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的一部大法(论文文献综述)
封丽霞[1](202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创新》文中提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立法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实现党对国家政权领导的基本形式。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阶段面临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问题,党的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党对立法工作的认识以及领导立法工作的方式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党领导立法"的内涵不断被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以形成和不断完善。回顾党领导立法的历史进程,我们得出的主要经验启示是:必须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去认识"党领导立法"的重大意义与内涵;"党领导立法"应处理好与"人大主导立法"的关系;"党领导立法"应以科学立法作为目标任务;"党领导立法"的内容与方式必须不断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胡晓翔[2](2020)在《医院分类管理 监管是关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9年12月28日,医疗卫生行业的一部大法落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标志着国民健康保护体系全面形成。这部法律的出台,有望对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积极的作用,改善"医闹"事件屡禁不止的状态。新法之中,"对医疗法人的分类管理"在立法层面得到确认,笔者认为,多年来在"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面存在着法律依据不足、分工不
张伯晋,王渊,龚云飞[3](2019)在《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新中国成立70年法治发展历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70年风雨兼程,70年波澜壮阔,新中国与法治一路同行。法治兴则国家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2019年9月24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举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张伯晋,王渊,龚云飞[4](2019)在《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文中认为法治的时代命题不断嬗变发展,表明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思路更加清晰、越发精准顺应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的良法善法相继出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日趋完备,共同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党和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无比坚定,推进力度和效率更是在世界法治发展?
丛志明[5](2019)在《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安全监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分析也尤为重要。目前已有的分析只是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研究,并没有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整体现状趋势进行把握并改善分析。首先,本文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目前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现状和趋势。其次,利用文献沉淀方法梳理中英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及困境并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对英国监管困境进行系统的研究。最后,借鉴英国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办法,提出改善我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问题的建议措施。研究结果表明:1、目前政府安全监管成为热点研究内容,但相关研究并不集中,研究程度较浅,属于研究前沿阶段。2、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四阶段、两困境,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三阶段,两困境。对比分析发现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具有相同的监管起源形式且经历过相似的监管困境,但监管起源本质、监管困境的解决措施以及监管改革重点不同。3、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英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困境符合饮鸩止渴基模。可通过两方面对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进行缓解:明确划分HSE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分级监管;立法明确安全本质的内涵,严格控制第三方机构,消除不良补偿文化。4、借鉴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以从分级立法、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以及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等3方面来改善我国目前的监管难题。
张先贵[6](2016)在《农用地变更许可的法权表达》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4条确立的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是从程序层面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保障。变更农用地用途管制须遵守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这由此确立了农用地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在法权逻辑层面,应将农用地用途变更许可行为归结为农用地开发许可法律制度的范畴。以农用地开发许可权的法律属性来定性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可避免农用地转用审批这一事实行为游离于法律思维之外,而处于文本层面的灰色地带。
张先贵[7](2014)在《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文中指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是由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土地征收权、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土地监督权等构成的一组权力束。在概念的界定上,应区分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仅指国家以实现土地资源属性上所承载的公益目标而对土地资源进行管制的权力,主要包括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内核心权力。广义上的土地管理权指国家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而实施的国土资源宏观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不仅包括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还包括土地登记权、土地税收权和土地监督权等配套性权力。将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开发许可权和土地征收权等归结为狭义上的土地管理权,并将其定性为土地管理权的内核性权力,是最能反映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本质性内涵,体现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有别于其他行政管理权的根本差异所在。在坚持大陆法系公私法二元划分的背景下,我国的土地管理领域一直被视为公法领域,土地管理法被视为是以土地利用管理为核心的土地行政法。反应到法权模型层面,围绕土地管理权的规范配置和制度设计践行的是国家本位主义和行政权主导模式。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主从支配和纵向隶属关系表现的非常明显。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并没有在规范的配置层面得到应有的回应和保障,这与国家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计划体制一脉相承,可以说,以命令和服从为基本特征的单一公法方式基本上主导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然而,近年来,在我国土地管理领域不断发生的土地管理失灵现象,譬如,“小产权房”、“以租代征”、征地纠纷以及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一方面,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亦在现行法层面暴露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存在明显的系统性缺陷。