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同居的日子(论文文献综述)
贾宇涵[1](2021)在《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筛选出近五年来共发生156件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以此为研究样本分析该类案件的量刑现状,发现在该类案件中常被适用的法定量刑情节仅有自首、坦白及防卫过当,由于自首及坦白为“可以型”量刑情节且常与酌定量刑情节同时出现,故较为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时常有刑罚差异较大的情况出现;防卫过当作为唯一的“应当型”量刑情节也因认定较为谨慎而不能适用于多数案件之中。在该类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种类较多,相较于法定量刑情节而言更能体现出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中被害人也是施暴人的特点,尤其是被害人过错这一量刑情节几乎在绝大多数该类案件的量刑中均有所考量,但因刑法及司法解释中并未对其进行明确规定,故在认定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对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相较于普通故意杀人案件而言,有着犯罪人与家暴受害人角色相重叠、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低等特点,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的特殊性对其处以较轻刑罚,但当前该类案件仍被当作普通故意杀人案件进行刑罚裁量,家暴受害妇女被量以较重的刑罚。除此之外,更有同案不同判、民意影响量刑等情况的时常发生,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便极易造成司法机关公信力下降、民意过分介入案件刑罚裁量的严重后果。最后,通过量刑统计分析亦能看出缓刑在该类案件的适用率较低,因无法满足刑期条件而使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及再犯可能性较低的家暴受害妇女不被适用缓刑,如此无疑是对有限监狱资源的浪费。为能更好的解决量刑中所存在的问题,帮助家暴受害妇女得到更为公平公正的刑罚裁量,主要可以从以下具体措施入手:首先,将被害人过错确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并合理适用域外“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帮助司法工作人员重视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加深对家暴受害妇女犯罪动机的理解,从而减轻整体量刑偏重现象的发生;其次可以通过细化相关司法解释的手段缓解同案不同判现象;再次则是可通过建立社区陪审员制度或是量刑听证制度来将民意规范化导入进该类案件刑罚裁量中来;最后,通过适用各种量刑情节摒弃重刑主义思想,对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家暴受害妇女尽量适用缓刑。以一系列手段帮助家暴受害妇女得到与其犯罪行为相称的合理刑罚,解决该类案件量刑中所存在的问题,使公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使该类案件的判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彩霞[2](2019)在《纪实手法在微电影创作中的运用》文中提出纪实在电影中既是美学的特征,也是一种手法。纪实手法在纪录片、新闻片以及一些电视节目中的出现,早已司空见惯。虽然纪实手法在电影中的运用遭受争议,但其理论研究和电影实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并未间断过。纪实手法在微电影中的运用,其相关的理论研究较少,但在其实践中已经出现纪实性作品,本文对于纪实手法在微电影中的运用,既可以丰富相关理论的研究,同时将相关的理论直接运用到毕业设计中,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对搜索到的六十多部纪实类微电影进行观看、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微电影在纪实表现中元素的呈现、相关纪实手法的运用,以及纪实手法所体现的微电影的主题,并将之运用到毕业作品微电影《我的重组家庭》中,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本文在绪论中主要研究纪实背景和意义,纪实手法相关的发展过程以及研究现状,得出本文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其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第一章对微电影、纪实元素、纪实手法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二章研究纪实元素对于微电影纪实的表达,主要从画面纪实元素、声音纪实元素两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三章研究微电影纪实性的表达,在影像中运用长镜头、自然光效、自然音响等,来达到视听的纪实性;通过非职业演员的演出、情节的淡化,来达到纪实的效果;以及纪实手法对于微电影的主题的表达。第四章对本文的研究作出总结,并提出不足与展望。通过文献综述法、案例分析法结合自身的作品,对微电影纪实手法的理论进行了研究,并将纪实手法运用到微电影中,使其理论研究与实践得到充分结合,既丰富了微电影纪实手法的理论研究,也使得纪实手法在微电影中应用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以期能够更好的运用其纪实手法,创作更多的大众所喜欢的、具有反应社会现实的佳作。
