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陆续曝光的一些重大刑事冤案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长此以往,人们会丧失对法律的信仰,也不利于实现社会正义与和谐。如何避免、减少冤案的发生是中外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刑事冤案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研究的刑事冤案是狭义上的,即无罪被错判有罪的案件。这一界定是为了使研究范围更加集中。本文共分导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五章,文章的后面还选编了1949年建国以来的50个刑事冤案作为附录。导言。导言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是选题的背景、动机、意义和研究现状等。刑事冤案是刑事司法活动不可避免的产物,本文以此为题,力图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思路,分析刑事冤案的成因,进而探寻相应的预防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二是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和调查法、个案分析法、多学科交叉运用法,等等。第一章概论。本章旨在界定本文所指刑事冤案的具体内涵,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此外,还总结了我国刑事冤案的总体特点及其种种危害。第二章刑事冤案的成因。成因的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自然也是本文的中心所在。研究刑事冤案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减少和预防,这也必定要以成因分析为基础。刑事冤案的成因错综复杂,彼此之间相互交叉和影响,因此,本章将若干成因分成了四类,即证据方面的原因、人的因素、制度的因素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原因。第三章刑事冤案的预防。针对刑事冤案的成因,本章提出了若干预防对策。从理念层面来看,无罪推定原则在冤案的预防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章从侦查制度、审查起诉制度、审判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司法鉴定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改革和完善的建议。第四章刑事冤案的发现和纠正。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我国不少冤案是通过偶然因素得以发现和纠正的。因此,本章对我国现行冤案发现和纠正机制进行了检讨,进而就拓宽冤案发现渠道、改革刑事再审程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设想。第五章刑事冤案的赔偿和责任追究。针对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扩大刑事赔偿的范围,提高赔偿标准,改革赔偿程序,以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刑事冤案被发现和纠正以后,必然涉及到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冤案责任的追究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适格的机构来进行,并遵循正当程序。结论。总结全文,进而得出三个结论:一是在理念的层面上,应采消极的实体真实发现主义;二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层面上,应当以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为中心;三是在诉讼效益的层面上,应实现刑事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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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言一、问题的提出二、研究方法第一章 概论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内涵一、错案存在与否之争二、本文所研究的"刑事冤案"三、刑事冤案与相关概念的辨析第二节 我国刑事冤案的总体情况一、蒙冤之人多为弱势群体二、案件多为恶性犯罪第三节 刑事冤案的危害一、无罪的人遭受惩罚二、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三、刑事司法丧失威信四、影响社会和谐五、耗费大量社会资源第二章 刑事冤案的成因第一节 刑事诉讼认识活动本身的复杂性一、刑事案件的复杂性二、主观条件的限制三、客观条件的限制第二节 证据方面的原因一、错误供认二、错误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三、错误的鉴定结论四、证明标准未能严格掌握五、证据规则的缺陷第三节 人的因素一、观念方面的原因二、行为方面的原因第四节 制度的因素一、辩护制度的缺陷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缺陷三、审级制度的缺陷第五节 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原因一、办案人员遭受的压力大二、部分办案人员素质不高第三章 刑事冤案的预防第一节 无罪推定一、确立被追诉者的诉讼主体地位二、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四、疑罪从无第二节 刑事诉讼各阶段若干具体制度的完善一、侦查制度改革二、审查起诉制度改革三、审判制度改革第三节 刑事辩护制度一、刑事辩护对于冤案预防的意义二、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思路:确立有效辩护原则三、新律师法在辩护律师权利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四、有效辩护的要件五、有效辩护的衡量标准第四节 证据制度一、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二、证明标准的严格把握第五节 司法鉴定制度一、鉴定人制度二、鉴定程序的合法化第六节 刑事程序之外的配套改革一、理顺与人大、党委、行政的关系二、理顺系统内部的关系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四、优化绩效考评机制五、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第四章 刑事冤案的发现和纠正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发现一、我国现行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检讨二、外国发现错误定罪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三、我国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完善第二节 刑事冤案的纠正与刑事再审程序一、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妨碍对刑事冤案的纠正二、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以纠正冤案为视角第五章 刑事冤案的赔偿和责任追究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赔偿一、归责原则二、赔偿范围三、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四、赔偿程序五、刑事追偿问题第二节 对我国错案追究制的反思一、妨碍司法独立二、影响司法公正三、削弱司法权威第三节 冤案责任追究的标准和范围一、认定标准应当全国统一二、责任主体三、主要责任类型第四节 追究责任的机构及程序一、追究责任的机构二、追究责任的程序结论一、理念上应采消极的实体真实发现主义二、刑事立法和司法应当以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为中心三、有效配置刑事司法资源参考文献附录:中国刑事冤案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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