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纯粹经济损失起源于各主体的经济利益牵连,其涵指了受害人遭受的不与其人身伤害或者有形财产损害相关的经济上的不利益或金钱上的损失,常表现为受害人预期的经济利益受损。在当今社会,纯粹经济损失的频发性与其引起的连锁反应使其赔偿问题成为法律上的一重要问题。当纯粹经济损失发生在非合同关系中时,其赔偿问题其显得更为复杂,常常涉及诸如利益平衡、责任控制、侵权法与合同法职能划分以及经济利益与个人自由的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纯粹经济损失也已成为比较法上的一热门话题,但我国并未对此问题给予足够重视。文章从对纯粹经济损失的基本理论问题分析入手,在实践与比较法考察的基础上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分类以加深认识,进而通过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相关处理方式的比较考察,试图使我国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可以有效地借鉴。全文主要分为前言、正文、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涵盖三章:第一章,纯粹经济损失的基本理论。本章分析研究了纯粹经济损失的本质、特征,为了实现对纯粹经济损失形象化的认识,文章论述了纯粹经济损失的现有分类及意义。第二章,纯粹经济损失的比较考察。本章考察英美、德、法关于纯粹经济损失法律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发展,对各国的法律制度展开比较。第三章,中国纯粹经济损失研究。本章分析我国法律上的纯粹经济损失,研究我国立法现状,对将来民法典制定提出建议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