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无证逮捕制度起源于英国和美国。大陆法系国家不存在无证逮捕制度概念,但规定有“暂时逮捕”、“现行犯逮捕”或“紧急逮捕”,其实质内容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基本一致。我国也不存在无证逮捕制度,但我国的刑事拘留和留置在适用情形上与国外的无证逮捕制度存在很多相似性。本文在简要介绍无证逮捕价值意义的基础上比较刑事拘留、留置与无证逮捕,以国外的无证逮捕制度的比较考察为蓝本,分析我国刑事拘留和留置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建立无证逮捕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构建我国的无证逮捕制度提出探讨性的建议。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章是无证逮捕概述,简要介绍了无证逮捕概念、价值、意义及与我国刑事拘留、留置的比较。第二章是关于域外法治国家无证逮捕制度的比较考察。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日本这四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关于无证逮捕制度的条件及相关程序和处理情况,最后对这四个国家无证逮捕制度从共同特征及差异方面进行综合的比较分析。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刑事拘留和留置法律规定、运行现状,明确了我国刑事拘留中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矛盾、实践中大量拘留为无证拘留、签发拘留证标准高、刑事拘留羁押时间长、刑事拘留的理由发生流变、留置法律规定的缺失、标准太低、被超范围适用等问题。第四章主要阐明了构建无证逮捕制度的必要性及构建无证逮捕制度的初步设想。无证逮捕制度的建立可满足刑事司法实践需要,弥补法律规定的缺陷,解决无证拘留和留置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定性问题,解决刑事拘留和继续盘问(留置)条件的包容性问题,避免长期羁押及初步实现刑事强制措施的功能的良性回归。在此基础上,从无证逮捕适用的条件、理由、执行机关、审查机关、审查的程序和内容及被无证逮捕者应享有的权利几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无证逮捕制度的初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