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对精神障碍者危害社会行为的研究如果只停留在当代刑事实体或程序法的角度,视野不免会有些狭隘,以至于难以看到应然性背后的必然性。因此,对精神障碍者相关制度进行历史研究和背景分析显得十分必要。文章采用历史的研究方法对资料进行时空上的比较,以便从中找出相关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和一般规律,最终达到结合本国国情进行借鉴,从而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目的。由于对精神障碍者危害社会行为的研究涉及到精神病学、刑法学、伦理学以及哲学等多个学科,如果试图在单一学科内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很容易陷入困境,因此文章还采用了多学科整合的研究方法,以适应精神障碍者危害社会研究的跨学科特点。文章首先对对精神障碍、精神病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认为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界定二者具有较大意义,但是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广义的精神障碍概念与广义的精神病概念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界限,其区分价值不大。接着探讨的是大陆法系中属于保安处分范畴的强制入院这一概念。在比较多个国家刑法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进强制入院作了刑法上的界定。相应地,又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民事拘禁制度,并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了其与大陆法系的强制入院性质相近的结论,同时也注意到了两者的不同之处。鉴于危险性这一概念在相关制度中的重要性,该部分还对危险性和危害社会行为这两个概念进行了界定。最后对对策的范围进行了限定,仅限于包括犯罪预防在内的刑事法上的相关对策,其中核心部分是强制医疗制度。文章的第二部分是制度研究,主要采用了历史分析和比较的方法。首先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重点放在以俄、英、德三国为代表的英美和欧洲大陆国家,发现文化历史背景对欧美各国相关制度的变革具有重大影响。与之对应,在对我国古代至近现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传统文化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影响极其深远,尤其是家族制度。时代变迁,传统观念也在转变,表现在到了二十世纪初,由于受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我国相关强制性规定陡然从野蛮转向文明,虽然仅仅是停留在法律规范层面。比较中西方相关立法沿革之后,不难得出欲完善我国相关规定,必须对中西方相关制度和立法理念进行扬弃的结论。由于制度的存在离不开正当性也就是理论基础的支撑,因此文章的第三部分阐述了相关制度主要是强制性规定的理论基础。从传统的国父权说、警察权说到近现代的防卫社会说、社会控制说和社会福利说,逐一展开分析并比较,可以发现这些学说之间存在交集,但由于方法和视角上的不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和纷争。其中,国父权说和防卫社会说为多数学者所接受,也能为一般民众所理解。文章的第四部分对我国的相关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制度和法律条文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评析,以期进一步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