为此,学界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改革建议和方案,但遗憾的是,现有的方案和建议存在程度不同的硬伤和缺陷,即,要么仍然固守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着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而忽视对多元化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回应和保障;要么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突破现行的体制,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格局进行重大变革,而存在高风险、高成本以及社会转型时期不具有可行性等弊端;要么是没有在现行法层面为我国当今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提供最为直观和有效的切入口,更遑论为改革提供具体的操作路径。有鉴于此,为避免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陷入错位和偏差,本文立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遵循社会转型时期的渐进式改革路线,践行“体制内回应型改革”模式的理念和精神,从有效解决问题的切入口出发,首先在澄清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性的研究,指出应当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进行改革,即,改变单一的公法方式主导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整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或者将私法的规范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践行公私法相互合作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以实现对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有效回应和保障,这是应对当下我国土地管理失灵困境,实现我国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引入相应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不意味着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借助于公法的方式来实现其目标的全盘否定,相反,我们仍然应该坚持公法作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主要方式,只有在借助于公法的方式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目标面临失灵的背景下,方可借助于私法的方式。实际上,无论是践行单一的公法方式还是践行单一的私法方式来实现我国的土地管理目标,都是一种极端化的选择,是我国土地管理权在行使方式层面所不可承受之重。至于如何借助于私法的方式或者说私法的规范如何嵌入到管制规范结构体系中,应视各项不同的土地管理权法律制度而进行不同的类型化设计和展开。据此,本文将这一特征概括为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在方法论层面,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应主要围绕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以及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四个方面展开。而为了保障上述具体方案能够顺利的运行,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层面,遵循立法论和解释论的研究范式,应主要围绕容积率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土地征收权的法律完善四个方面展开。本论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在逻辑结构层面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进行厘清,重点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概念予以澄清,以为下文研究划定范围和边界。第二章立足于我国当下土地管理权行使失灵这一问题意识,概括学界对失灵的诊断和处方,并分别对其进行反思。第三章是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指出解决失灵的必由之路为转变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即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并对其正当性进行详细论证。第四章从方法论层面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进行深度分析。第五章就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进行系统性研究。
齐飞飞[8](2014)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文中认为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今后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和规划。2005年11月,胡锦涛同志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的重要批示,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政法队伍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在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当代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是当前党中央抓的重点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立法的思想先导,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合理展开依法行政工作的提拱了思想基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理念在执法者心中的不断深入,对法律执行度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发展的今天,只有从思想根本上做出转变,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才能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只有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结合,才能进一步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服务大局的重任,最终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达成。构建法治社会,不但需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文化普及和推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正确价值指引,它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对全体社会成员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和护法精神,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公民意识,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监督法律的颁布和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同时,也对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论述进行研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和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探索,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为出发点,对当下党中央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好的开展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祁玲,孙南屏,张慧珍[9](2011)在《改革开放以来土木工程专业产业背景的主要变化》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土木工程专业产业背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建筑业产业地位的变化,建筑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以及房地产业成为新的产业背景等方面。清楚地认识和适应其产业背景的变化,可更好地为背景产业服务,并促进土木工程专业的发展。
李俊贤[10](2011)在《在党的领导下朝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迈进——见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成就》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主义新中国已经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中国特社会主义宪政也形成了自己的特征,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个特征之所以能够形成,是与60年来社会主义宪政理念和知识的普及以及国家领导层对宪政的推行这两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分不开的。相信在党的领导下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公民社会的逐渐成熟,有朝一日我国必将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的一部大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的一部大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建立新法律 |
