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证期间

论保证期间

论文摘要

保证期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保证担保制度走向完善一个重要因素。文章主体分五个部分对保证期间进行全方位的研究。第一部分研究保证期间的性质。首先对学界关于保证期间性质的不同观点进行介绍,然后提出了本文关于保证期间性质的理解。文章认为,保证为附停止条件的法律行为,保证债权的产生须待保证所附的条件成就。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所行使的权利并非请求权,而是形成权。故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即债权人形成权的存续期间。第二部分对保证期间的约定进行研究。文章认为,我国采保证期间法定主义的立法模式是不妥当的,建议采用保证期间的意思主义,即废除所谓法定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应当有下限,即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过短,以至于债权人行使权利事实上极度困难的,法律应当予以干预。约定的保证期间可以没有上限,但当事人约定过长的保证期间是没有意义的。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因为这样的约定违背了保证期间的性质。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为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并不是对保证期间的约定,此时应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第三部分详细探讨了保证期间的计算及其效力问题。保证期间以自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的起始日开始计算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行使催告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终止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开始前后相继,但二者不存在转化问题。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与主债务的诉讼实效并行不悖。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债权催收书上签字并不当然产生保证债权。第四部分对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进行了研究。首先对最高额保证中所出现的多个期间和期日的内涵进行剖析,接着对最高额保证中保证期间的约定和计算进行了讨论。《担保法》第14条中所规定的“一定期间”就是债权发生期间,该期间与保证期间是不同的,不可混用。没有必要设立所谓“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这一概念。最高额保证中保证期间的约定与计算亦应遵循普通保证中的相关规则。第五部分分别对梁慧星先生和王利明先生所主持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逐条评析,接着设计了保证期间的有关条款,以供立法参考。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保证期间的性质
  • 2.1 学界对保证期间性质的不同认识
  • 2.2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所行使之权利的性质
  • 2.2.1 保证债权产生于保证期间终止之后
  • 2.2.2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所行使之权利是形成权
  • 2.3 保证期间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 2.4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
  • 2.5 保证期间的定义
  • 2.5.1 学界对保证期间的不同定义
  • 2.5.2 本文对保证期间的定义
  • 3 保证期间的约定
  • 3.1 保证期间的立法模式选择
  • 3.2 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否应有下限
  • 3.3 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否应有上限
  • 3.4 约定的保证期间能否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 3.5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处理
  • 4 保证期间的计算及其效果
  • 4.1 保证期间的起算
  • 4.1.1 一般情形下保证期间的起算
  • 4.1.2 特殊情形下保证期间的起算
  • 4.2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的方式
  • 4.2.1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
  • 4.2.2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
  • 4.3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关系
  • 4.4 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 5 最高额保证中的保证期间
  • 5.1 最高额保证中的期间与期日
  • 5.1.1 一定期间与保证期间
  • 5.1.2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 5.1.3 最高额保证的决算期
  • 5.2 最高额保证中保证期间的约定
  • 5.3 最高额保证中保证期间的计算
  • 6 对两个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相关内容的评析及本文的立法建议
  • 6.1 对“梁稿”相关内容的评析
  • 6.2 对“王稿”相关内容的评析
  • 6.3 本文的立法建议
  • 7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相关论文文献

    • [1].完善我国保证人制度的几点思考[J].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19(04)
    • [2].保证人死亡的保证债务如何承担[J]. 人民司法(案例) 2017(23)
    • [3].试论民间借贷中保证人死亡后保证的效力[J]. 法制与社会 2016(03)
    • [4].合适保证人:实践、价值与未来[J]. 人民法治 2016(02)
    • [5].保证与保证人[J]. 江淮法治 2019(21)
    • [6].构建完善合适保证人制度的思考[J].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01)
    • [7].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否具有涉他效力[J]. 企业合规论丛 2018(01)
    • [8].试谈取保候审保证人制度的缺陷及应对措施[J]. 公安研究 2013(12)
    • [9].我的日本保证人[J]. 神州学人 2010(08)
    • [10].保证人亡故后,银行如何实现债权?[J]. 中国农村金融 2019(09)
    • [11].保证人法律风险防范的三个关键点[J].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0(08)
    • [12].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之诉的三个问题[J]. 法制博览 2017(05)
    • [13].刑法中先行行为之保证人地位的限定——以宋福祥故意杀人案为例[J].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01)
    • [14].论刑法中的保证人地位[J].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15(02)
    • [15].合适保证人制度的探索与研究研讨会会议综述[J].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05)
    • [16].浅谈保证人死亡后的保证责任[J]. 现代交际 2012(10)
    • [17].论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关于保证人说的缘起与现状[J].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9(04)
    • [18].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J]. 中国保安 2008(09)
    • [19].先行行为——保证人类型之否定[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8(06)
    • [20].配偶仅同意保证人提供担保,有风险吗?[J]. 中国农村金融 2020(07)
    • [21].保证人权利救济研究[J].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 [22].从债务人恶意逃债看保证人的权利保障[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8(03)
    • [23].保证人配偶明知保证之债的应否担责[J]. 山东审判 2016(02)
    • [24].论我国担保法上“保证人法定不安救济权”规则之构建[J]. 法学杂志 2015(02)
    • [25].浅析保证人在不作为犯罪中的地位问题[J]. 商 2015(33)
    • [26].债务无法清偿 保证人如何担责[J]. 致富天地 2020(08)
    • [27].主合同内容变更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探解[J]. 法制与社会 2014(11)
    • [28].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的理论根据[J]. 清华法学 2014(05)
    • [29].以贷还贷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J]. 法制与社会 2010(14)
    • [30].从实质法义务说到保证人说——兼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发展方向[J]. 广西社会科学 2009(03)

    标签:;  ;  ;  ;  

    论保证期间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