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法院系统中,法官流失问题,不论在较偏远地区,还是在较发达的地区,都已经普遍存在,并对我国的司法活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它不仅有损法院法官的权威形象,而且还不利于司法活动的顺利展开,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公平分配,甚至破坏了整个司法体制的正常运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对法官以及法官的地位有正确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官流失问题的原因做出分析。通过深入剖析,我们发现法官流失问题的产生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包括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带来的人才选拔问题,法院难于依法独立审判,法官不独立带来的法官的职业归属感不强的问题,法官助理制度的问题,当然还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司法考试的考察与司法职业要求脱节等等。通过分析这些原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保障法官人才资源,防止法官流失必须从法官的自律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入手来解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外部制度的完善。所以有必要从法院的财政和人事权、法官的待遇、法官的工资和福利保障、法院人员数量、法官独立司法保障制度的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法官工作年限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切实防止法官流失现象在我国蔓延,并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