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规定公民享有养老保障权。但是,从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来看,我国公民并没有完全享有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障权。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体制,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的农村居民没有被重视起来。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仍然依赖不稳定的家庭养老。本文中研究的农村养老保障包括家庭养老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在我国目前现有经济环境下,无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虽然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取得很大的进展,但是不管是从制度上还是农民所得到的实际保障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还相差甚远。在法治逐步完善的今天,我国城市居民享有相对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障却存在政府投入不足、老龄化率高、社会保障不足、家庭养老弱化等严重问题。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应本着巩固和提高家庭养老水平这一原则,逐步推进社会化养老进程,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加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强传统道德教育,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监督作用,完善相关农村养老法规。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养老社会化。本文第一章第一节简单叙述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现状与发展历程。第二、三小节分别说明研究农村养老保障的缘由、意义、对象以及写作方法等。第二章通过社会实证调查的方法,结合我国农村养老现状,对安徽阜阳农村个案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了仔细全面的总结。尤其对农村养老的现状、农村老年人所希望的几种基本养老方式、传统的家庭养老的优点与缺失、传统赡养习惯、以及农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进行了深度的剖析。第三章从我国当前农村养老的现实状况出发,以调查结果为主线并结合相关农村养老保障研究文献资料,在分析农村养老问题的迫切性以及面临新农村建设的机遇之后,提出了几条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政策性的建议与如何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