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保健食品作为一类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相似特性的特殊产品,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其进行规范和管制。我国的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正式产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是适应保健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和行业规范的需要。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该法作为我国政府迈向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包括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在内的各类行政许可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行政许可中存在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不可能在《行政许可法》中一揽子解决。而且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配套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在保健食品行政许可领域依然存在着滥设、滥施许可,重许可轻监管等诸多问题,妨碍了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目的的实现。目前,国内对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研究甚少。本文从行政许可的基本理论入手,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我国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进行分析,阐述该制度的概况,揭示其现状,探索完善的途径并提出改革的设想。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介绍了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的相关概念和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并对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特征和功能进行了阐述,从中突出了建立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目的。第二章,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以《行政许可法》为基础,结合实例对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内容进行分析,指出我国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完善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议。针对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五条完善建议:一是加快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立法;二是健全保健食品行政许可体制;三是完善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四是树立正确的观念;五是建立行政许可信用体系。最后从学习的角度对国外制度的几种主要模式进行了评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分类实施行政许可、分解行政许可等改革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