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解决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案件缺乏有效外部监督问题,通过一定程序遴选出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民监督员对自行侦查案件的办理过程和处理方式进行监督,引导案件正确处理的一项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继“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之后的又一体现人民性的司法创新,对于加强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一项新的诉讼机制,人民监督员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在阐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内涵、探究其产生背景及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旨在对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进行理论思考。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以及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制度的深远影响,说明设立此项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且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第二部分着重介绍试点阶段的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特征,使该制度区别于其它的监督(如党委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彰显出独特的自身价值和法治功能。第三部分主要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美国大陪审团审查模式和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进行比较,说明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既符合世界主流的司法价值取向,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四部分从分析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阶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此项制度的构想。人民监督员制度把政治、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现行政治体制下完善我国检察制度的一次有益且成功的尝试,必将对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展与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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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第一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概述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积极作用一、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机制二、增加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环节的救济途径三、提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水平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制度的影响一、进一步巩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二、进一步推动检察改革的深入开展三、更快地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第二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节 监督性质的民主性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本质特征第二节 监督机制的独立性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程序特征第三节 监督功能的预防性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特征第三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美国大陪审团制度和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比较第一节 与美国大陪审团制度的比较一、美国大陪审团人员的组成二、美国大陪审团的职责和权力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美国大陪审团制度的比较第二节 与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比较一、日本检察审查会人员的组成二、日本检察审查会的职责和权力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的比较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美日两种制度的借鉴一、人民监督员选任社会化方面的借鉴二、人民监督员诉讼权利方面的借鉴三、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效力方面的借鉴第四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选任中的问题一、选任条件的问题二、选任程序的问题三、任期上的问题第二节 监督程序方面的问题一、关于监督程序启动的问题二、关于案件监督期限的问题三、关于运作规范统一性的问题第五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第一节 从立法上确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第二节 改进选任程序规范组织形式第三节 完善履职保障优化工作条件和环境第四节 界定监督范围明确监督重点第五节 明确监督标准设定监督工作程序一、确保人民监督员准确、全面掌握案情二、确保监督过程及内容的保密三、确保监督过程不影响诉讼进程四、确保监督案件最终决定的准确性五、确保人民监督员评议的民主性第六节 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的拘束力第七节 加强人民监督员的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法律素质结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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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人民监督员论文; 法律监督论文; 制度完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