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标题音乐是西方音乐历史中一直连绵延续发展的音乐形式之一,西方音乐艺术传统在这种音乐形式中有着极为明确的体现,然而标题音乐的发展也给音乐史、音乐美学带来了更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致力于对标题音乐做一个更加全面和严格的界定、回顾,在此基础上来探讨浪漫主义时期两位标题音乐大师柏辽兹与李斯特的标题音乐观念与创作特色。柏辽兹与李斯特同为19世纪浪漫主义作曲家,在标题音乐领域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二人的标题音乐创作理念却不尽相同,他们的创作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标题音乐发展方向。本文通过梳理二人的所有标题音乐题作品从中归纳特点,并以具体作品为例,分析音乐本体,考察其创作观念在音乐作品中的体现,阐述创作观念是如何转化到具体的音乐作品中的。通过对于二人观念相同、不同点的比较和原因剖析,使读者对这两种不同的标题音乐观念有一客观的认识,以此来反观标题在音乐创作和欣赏中的功能和作用。通过二者的标题音乐创作观念的比较差异引发出音乐表现的本体性含义,引发对于标题音乐的特色及价值的再认识。本文首先回顾了标题音乐的发展历史,通过追溯其发展历程,力图综合前人的观点,对于标题音乐这一音乐形式有一明确、严格的界定,然后重点分析浪漫主义时期柏辽兹与李斯特二人的标题音乐观念特点,并分别列举分析代表二人标题音乐创作特色的作品《幻想交响曲》和《塔索》重点分析,且结合音乐本体,主要分析二人的标题音乐观念在其作品中的体现。接下来对二人的创作进行比较,笔者着重综合运用历史学、美学、比教学、音乐社会学、作品分析学、个案研究与全景研究相结合等研究方法,从文化、时代、环境、个人经历,以及音乐观念在创作中的实践等方面出发分析形成二者创作观念差异的原因,最后对以二者为代表的不同的标题音乐创作观念作出评价,并结合音乐与文学的关系,引发对音乐的本体性表现含义的思考。最终得出结论:音乐中渗透入文字性因素是音乐发展的可行性趋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