个方面主要从厘清选择性执法问题的概念,对其进行一个很好的界定,分析出选择性执法问题的特征表现以及学术界对其法律属性的不同观点的延伸。第二个方面从选择性执法问题因何存在,从法律规范、权力行使、社会现实叁个层面分析出其产生的原因以及从规制选择性执法问题的必要性分析出选择性执法所带来的危害。第叁个方面从理论界对选择性执法问题出现后的法律规制手段,总结出当下对选择性执法的规制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第四个方面从立法层面规制、司法层面规制、监督层面规制的叁个方面规制思路来提出本文对选择性执法问题法律规制的路径。(本文来源于《河北经贸大学》期刊2019-03-10)

李永华[5](2019)在《董明珠被选择性执法?科创板+注册制时代,信披制度应该啥样?》一文中研究指出春节过完,董明珠涉格力电器信披违规一事却未曾掀过这一页。猪年工作日第一天,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怒怼"广东省证监局"选择性执法",引发市场热议。从当年顶着死亡威胁揭露蓝田股份造假开始,到后来怒批宝能实控人姚振华,刘姝威从来都不曾轻易出手,且屡屡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敏感时点与敏感问题上发出颇具力量的声音。这一次,刘姝威将带来什么改变?(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周刊》期刊2019年03期)

李冉[6](2018)在《“选择性执法”的症结如何解》一文中研究指出许多车主常常抱怨:路边停着这么多车为什么交警只给我的车贴罚单;路上都是超限车,路政人员为什么只拦我的车;开黑车的多了,凭什么运政人员就盯住我。大家在评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时,常常会不由分说地贴上"选择性执法"的标签,进而横加指责。当然不只是对交通运输执法。"违章建筑遍地(本文来源于《人民交通》期刊2018年11期)

何玲[7](2018)在《勿让选择性执法失了公正、人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在立法上规制行政行为,更应当关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正义。“道路两侧占道,只贴一侧罚单,占用盲道的车也不罚,谁能给我解释解释?”“都是违停,为什么就罚我一个,歧视国产车,还是歧视外地车?”在各大网络平台上,人(本文来源于《中国城市报》期刊2018-10-22)

杭佳佳[8](2018)在《选择性执法的危害及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选择性执法概述(一)选择性执法的内涵选择性执法是根据情势的需要采取什么执法手段、什么时候严格执行哪部法律、什么时候严格针对哪类行为进行执法的执法方式。选择性执法是从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中衍生的法律现象。在执法的实践中,由于执法资源的有限性,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限,容易导致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享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政主体在对行政相对人执法时,运用(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8年20期)

张杰英[9](2018)在《杜绝不合理的“选择性执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执法主体的"选择性执法"行为关系到广大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关乎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更关乎行政法治建设全局。因此,杜绝不合理的"选择性执法"行为就应完善立法规制,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与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8年29期)

郭丽琴[10](2018)在《禁令迭加贸易战 中国科技企业在美遭遇选择性执法》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科技企业在美出口及投资又遇多方面新阻力,就在美国对中兴下禁令的第二天,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也投票禁止通过联邦基金向特定公司进行采购。经过近20天的酝酿,当地时间4月1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本文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期刊2018-04-19)

选择性执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选择性执法是法治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经济学界、社会学界以及法学界都给予了不同视角的理论阐释,但也有不足之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法律不完备论本身与选择性执法没有必然联系,而执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虽能解释选择性执法的经济逻辑,但无法认清选择性执法在社会中发生的复杂机制。目前学界对选择性执法的社会机制有所关注,但不能完全涵盖特定国家的执法体制、法律文化观念以及社会心理结构对执法者的塑造。尽管行政法教义学能够在既定的法规范结构中对选择性执法进行分类和体系解释,但缺乏系统呈现选择性执法的经济逻辑以及社会复杂因素。选择性执法是一国法治运行各个环节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未来对选择性执法研究应借助历史和比较的视野,深入分析一国法治运行的特定历史文化背景及其社会结构,在理解现行执法体制基础上对选择性执法及其治理进行类型化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选择性执法论文参考文献

[1].曹国强.当事人质疑有关部门选择性执法[N].法制周报.2019

[2].王裕根.选择性执法研究述评及其展望[J].河北法学.2019

[3].陈涛.选择性执法及其规制探析[D].新疆大学.2019

[4].彭建华.选择性执法法律规制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

[5].李永华.董明珠被选择性执法?科创板+注册制时代,信披制度应该啥样?[J].中国经济周刊.2019

[6].李冉.“选择性执法”的症结如何解[J].人民交通.2018

[7].何玲.勿让选择性执法失了公正、人心[N].中国城市报.2018

[8].杭佳佳.选择性执法的危害及防范[J].人民法治.2018

[9].张杰英.杜绝不合理的“选择性执法”[J].人民论坛.2018

[10].郭丽琴.禁令迭加贸易战中国科技企业在美遭遇选择性执法[N].第一财经日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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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执法论文-曹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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