(一)新中国的成立与新法律的制定 |
(二)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大偏差与挫折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一)关于“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重大意义的思考 |
(二)立法工作的恢复发展与阶段性成就 |
(三)依法治国、党依法执政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
三、党的十八大之后:“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创新 |
(一)“党领导立法”的正式提出与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立法成就 |
(二)党领导立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
1. 中共中央加强对宪法修改、解释工作的领导 |
2. 中共中央提出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与方针战略 |
3. 中共中央审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
4. 中共中央加强对重要法律制定、修改工作的领导 |
(三)党领导立法的制度与机制创新 |
1. 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党组”建设 |
2. 实行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3. 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
(一)坚持党领导立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历史经验 |
(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党领导立法”的内涵 |
(三)“党领导立法”必须通过“人大主导立法”来实现 |
(四)“党领导立法”是实现科学立法的基本政治保障 |
(五)推动“党领导立法”内容与方式的制度化、法治化 |
(2)医院分类管理 监管是关键(论文提纲范文)
“分类管理制度”曾经先天不足 |
“分类核定程序”经常被忽视 |
“分类管理制度”如何落地 |
(3)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新中国成立70年法治发展历程(论文提纲范文)
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全面依法治国” |
从“第一部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从“民告官”到法治政府 |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从“设立两院”到“司法体制改革” |
从“重打击轻保护”到“疑罪从无” |
从“全国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 |
(4)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论文提纲范文)
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全面依法治国” |
从“第一部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从“民告官”到法治政府 |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
从“设立两院”到“司法体制改革” |
从“重打击轻保护”到“疑罪从无” |
从“全国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 |
(5)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工具及方法 |
2.1 文献沉淀法 |
2.2 CiteSpace可视化软件 |
2.3 系统思考方法 |
2.3.1 系统思考方法的原理 |
2.3.2 系统思考方法应用现状 |
2.4 对比分析法 |
2.5 小结 |
第3章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问题 |
3.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 |
3.1.1 数据搜集 |
3.1.2 数据分析 |
3.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困境 |
3.2.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过程中所遇困境 |
3.3 小结 |
第4章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问题 |
4.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4.1.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1800—1900) |
4.1.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1900—1975) |
4.1.3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1975—2013) |
4.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两个困境 |
4.3 小结 |
第5章 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对比及借鉴分析 |
5.1 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形式 |
5.2 政府安全监管困境形式及解决措施 |
5.3 政府安全监管改革重点 |
5.4 基于系统思考的英国监管困境分析 |
5.4.1 系统要素确立 |
5.4.2 监管困境的分析与讨论 |
5.4.3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
5.5 借鉴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农用地变更许可的法权表达(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何在:须认真对待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的法权逻辑 |
二、如何产生: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的生成机理 |
三、如何运作:现行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的实践样态 |
四、如何定性:现行农用地转用审批行为的法权逻辑 |
(7)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进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进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及行使基本理论的厘清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概念重释 |
二、我国土地管理权的历史演进分析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正当性解释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基本理论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类型 |
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主体 |
三、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的行使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及诊断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失灵 |
一、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变更农用地用途管制 |
二、地方政府违反土地开发许可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擅自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管制 |
四、土地征收权行使带来的资源非优化配置与社会纠纷 |
第二节 学界对失灵的诊断与处方 |
一、单一的公法方式 |
二、单一的私法方式 |
三、折中方式 |
第三节 对学界诊断与处方的反思 |
一、单一公法方式不能根本上解决失灵现象 |
二、单一私法方式不具有可行性 |
三、折中方式的可取性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的转变:由公法迈向公私法合作 |
第一节 公私法基本理论 |
一、公私法二元区分制度的产生和确立 |
二、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基本标准 |
三、对公私法二元区分的反思与超越 |
四、正确对待公私法关系的现代境遇——对立与合作 |
第二节 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域外经验考究:公私法合作 |
一、英美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二、大陆法系土地管理权行使的公私法合作方式 |
三、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诉求与趋势 |
一、单一的方式被实践证明不可取 |
二、公私法合作顺应土地管理权市场化方向改革的内在诉求 |
三、公私法合作符合现代社会行政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具体方案 |
