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证据不可避免地成为电子商务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然而,我国证据立法相对滞后,电子证据作为一种崭新的证据形式,却没有适应其发展的法律土壤。电子证据应属于现有证据种类还是应作为一种新的证据,有关电子证据的法律归属问题,我国学术界早有争议。研究民事电子证据,就必须从电子证据的基本概念出发,将电子证据的概念作为基础,从而才能够进一步研究电子证据的其他相关问题,因此本文第一章就是从电子证据的概念、类型以及特点进行阐述,作为下文的铺垫。我国有关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研究起步较晚,而西方发达国家研究较早,因此,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有助于较快解决我国有关电子证据立法的相关法律问题,避免走弯路。通过介绍研究国外电子证据的相关立法规范,借鉴其中先进经验,并在其后分析我国有关电子证据立法的现有规定,总结不足与缺陷,对我国电子证据立法的模式和具体规则构建的基本思路进行论述,涉及到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可采性规则、收集和保全规则以及证明力规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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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论0.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0.2 文献综述0.2.1 国外研究现状0.2.2 国内研究现状0.3 研究方法第1章 民事电子证据的基础理论1.1 民事电子证据的概念1.2 民事电子证据的类型1.3 民事电子证据的特点1.3.1 依赖性1.3.2 无形性和隐蔽性1.3.3 电子证据的解读是间接式的1.3.4 易改性1.3.5 多样性1.3.6 高精密性1.4 本章小结第2章 国外电子证据立法的考察2.1 国外电子证据的相关立法规范2.1.1 国际机构或国际组织关于电子证据的立法2.1.2 英美法系国家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2.1.3 大陆法系国家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2.2 国外电子证据立法的主要模式和主要内容2.2.1 对是否直接规定电子证据的立法态度不同2.2.2 确立电子证据规则的立法方式不同2.2.3 关于电子证据可采性的规则不同2.2.4 关于电子证据证明力的规定不同2.3 本章小结第3章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立法的现状与不足3.1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立法的现状3.1.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基本法律3.1.2 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3.1.3 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3.2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立法的不足3.3 本章小结第4章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立法完善之构想4.1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立法思路的基本构想4.2 确立民事电子证据独立的法律地位4.2.1 民事电子证据的几种法律定位学说及评价4.2.2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应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4.3 我国民事电子证据具体规则的构建4.3.1 电子证据的收集规则4.3.2 电子证据的保全规则4.3.3 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4.3.4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规则4.4 本章小结结论参考文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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