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留守妇女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人力资源,其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成长教育是农村留守妇女自身发展和社会对其综合素质提高的现实需要,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教育研究既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更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留守妇女成长教育探索
成长教育(Growtheducation)是20世纪七十年代初以荣格等为代表的西方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提出的概念。其教育目的是培育身心健康的、适合社会生活的、能够自食其力的、家庭和睦的、追求幸福生活的人;教育内容主要是素质及智慧的开发和培育;受教人群包括各年龄段的人。因为任何年龄段的人都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必要进一步地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
近两年来,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教育问题引起了社会上专家学者和大众媒体的关注。调查表明,农村留守妇女综合素质偏低,较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多种压力以及问题。而农村留守妇女的素质水平,将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引起关注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成长教育是农村留守妇女自身发展和社会对其综合素质提高的现实需要,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教育研究既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更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留守妇女成长教育的必要性
(一)农村留守妇女自身提高的需求
农村留守妇女大部分只受过中小学教育,中老年女性中还有一定比例的文盲。人的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在农村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在获得教育资源中始终处于劣势,导致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受教育程度的局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留守妇女综合素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思想比较保守,缺乏敢闯敢干的精神。即使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男尊女卑的潜意识还不同程度地左右着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言行,严重制约农村留守妇女的发展潜能。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虽然是家里主要的劳力,但精神上他们对丈夫的依附性仍然较强,她们满足于操持家务的小视野,缺乏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掌握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困难,影响经济收入。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导致农村留守妇女所拥有和所能利用的资源偏少,如对现代化农用机械等,不能有效地使用;对现代农业的生产信息、各种政策措施、法规和相关的网络信息,更是知之甚少,严重影响了她们的劳动回报率。三是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和成长监管不得力。对孩子的家庭作业不闻不问或有心无力,导致无法配合教师教好孩子文化知识。对叛逆期的孩子不能进行正确引导,语言行为经常不注意方式和场合,不利于孩子的心身健康成长。四是法律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高。农村留守妇女的低文化素质影响了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她们不了解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因此,在遭遇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甚至当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和家庭财产遭到损失时选择忍耐并且不作任何处理。五是卫生保健意识淡薄,卫生保健知识匮乏,缺乏安全的防护措施,导致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患有身心方面的疾病,身心状况不佳,甚至未能早发现、早治疗而失去诊治的最佳时机。[1]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要积极推进城乡发展和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这些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础是培育新型农民。这就要求农民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素养,这些素养的提升除了要依靠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正规教育外,更应依靠开展相关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非正规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留守妇女既是农业生产劳动的主要从事者,又是农村社区生活的主要参与者,进行成长教育是对她们文化素养、科技素养及综合素养提升的一种有效途径。这将直接影响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农村留守妇女的成长教育既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要求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在对农村人力资源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开发对象的特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农民的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留守妇女是我国农村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接受教育培训不仅可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农业技能,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的素质结构,而且对带动广大农村女性学科学、信科学、爱科学,具备终身学习的现代理念,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将发挥难以估量的巨大作用。
二、农村留守妇女成长教育培养现状
(一)教育培养质量不高
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妇女教育培训多是简单的一次性的入门培训和单一的技能培训,培训的内容没有考虑她们的实际需求和学习动机,所以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这不仅浪费资源,未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也阻碍了农村留守妇女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此外,由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村留守妇女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与实际需求脱节,致使农村留守妇女的教育培训缺乏实用性、系统性和长期性。[2]
(二)教育培养资金不足
由于各级妇联没有专项教育经费,开展农村留守妇女素质培养教育所需的经费难以得到保障,限制了此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另外,由于留守妇女自身的节俭,加上她们大多没有除农业生产外的经济来源,致使她们不愿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自身教育培训方面。
(三)接受教育培训闲暇时间不足
对闲暇时间的有效利用,可以提高个体的生活质量。农村留守妇女的闲暇生活往往与家务劳动混淆在一起,纯粹的休闲时间是很少的。由于丈夫常年不在家,家庭重担全部压在了留守妇女身上,她们承担着生产、生育双重任务和赡养老人、照顾子女的双重责任,没有闲暇时间用来参与学习、培训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她们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也影响着她们的生活质量。
三、农村留守妇女成长教育的途径和对策
(一)建立农村留守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综合素质,培育新型女农民。
自主精神、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技能是使农村留守妇女更好的适应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改善她们生存发展状况的决定因素。因此,各级政府组织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农村留守妇女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综合素质,使她们真正做到“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
1、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我发展意识
按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人们的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高层次的需要。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动力源泉,没有高层次的需要就不可能有高层次的行为。而农村留守妇女的需要大多被局限在生存方面的低层次需要上,思想狭隘落后,缺乏进取精神,制约着农村留守妇女的进一步成长,因此留守妇女自我发展意识的提高是其成长发展的前提。[3]