第一节 土地规划权行使方式 |
一、容积率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容积率指标的市场化交易 |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开发权限制 |
二、土地开发权交易 |
第三节 土地开发许可权行使方式 |
一、用地指标的行政计划配置 |
二、用地指标的市场化交易:“地票”交易模式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行使方式 |
一、土地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 |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市场化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之公私法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容积率指标交易的法律调整 |
三、容积率指标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二节 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为何需要确立中国特色土地开发权 |
二、土地开发权与土地发展权的区别及法律意义 |
三、土地开发权的法律性质定位 |
四、土地开发权交易的法律调整 |
第三节 “地票”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地票”交易的法律性质 |
二、“地票”交易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 |
三、“地票”交易风险的法律防范 |
第四节 土地征收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内容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2 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
2.1 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论述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法的起源及运行规律的论述 |
2.1.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法治的论述 |
2.2 我国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与发展 |
2.2.1 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曲折探索 |
2.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法治的发展 |
2.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 |
2.3.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背景 |
2.3.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内涵 |
3 依法行政的内涵与具体要求 |
3.1 依法行政的内涵 |
3.2 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
3.2.1 依法行政的意义 |
3.2.2 依法行政的具体内容 |
3.3 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意义 |
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
4.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行政的思想指南 |
4.1.1 建国初期法治理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渗入 |
4.2.2 改革开放后法治理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
4.2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 |
5 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 |
5.1 我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就 |
5.1.1 社会法治进程明显加快 |
5.1.2 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 |
5.1.3 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 |
5.1.4 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
5.2 当下依法行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5.2.1 行政立法中的问题 |
5.2.2 工作体制中的问题 |
5.2.3 执法过程中的问题 |
5.2.4 行政监督中的问题 |
5.2.5 思想观念上的问题 |
6 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
6.1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6.1.1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
6.1.2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
6.2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
6.2.1 加强立法建设,完善法律文件制定 |
6.2.2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
6.2.3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
6.2.4 加大监督力度,构建行政惩防体系 |
7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改革开放以来土木工程专业产业背景的主要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建筑业产业地位的变化 |
(一)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作用的变化 |
(二) 建筑业内涵的变化 |
(三) 建筑业产业属性的变化 |
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变化 |
(一) 建筑法 |
(二) 新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
1.工程建设三方管理体制 |
2.建筑活动的五项基本制度 |
(1) 项目法人责任制 |
(2) 招投标制 |
(3) 工程建设监理制 |
(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制 |
(5) 工程质量责任制 |
3.逐步建立新的建筑交易方式 |
(三) 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
1.企业资质审批制度 |
2.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
(1) 注册工程师制度 |
(2) 建筑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四) 建立了新的建设体制与运行模式 |
三、房地产业的重新发展 |
四、结语 |
(10)在党的领导下朝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迈进——见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成就(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特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特征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
(三) 坚持依法治国 |
二、新中国六十年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成就 |
(一) 社会主义宪政理念和知识的普及 |
(二) 国家领导层对宪政的推行 |
四、《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权力的一部大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创新[J]. 封丽霞. 中国法律评论, 2021(03)
- [2]医院分类管理 监管是关键[J]. 胡晓翔. 法人, 2020(01)
- [3]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新中国成立70年法治发展历程[J]. 张伯晋,王渊,龚云飞. 人民检察, 2019(Z1)
- [4]筑起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N]. 张伯晋,王渊,龚云飞. 检察日报, 2019
- [5]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D]. 丛志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6]农用地变更许可的法权表达[J]. 张先贵. 重庆社会科学, 2016(04)
- [7]我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方式研究[D]. 张先贵. 南京大学, 2014(05)
-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D]. 齐飞飞. 山西师范大学, 2014(08)
- [9]改革开放以来土木工程专业产业背景的主要变化[J]. 祁玲,孙南屏,张慧珍.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6)
- [10]在党的领导下朝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迈进——见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成就[J]. 李俊贤. 中外企业家,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