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高等教育阶段的公平是更高层次的公平,也是更难达到的公平状态。当然,绝对的教育公平是很难实现的,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只能默许教育的不公平并任其扩大,而不采取相应对策去追求教育的公平状态。相反,对高等教育公平的不懈追求正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能否客观考察和评价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状况,乃是制定缩小高等教育差距对策,实现最大程度高等教育公平的关键因素。本文在阐明高等教育公平及高等教育公平评价内涵和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由政府、中介机构和高校为评价主体,依据等教育公平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教育基尼系数为测算工具的高等教育公平评价体系。作者希望通过建立这个高等教育公平评价体系来为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状况提供连续的测量、评价和比较,从而了解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整体状况,并提供不同年度和地区的比较视角,为政策调整、资源配置提供决策的依据。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问题的提出及理论和现实意义、主要研究方法以及关于高等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评价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本文高等教育公平评价体系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建立在对“高等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评价”相关概念的诠释上。高等教育公平评价主要就是对高等教育公平价值的评定和判断。从本质上讲,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指向,主要是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教育状况,保障处境不利人口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第三部分,首先本文以高等教育运行过程为逻辑顺序,对受教育者在整个高等教育运行中的入学机会、受教育的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了考察,发现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并探究了其影响因素。同时,在此部分,对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公平评价状况进行了论述,即我国目前还未建立高等教育评价体系,高等教育相关评价也缺乏公平的纬度。第四部分,阐述了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的目的、该评价体系设置的功能和原则以及评价方案的制定过程。第五部分,在对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现状考察的基础上,分析并提取了高等教育公平评价具体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和下属的7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按其重要度制定了参考权数,选取修改后的教育基尼系数为测算工具,并构建了政府、社会中介机构和高校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公平评价主体。第六部分是本文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