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进步,国家政府为广大农民享有全面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谐而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则成为新阶段构建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制的现实要求。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并存在不足与缺陷;本文欲结合社会保障法律体制下的社会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发展的理论、实践、制度演变以及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的经验教训等综合因素,在分析论证后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出初步的思考建议。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并在西方国家不断健全完善。本人在第一部分就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历史沿革、理论基础以及其在我国的地位作用展开了论述,认为根据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设计初衷、性质特征以及对我国农村的重要意义,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意义重大。本文第二部分从研究国外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展开论述,认为在健全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时应当借鉴国外合理经验。政府要对农村医疗保险进行支持和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筹资渠道的多元化机制,加大对卫生行业的投入,合理分配卫生资源,在医疗保障中导入市场机制,医疗保险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从而可以不断促进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发展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影响新制度的设计;健全并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是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的必要措施。因此,本文第三部分详细论述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主要内容、现行制度的设计分析以及其优势缺陷,并指出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改进的发展方向以及如何进行弥补、确保其发挥作用。在论文的最后论述中,主要是结合国内外情况与自身制度现状而提出建设性构思。本人认为应当确立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定以“农村医疗保险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立法层次,科学设计农村医疗保险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健全农村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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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保障论文; 医疗保险论文; 法律制度论文;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