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美国的专利侵权方面的判例传统中,只要侵权成立,法院方面就会根据侵权来发布永久禁止令,防止侵权人再次侵权。但在Ebay v. MercExchange这个案子中,美国的地区法院却选择了似乎违反传统的做法,虽然侵权成立,但却没有颁布永久禁止令,此案上诉到巡回法院,巡回法院认为此判决有违传统,就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这一判决,此案又引起了美国高等法院的注意,由于对传统四原则的理解上的分歧,将此案又发回到巡回上诉法院重审。该案从美国巡回上诉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美国最高法院发出调卷令提审此案直到最终做出终审判决,一直受到各界关注。本文从分析案件着手,着眼于禁止令进行研究。前两部分分析了这个案子在美国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案件的总结,文章第三部分自然过渡到禁止令在中国的发展情况和具体运用,以及这个制度在中国运用时所存在的缺陷;文章第四部分笔者针对中国的国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完善我们的临时禁止令,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永久禁止令(停止侵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