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渔业船舶检验是国际通行的制度,对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渔船众多,渔船技术状况参差不齐,航行和作业区域不同于交通船舶,船员整体素质又相对落后于交通船舶。同时,渔民作为农民的一部分,没有享有与农民同等的权利,渔业生产、渔民没有得到像农业生产和农民一样的政策和财政支持。而且渔业安全事故也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对渔业船舶检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远远落后于其他渔业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船舶检验力量与渔业船舶数量的严重不成比例。因此,我国渔业船舶检验事业在发展上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这此困难,既有老问题的延续和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对于改善渔业高风险性、突破制约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具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渔业现有管理体制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即“以资源养护需要为考虑的技术性措施,以渔业投入为中心的控制机制,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过程”。渔船检验就是我国对渔业投入控制的机制之一,是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对资源的公共保护。本文在对渔船检验机制的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渔船检验是一种公共产品,并且由于它的特殊性,即可以降低渔业所具有的污染环境、高风险的负外部性的影响,应由政府免费提供,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立法及执法监督的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