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进城就业农民工群体就日趋庞大。大量的进城就业农民工服务于城市经济的第二、第三产业,他们形成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强大购买力,他们将积攒的工资汇回家乡,他们返乡将生产技术、最新资讯带回农村,他们为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他们在城市生活、就业的基本权益却少有人问津,城市政府在接纳进城就业农民工所做出的经济贡献同时却忽略了他们作为城市生活成员所应享有的权益。恶劣的工作条件、低廉的劳动待遇、艰难的城市生活使得这一群体在城市就业生活的成本越来越高,因而自2004年起,我国许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民工荒”,这是作为理性经济个体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对城市现行就业政策“用脚投票”的最终表现。文章从就业保障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我国进城就业农民工群体就业保障现状的分析,具体论述我国政府在这一群体就业保障职责上缺失的表现及原因。通过借鉴学习其他国家在促进类似群体就业及就业保障建设上的相关经验与方法,针对文中分析的问题,为我国进城就业农民工群体的就业保障建设提出一些具体的想法与建议。具体内容结构如下:第一,导论部分。说明了文章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并做出评价。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预期的创新之处。第二,论述文章研究的理论基础。主张通过改革经济和当时生产形态及各个社会阶段现存的教养和心理状态以缓和国内矛盾的新历史主义学派运用系统地理论论述了国家在建立就业保障制度中应担负的主导角色并说明在制度建立过程中立法先行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的企业和阶级理论在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关系的同时保障工人权益的三种途径,这一分析为构建我国进城就业农民工就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说明了我国进城就业农民工在享有就业保障过程中会受到重重阻碍的原因,也为进一步消除这些障碍提供了理论依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说明了蕴含于人体内的人力资本的主要构成,说明了要提高这种资本的主要途径。做为长远发展战略制定者的当地政府不但不应该忽略进城就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带来的人力资源,并且还要为开发、保留这种人力资源提供相应的公共政策服务,将对这种资源的利用纳入到当地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中去。第三,列举并说明我国进城就业农民工就业保障权益缺失的现状,结合上述理论分析这一现状产生的原因。自进城就业农民工这一群体产生以来,人们贯以廉价劳动力资源来对待。这种惯性思维也说明了进城就业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所处的劣势状态。进城就业农民工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虽然近几年在中央政府的关注与重视下不少城市对改善、维护这一群体的劳动利益已有所行动,但就实际成效而言,情况并不乐观。另外由于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这一群体劳动权益的保护并不健全,许多雇主利用这种漏洞改变形式地侵害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利益。由于进城就业农民工群体组织的松散与空缺,使得他们无法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农民工进城就业多为自发的行为,他们进入城市更多地是通过同乡和亲友来获取就业信息,但这一信息获取方式与城市企业招工的信息发布方式相差甚远,因而出现进城就业农民工找不到工作与需要招工企业招不到求职者同时存在的情况。作为公共信息发布者的政府,在引导进城就业农民工就业,为其发布可靠实效的就业信息职责上的缺失是农民工进城就业保障缺失的又一原因。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进城就业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较低,职业不足。这一事实往往成为进城就业农民工廉价出买他们的劳动力并对雇主的侵权行为隐忍不咎的主要原因。具有人力资源开发义务的政府应对这一弱势群体进行实效多样的职前和技能培训,以纠正这一不平等现象,从而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就业权益。第四,引用国外政府在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上的种种政策与做法。英国在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曾出现过几次大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浪潮。在缓解这一群体对城市生活、经济、环境带来的具大压力,先后以各种法律和相关的保障政策为这一群体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了条件。德国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的保障政策侧重于培训教育,以加强这一群体的就业能力,从而缓解当时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危机。美国主要通过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兼具大量的保障政策来稳定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在解决农村人口进行城市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上,日本政府从政策规划到具体推进实施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印度政府对进入城市就业的农业人口,先是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其基本的权益,而后针对不同情况以社会保障的形式予以补充、完善。第五,从明确政府在维护进城就业农民工权益的主导地位出发,对完善政府对进城就业农民工群体就业保障提出了政策建议。首先,要强化政府在保护进城就业农民工就业权益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消除进城就业农民工就业保障的种种障碍和壁垒,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改革工会组织,充分吸纳进城就业农民工。其次,还要完善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措施。从立法、执法及法律援助三个方面来保护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就业权益。最后,为进城就业农民工开展形式灵活、实效实用的职前教育和技能培训。最后,对我国农民工进城就业保障问题进行总结并做出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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