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有限责任合伙制作为一种平衡社会公众利益与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的创新模式已经显示出极大的理论优越性,然而一种制度的效应与其所处的环境条件息息相关。有限责任合伙制要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下推行与发展仍存在一定的障碍,本文从发展我国LLP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和内部条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针对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本文首先阐述了LLP的形成与发展。在此基础上,采用比较研究分析的方法,就LLP这种组织形式的内涵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现状,得出LLP这一组织形式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的首选形式。然后重点探讨了发展我国LLP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与内部条件:外部条件:1、《注册会计师法》应明确规定LLP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同时禁止或取消有限责任制这一组织形式;在该法中应严格LLP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要求及完善执业责任保险制度。2、《合伙企业法》中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该向交易相对人提醒其责任性质和范围的变化;违约责任也纳入LLP的适用范围之内,从而保护其他没有过错的合伙人的利益;在健全风险基金制度的同时可以借鉴国外规定;制定《有限责任合伙制协议范本》。3、个人财产登记和共有财产分割方面,首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公开增加财产透明度;其次完善个人财产纳税申报制度;再次借助物权法的实行,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最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建立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并给每个注册的执业CPA建立个人档案。4、工商登记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不应该实行登记制,而是采取核准制,只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税务登记,同时要注册成为有限责任合伙,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如果有英文名的,并应在英文名称中包含“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或者“LLP”简写字样。5、税务制度方面:税务部门对事务所统一实行的营业税、所得税“合并定率课征”制度,统一各地区关于风险基金的税收制度,适当降低LLP事务所的税负比率。内部条件:1、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新理念,积极构建“诚信、合作、平等、协商”的和谐合伙文化,应从以下三个层次着手:推行民主化管理;重能力而轻级别;核心层的自我超越。2、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合伙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为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机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下可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质量标准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委员会等。3、建立严明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