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洗钱是一种复杂而隐蔽的国际性金融犯罪活动。随着全球经济步伐的加快,跨国犯罪的日渐猖獗,各种犯罪活动所产生的收益(赃款),皆源源不断地进入国际金融系统加以清洗。洗钱这一黑色产业正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全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全世界每年洗钱金额已高达4000亿美元,相当于贸易总额的8%,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其已严重影响到了全球经济的正常发展。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金融领域的逐步放开,洗钱现象在我国开始出现。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洗钱犯罪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为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我国刑法学界一直在对洗钱罪法律机制的完善问题进行积极深入地研讨,2006年《反洗钱法》的通过,是我国洗钱罪在行政立法领域中的一大硕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洗钱罪的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纪元。但由于此领域的立法起步较晚,在国民法律意识、执法经验、法律机制的协调与完善等各方面仍有不足。本文在参考有关国内外立法及学术的基础上,从洗钱的概述入手,重点论述了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及其刑事立法的完善,同时对反洗钱其它相关法律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章“洗钱”概述。简要介绍了“洗钱”的词源,概括了“洗钱”的特征,分析了“洗钱”的过程和方法,明确了“洗钱”的内涵,从而揭开洗钱行为的神秘面纱。本文认为,所谓洗钱,是指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财物或财产利益的性质、来源、获得地、处置方式、流向、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等真实情况的一部或全部的行为。第二章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及其犯罪构成特征。本章简要介绍了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过程,详述了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洗钱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为后面论及的刑事立法完善奠定了基础。其中,本文提出了不应对洗钱罪之“掩饰”和“隐瞒”方式作严格区分的观点。第三章洗钱罪的认定与处罚。本章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洗钱罪的界限认定:一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罪数的认定;三是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洗钱罪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与其它罪名易于混淆的现象。通过分析洗钱罪与非罪的界限、罪数的认定以及与其他犯罪的联系与区别,为明确地界定洗钱罪提供理论依据。另外,简要阐述了对洗钱罪的刑事处罚。第四章我国洗钱罪法律机制的完善。本章主要从两个方面对洗钱罪法律机制的完善进行了论述:一是洗钱罪刑事立法的完善;二是其它相关法律机制的完善。其中对洗钱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提出了以下建议:(1)调整刑法分则体系中洗钱罪的位置;(2)扩大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3)扩大犯罪主体范围;(4)取消关于没收的规定;(5)加重处罚的同时创设减轻情节;(6)增加与洗钱犯罪相关的罪名。对洗钱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仅靠刑法是不够的,它需要洗钱罪整体法律机制的协调与配合。所以,笔者在对洗钱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的同时,对其它相关法律机制的完善也提出了二点建议:一是建立反洗钱的激励和成本补偿机制;二是反洗钱犯罪侦查合作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