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上访要挟政府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马某敲诈勒索政府案研究分析

利用上访要挟政府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马某敲诈勒索政府案研究分析

论文摘要

山西吕梁临县兔坂镇农民马某上访反映自家土地被强占,竟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一些基层法院在办案的过程中,常常会参考其他法院的相关案例,如果都依据该案的处理结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可能会导致一批错案的产生。这不仅不利于对各级政府官员的监督,也无法保障普通百姓基本的宪法权利,还有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本文试图通过对该案的研究,在理论上能澄清对该类行为的认识,从而为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该类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的正当权利。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案情介绍。该部分介绍了马某因上访而被判敲诈勒索罪的过程。第二部分:案件焦点。本案焦点问题是:马某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马某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本案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第三部分:争议观点与分歧意见。该部分列出了对本案的争议观点和理由。第四部分:马某案的法理分析。该部分从三个方面对本案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马某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介绍了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其次讲述了影响社会危害性大小的条件,再次列出了判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依据,最后指出本案中马某的行为合法,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上访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马某的上访本质上是要求政府归还其被强占的土地,政府有义务处理上访人提出的各种要求。第二、马某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首先介绍了威胁、要挟行为的含义,其次列出了判定威胁或要挟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的依据,最后指出马某客观上没有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行为。马某并没有主动威胁或要挟镇政府,马某上访不可能造成镇政府的恐惧,马某上访所针对的是镇政府未予合理安置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国家行为。第三、本案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首先介绍了对于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的认识,其次讨论了政府机关可否通过协议的形式成为敲诈勒索犯罪的对象,再次讨论了马某答应不上访而接受的资金可否认为是敲诈勒索的非法所得,最后指出马某的行为没有侵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马某的行为缺乏社会危害性,并且没有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使马某以上访提出要挟,也不足以对政府产生威胁。第五部分: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其它疑难问题。该部分讨论了权利的不正当行使、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界限两个方面的问题。第六部分:结论。本案马某是因为某些合理要求上访,在政府有关部门安抚过程中提出要求,既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不宜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案情介绍
  • 二、案件焦点
  • 三、争议观点与分歧意见
  • 四、马某案的法理分析
  • (一) 马某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1. 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 2. 影响社会危害性大小的条件
  • 3. 怎样判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 4. 马某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 (二) 马某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
  • 1. 威胁、要挟行为的含义
  • 2. 如何判断威胁或要挟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
  • 3. 马某客观上没有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行为
  • (三) 本案是否存在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
  • 1. 关于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的认识
  • 2. 关于犯罪对象的理解
  • 3. 政府机关可否通过协议的形式成为敲诈勒索犯罪的对象
  • 4. 本案中马某答应不上访而接受的资金可否认为是敲诈勒索的非法所得
  • 5. 马某的行为没有侵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体
  • 五、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其它疑难问题
  • (一) 权利的不正当行使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界限
  • 1. 国外刑法理论界此类行为的争议
  • 2.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类行为的争议
  • (二)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界限
  • 1.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区别
  • 2. 过度维权不是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 六、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 [1].对“敲诈勒索罪”的理论反思与改进——以中德刑法比较为视角[J].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06)
    • [2].敲诈勒索罪次要法益之辨析[J].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2)
    • [3].正本清源:职业打假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之界分[J]. 宜春学院学报 2020(07)
    • [4].敲诈勒索罪中“被害人处分必要说”之辨析[J]. 政治与法律 2019(03)
    • [5].探析消费中的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定[J]. 法制博览 2019(15)
    • [6].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界分:基于被害人的处分自由[J]. 中国法学 2017(06)
    • [7].从典型案例看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J]. 犯罪研究 2018(01)
    • [8].论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标准[J]. 新西部 2018(17)
    • [9].真正的“打假人”路在何方? “食品安全卫士”董金狮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14年[J]. 上海企业 2016(09)
    • [10].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之边界探析[J]. 法制与社会 2017(22)
    • [11].从罪质到行为:敲诈勒索罪行为方式的再解释[J].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1)
    • [12].维权索赔被判敲诈的背后[J]. 江淮法治 2017(08)
    • [13].敲诈勒索罪 正在遭变异[J]. 法律与生活 2014(03)
    • [14].逼迫他人出具欠条的行为构成何罪?[J]. 农村科学实验 2012(07)
    • [15].消费索赔与敲诈勒索不相干[J]. 消费者报道 2014(06)
    • [16].敲诈勒索罪中累犯情节适用实证研究[J].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04)
    • [17].事出有因能否阻却敲诈勒索罪的成立[J]. 中国检察官 2016(24)
    • [18].刘某等敲诈勒索罪案 欺骗与胁迫并存的索财行为定性[J]. 中国检察官 2016(18)
    • [19].对敲诈勒索罪若干问题的思考[J].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04)
    • [20].浅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敲诈勒索罪新立案标准的指导[J]. 法制与社会 2014(24)
    • [21].以自残等方式相威胁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J].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2(11)
    • [2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界分——兼对“两个当场”观点的质疑[J]. 中国检察官 2011(09)
    • [23].敲诈勒索罪若干实务疑难问题研究[J]. 中国检察官 2011(14)
    • [24].论敲诈勒索罪的立法完善——兼评《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条[J]. 学术交流 2011(10)
    • [25].敲诈勒索罪犯罪手段研究[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4)
    • [26].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研究[J]. 群文天地 2011(20)
    • [27].敲诈勒索罪若干疑难问题解析[J]. 法制与社会 2010(28)
    • [28].敲诈勒索罪的手段研究——兼论与抢劫罪的区分[J]. 法制与社会 2009(12)
    • [29].敲诈勒索罪新论[J]. 法制与社会 2009(30)
    • [30].敲诈勒索罪行为对象研究[J]. 天中学刊 2009(06)

    标签:;  ;  ;  ;  

    利用上访要挟政府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马某敲诈勒索政府案研究分析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