提高农村留守妇女自我发展意识,最根本的要素是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妇女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向农村留守妇女阐述学习的重要性和提高农村留守妇女教育水平的重要意义。把教育和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起来,让她们从经验中、从比较中真正懂得治穷必须先治愚,从亲身感受中体会知识在发展生产中的效益,知识对脱贫致富的作用,这样才能激发她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之,通过宣传、引导,启迪农村留守妇女的自我发展意识,促进农村留守妇女思想观念的转变,进一步树立现代女性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彻底摒弃自卑、依附、顺从的心理弱势,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健康心理品格,充分认识自身的社会价值,努力寻求实现自身价值的最佳方案,提高自己的社会和家庭地位。
2、加强低学历农村留守妇女基础文化知识学习
针对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受教育程度低的现状,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教育的投资力度,完善农村各种教育设施,结合农村当地情况建立各种小型的图书馆丰富教育资源,利用农闲时间开办针对农村低学历妇女接受再教育的各种扫盲补习班,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教授她们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层次,降低农村留守妇女的文盲、半文盲率。
3、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如今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从事种植和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需要相应的农业使用技能,各级政府组织应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不强的状况,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向农村留守妇女传授各类农业知识,并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她们进行各种免费的农业技能培训,通过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掌握并利用各种种植、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以更好的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另外,还要为农村留守妇女传授她们关心的烹调、缝纫、保健、营养、子女教育、家庭理财、庭院经济等家政知识,从而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学习的热情,使她们利用所学的知识实现致富能力的提高和经济收入的改善,并由此提高在婚姻家庭的地位、获得丈夫的尊重理解和增加婚姻的稳定性。
(二)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
文化生活对农村留守妇女的道德情操和精神世界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各类农村群众文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各地实际和民族特点,利用各种节庆、民族传统节日、农闲时间和农村集市,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村留守妇女业余的文化生活。坚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即寓教于文,寓教于乐,让农村留守妇女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受到感染和熏陶,才智得到发挥,兴趣爱好得到满足,思想得到升华,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文明的态度教育孩子、善待孝敬老人。实现农村留守妇女的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这样,一方面可以填补农村留守妇女因丈夫长期外出打工所造成的情感空虚;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她们的社交圈,使她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利,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维权意识
妇联组织要与司法部门协调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使她们对自己的受教育权利、政治参与权利、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知识有深刻透彻的理解,使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律观念、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所提高。还要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参与“社会治安优秀村庄创建”和“和谐稳定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乡亲关系更加文明融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
(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妇女身心健康水平
政府部门应做好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医疗卫生保健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卫生健康水平和卫生保健意识。生理教育是对农村留守妇女的特殊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正确对待自己,保护身体,顺利渡过女性特殊的五个生理期: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绝经期,科学和自信地走向人生。特别是五个生理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卫生保健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应作为教育内容让广大农村留守妇女了解。同时,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识、科学地解释生男生女取决于什么的问题等也应被纳入教育范围。同时,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心理知识教育,并及时帮助她们疏导在情感和人际关系上遇到的困难和困扰。通过这些辅助工作,让她们在遇到问题时,能自我减压,自我宣泄,使她们乐观地生活,积极地工作,为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功能,为留守妇女创造更多的教育学习时间
一方面,加强各级政府组织的社会支持和服务功能,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社会化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在农忙时进行农业生产、照顾孩子老人、家务劳动等方面,通过社会化的服务,减轻留守妇女的负担,便于留守妇女有更多的时间接受教育。另一方面,鼓励农村留守妇女自发组织生产生活互助小组。留守妇女可以发挥各自的特长,在家务劳动上进行优势组合。如可以让有耐心、善沟通的留守妇女专事照顾老人的服务,成立“老年服务社”;让厨艺优良的留守妇女专门从事乡村餐饮服务。在形式选择上,可以采用市场化分工的方式进行产业上的划分,也可以在农忙季节搞临时性的家务合作,从而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家务劳动量,使其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得以解脱。家务劳动的减轻,可使农村留守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增加,有更多的时间参与教育培训活动,使她们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发挥,从而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
总之,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改革办学形式,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一是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既要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参加较长时间的基础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她们的文化层次,又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定期进行短期技术培训或命题讲座。二是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除了进行传统的课堂讲授外,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教学条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途径,如卫星电视、广播、报刊、农业技术推广站、远程网络等进行教学。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又要采用实践演练、建立示范基地和技术咨询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注:
[1]吴惠芳,饶静.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综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屈小莉,肖岁利.农村留守妇女再教育介入初探[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8(2):7-8.
[3]余益兵,方明,王莉,王东.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述评[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作者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4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