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向萍魏策王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医院新疆阿拉尔843300)
【摘要】目的:分析医院感染患者革兰氏阴性菌的分布及耐药性情况。方法:对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确认为医院感染患者的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与统计分析。结果:分离鉴定的1588株革兰阴性杆菌中大肠埃希氏菌746株,阴沟肠杆菌240株,肺炎克雷伯菌382株,奇异变形杆菌220株。在各菌株的耐药性表现中,大肠埃希氏菌对阿莫西林的耐药率最高,为90%;肺炎克雷伯菌对阿莫西林表现出100%的耐药率;阴沟肠杆菌对阿莫西林和头孢噻酚的耐药率最高,均为97.5%;奇异变形杆菌对阿莫西林的耐药率最高,为78%。结论:医院感染患者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埃希氏菌分布比较广泛,而革兰氏阴性杆菌的耐药性已非常严重,在临床上要合理选择抗生素。同时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
【关键词】医院感染;革兰氏阴性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性
【中图分类号】R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13-0111-02
随着药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当前抗生素的种类越来越多,抗生素滥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医院感染患者也越来越多。革兰阴性杆菌是本院菌群分布的主要病原菌,也是引起医院感染的主要菌,阿拉尔地区有其特殊的地理特征和气候,细菌分布和耐药情况也有其自身特点,因此了解革兰氏阴性菌的分布及耐药性情况,对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具有重要的意义[1]。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住院及门诊患者的各类感染性标本培养的1588株革兰氏阴性菌,剔除同一患者相同标本分离的重复菌株,确认为医院感染患者的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与统计分析,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诊断。其中源自痰标本456株,尿液标本367株,血标本220株,其他标本545株,包括感染部位分泌物、咽拭子和各类导管采样。
1.2病原菌培养与鉴定
细菌分离鉴定,严格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3版对各种标本进行分离培养挑取目标菌,用法国梅里埃微生物鉴定公司全自动ATB15250Expresslon微生物鉴定/药敏测试系统进行细菌鉴定;质控菌株:大肠埃希菌(ATCC25922)(ATCC35218)、铜绿假单胞菌(ATCC27853),均有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供。
1.3药敏试验
采用Kirby-Bauer纸片扩散法进行药敏试验,按照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CCLS)标准判断结果,以敏感、中介、耐药报告结果,药敏纸片购置杭州天和微生物试剂有限公司,血平板购置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M-H琼脂平板均由本室自制。
1.4统计方法
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Pearsonχ?检验或Fisher精确检验;P<0.05认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医院感染革兰氏阴性菌的分布情况
分离鉴定的1588株革兰阴性杆菌具体见表1。
2.2革兰阴性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率
大肠埃希氏菌对阿莫西林的耐药率最高,为90%,其次为替卡西林与哌拉西林;肺炎克雷伯菌对阿莫西林表现出100%的耐药率,其次分别是85%的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和68.7%的替卡西林;阴沟肠杆菌对阿莫西林和头孢噻酚的耐药率最高,均为97.5%;奇异变形杆菌对阿莫西林的耐药率最高,为78%,具体见表2。
3.讨论
近年来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及不合理应用,使得当前临床分离的致病菌耐药株越来越多,细菌耐药现象日趋严重,由其引起的医院感染疾病越发难以预防和控制;有研究表明,住院患者尤其是全身感染的患者和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由于抗感染治疗的时间较长,筛选出了高耐药的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并在免疫低下的人群传播[2]。本研究中,1588株革兰阴性杆菌中大肠埃希氏菌为746株,占比46.98%,对亚胺培南和美洛培南的耐药率最低,这是由于亚胺培南和美洛培南作为β-内酰胺酶类抗生素,具有超广谱的抗菌活性[3]。对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的耐药率也均0。而肺炎克雷伯菌对阿莫西林表现出100%的耐药率,其主要的耐药机制有外膜孔蛋白缺失、生物被膜形成、抗菌药物主动外排、9yrAtpartC基因的变异等。
总之,在新疆阿拉尔地区医院感染患者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埃希氏菌分布比较广泛,而革兰氏阴性杆菌的耐药性已非常严重,临床医生要重视细菌的耐药性,在临床上要合理选择抗生素,同时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
表1革兰阴性杆菌分布构成比
【参考文献】
[1]王志刚,潘乐玉,徐金莲等.胆道感染致病菌分布及耐药性的研究[J].中华实验外科杂志,2015,32(8):1973-1975.
[2]李皇,张耀平.大肠埃希氏菌连续五年耐药性监测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6,27(9):1100-1101.
[3]刘丽文,赵梅.耐碳氰霉烯类肺炎克雷伯菌的研究进展(综述)[C].第三届中国临床微生物学大会暨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论坛.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