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国际投资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避税行为造成了世界各国巨大的税收收入损失,各国税务当局普遍通过实施转让定价调整加以打击。但是,税务机关针对转让定价采用的传统调整方法存在着诸多弊端。预约定价把转让定价的事后调整改为预先约定,使税企双方都获得便利,成为近年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的新兴制度。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立足于如何提高我国预约定价的整体水平,一方面,尝试着对世界上预约定价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和借鉴,另一方面,着重关注《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施行至今我国立法和实践的最新发展以及存在的不足,力求能对我国预约定价的发展形成自己的粗浅看法。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预约定价相关理论,界定本文是从广义上理解预约定价的含义,分析预约定价的主体、基本原则、法律性质和法律依据。预约定价在法律上的优越性:主要是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的融合。分析预约定价在实践中存在的优点和缺点,应当注意在立法和实践中扬长避短。第二章研究国际社会关于预约定价的立法与实践。阐述美国预约定价制度及其两次重要改革,对两次改革中的立法导向变化进行分析,肯定其对我国立法改革的借鉴意义。通过对OECD《相互协议程序下制定预先定价安排指南》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其规则的完善程度有较深的体会。最后,介绍了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预约定价的实践。第三章分析我国预约定价现行立法的主要内容,阐述我国单边、多边预约定价实践的情况,以求对我国预约定价现状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其中,对双边预约定价实践作了相对细致的探讨,认为双边预约定价是我国目前实践中的薄弱环节和下一阶段的发展重点。第四章对我国预约定价的分析和建议。主要从预约定价基础层面和制度层面分析我国预约定价存在的不足。在建议部分,结合对国际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预约定价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思考,认为应当从强化制度运行基础、加强立法导向、完善现有立法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