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酒后驾驶行为人主观状态的复杂发展、客观上交通肇事的复杂多变,导致了我国司法对于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处理出现了诸多混乱。通过对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阐述与应用,厘清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通过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及其他犯罪的关系论证,解决酒驾肇事的罪名以及刑罚的认定。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对酒后驾驶肇事案件的处理的最大贡献在于分开了“醉酒”与“驾驶”两个阶段的行为,通过考量两个阶段不同的主观罪过,以及在两个阶段转换中的罪过的变化,能够综合得出行为人对危险行为、危害后果的主观罪过,从而决定和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以及驾车的环境、位置、车况等客观原因,进而判断其行为是否足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在具有逃逸、逃逸致人死亡情节时,刑法对二次行为应予以充分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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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第一部分 酒后驾驶肇事刑事责任根据一、行为人酒后的状态及其对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的影响(一) 生理性醉酒(二) 病理性醉酒(三) 复杂性醉酒二、酒后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理论(一) 社会利益说(二) 预先故意说(三) 原因自由行为说三、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在酒后驾驶肇事犯罪中的运用(一)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概念和发展状况(二)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能否适用于酒后驾驶肇事行为(三)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分析酒后驾驶肇事行为人罪过第二部分 酒后驾驶肇事的具体刑事司法认定一、酒后驾驶的罪名认定(一)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二) 酒后驾驶行为的客观方面与罪名认定(三) 酒后驾驶行为的主观方面与罪名认定二、酒后驾驶肇事的量刑情节分析(一) 酒后驾驶在交通肇事罪中地位(二)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三)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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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原因自由行为论文; 酒后驾驶论文; 刑事责任论文; 交通肇事论文; 认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