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纳税人诉讼是指以纳税人身份对政府的违法公共支出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一种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公益诉讼。社会契约论、税法上的债权债务说、税收价格论、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的规定为纳税人诉讼提供了理论基础。法治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纳税人诉讼,并开展了丰富的诉讼实践,这可以为我国纳税人诉讼的建立提供借鉴。我国建立纳税人诉讼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建设公共财政和法治政府,推进宪政国家建设的需要,具有现实迫切性和深远意义。当前,我国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建立,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吸收现行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合理规定,通过制定、修改法律来逐步确立和完善,最为重要的是对纳税人诉讼的主体资格、诉讼客体和程序明确规定。应当在《税收基本法》的制定中,对纳税人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诉讼前置程序、代表人诉讼制度、纳税人诉讼的激励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建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表现为司法的独立性还不够、公共财政支出信息不公开,尚需要强化司法独立、建立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制度为纳税人诉讼提供制度的保障。通过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建立,对政府的公共支出进行监督制约,能够提供一个纳税人行使民主监督权的舞台,以私权监督制衡公权。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纳税人诉讼的一般分析”。主要介绍纳税人诉讼的涵义,包括纳税人诉讼的主要特征;在纳税人诉讼的起源和历史发展里,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情况,以为我国纳税人诉讼提供借鉴;简单划分纳税人诉讼的类型以确定本文所要讨论重点。第二部分“我国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理论基础及必要性”。纳税人诉讼的理论基础主要从纳税人诉讼的政治学基础、经济学基础、法律基础、等方面来分析论述。纳税人诉讼的必要性主要从提高我国纳税人纳税意识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保护纳税人权利、建设法治民主廉洁的政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加以论述。第三部分”我国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对策及建议”。这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这部分首先明确纳税人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纳税人诉讼的客体。设计了纳税人诉讼的程序,包括纳税人诉讼的前置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代表人诉讼、诉讼费用的承担等,建议制定《税收基本法》对纳税人诉讼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论及了与纳税人诉讼相关的制度保障问题,主要是强化司法独立、建立公共财政支出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