景丽伟[3](2018)在《乳腺癌生存者性生活质量现状分析及质量评价工具研制》文中认为目的:通过明确女性乳腺癌生存者(Breast Cancer Survivors,BCSs)的性功能障碍(Sexual Dysfunction,SD)患病率及严重程度,引起专业人员对该问题的重视,并站在患者角度理解其SD后性生活体验,开发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为BCSs的性生活质量评价提供依据,最终达到降低乳腺癌术后SD患病率和严重程度,促进我国女性健康的目的。研究方法:混合性研究方法。第一部分:BCSs的FSD患病率及严重程度Meta分析查阅2000年4月1日2017年1月31日期间,中国知网(CNKI)、Pubmed、Cochrane等六大中外文数据库中基于女性性功能指数(Female Sexual Function Index,FSFI)的文献,共纳入符合条件的文献21篇进行Meta分析,全面系统评价BCSs的SD患病率、性功能水平及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区别等。第二部分:BCSs性生活体验应用描述现象学方法,于2015年5月12月间,对19名BCSs进行半结构式深度访谈,通过录音等形式收集资料,通过内容分析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后提炼研究主题并构建概念框架,描述还原乳腺癌给患者性生活带来的影响,深入理解BCSs的性生活体验。第三部分:开发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基于第二步部分访谈内容,第二部分形成的概念框架及相关文献资料,构建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条目池,经两轮专家函询及BCSs确认后形成45条目初始问卷。于2016年10月2017年1月间,对在沈阳市某三甲医院乳腺外科和唐山市某三甲医院乳腺外科门诊随访、复查、开药的246名符合条件的BCSs进行调研,确定最终问卷条目并完成信度、效度检验。结果:第一部分:BCSs的FSD患病率及严重程度1、合并后BCSs的FSD患病率为73.4%(95%CI 64.0%-82.8%);亚组分析结果显示:亚洲、美洲及欧洲BCSs的FSD患病率中以美洲最高,欧洲最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中国大陆BCSs的FSD患病率高于其他国家,差异有边界统计学意义(P=0.06)。2、合并后BCSs性功能整体水平评分(FSFI总分)为19.28(95%CI17.39-21.16),亚洲、美洲及欧洲BCSs性功能水平总分以亚洲最高,欧洲与美洲近似,差异有边界统计学意义(P=0.07)。3、合并后BCSs性欲、性唤起、阴道湿滑度、性高潮、性满意度及性交痛水平得分分别为2.95(95%CI 2.59-3.31)、3.08(95%CI 2.69-3.48)、3.27(95%CI 2.87-3.67)、3.18(95%CI 2.81-3.54)、3.54(95%CI 2.92-4.16)及3.72(95%CI 3.20-4.25);亚洲、美洲及欧洲BCSs性欲及性交痛水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第二部分:BCSs性生活体验1、BCSs术后性生活重启时机较晚、过程复杂、质量下降:时间跨度从出院后一周内到无限期推迟,大部分BCSs于半年左右重启,虽然大部分人能够重启成功,但过程艰难,性生活质量下降。2、BCSs性生活体验概念框架包括4个维度26个主题,其中:(1)性生理(提早迅速出现的性衰老)包括性欲降低、性唤起困难、性高潮困难、性反应迟钝、阴道润滑度差、性交痛与出血、性生活体力不足;(2)性心理(负性性心理)包括自卑、负罪感、忍受、抑郁、敏感多疑、害怕、痛苦、害羞、担心、尴尬、忽略;(3)性社会包括夫妻关系两极化、需而不求或少求、信息与知识匮乏、沟通交流不畅、未来与希望的不确定感;(4)性文化(性羞耻观念、性体像认知差异、男权等)。第三部分: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研制最终形成28条目性生活质量问卷,其中性生理(8条)、性心理(7条)、性关系(5条)、性体像(5条)、性认知(3条)。1、效度(1)内容效度:S-CVI/Ave=0.946;(2)结构效度:SPSS探索性因子分析提取5个公因子,累积贡献率为60.37%,各条目在相应因子上的载荷达0.4以上,用AMOS进一步验证,绝大部分标准化载荷系数在0.5以上,各维度之间路径系数均在0.5以上;(3)效标关联效度:与FSFI、SDS、Locke-Wollance婚姻调试量表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402、-0.356、0.315(P<0.01)。2、信度(1)内部一致性信度:总问卷的Cronbach’sα系数为0.929,5个维度Cronbach’sα系数为0.571-0.869;(2)重测信度:总问卷的重测相关系数为0.816,5个维度的重测相关系数为0.685-0.847(P<0.01);(3)分半信度:Guttman Split-Half系数为0.899。结论:1、BCSs的FSD患病率高且程度严重,中国BCSs的FSD患病率高于其他国家地区,急需续完善对BCSs的SD护理评价系统并构建干预方案。2、乳腺癌诊治给患者性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术后BCSs性生活重启晚、过程复杂、性生活质量下降且应对被动,相关人员应对该问题引起足够重视。3、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未来可作为对BCSs性功能评估工具进行推广应用并进一步通过实证研究修订相关参数。
刘连振[4](2015)在《我国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失范与修正 ——以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塘老娘舅》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从探讨调解类电视节目产生的背景入手,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意义。然后通过社会学的社会失范理论来分析此类电视节目调解的人群特点,通过实地调查、数据统计对此类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进行分析。并结合传播学相关理论,深入了解调解类电视节目在节目制作和传播过程中的失范问题,对其发展的方向进行探讨,为我国调解类电视节目更加健康地发展提供建议与参考。《钱塘老娘舅》作为浙江6频道的一档王牌栏目,无论是在栏目构成,还是社会影响力方面,都是调解类电视栏目的典范。该栏目自开播以来,每年接受无数同行的采访取经。通过该节目的一线体验,可以更好地理解把握调解类电视栏目的基调,在个性中寻找共性,为调解类电视栏目的发展寻找借鉴和参考。本文的创新之处:1.鉴于当下调解类电视节目“栏目化”的趋势,电视栏目的“组合传播”研究更具现实意义;2.通过社会学角度“失范理论”的解读,从被调解群体行为特点的了解来阐述调解类电视栏目在制作和传播过程中的失范问题;3.笔者到《钱塘老娘舅》栏目组实习一个多月,不仅了解了整个栏目的制作流程,也接触到了很多被调解的当事人,而且和栏目组的制片、编导和老娘舅都有过探讨,搜集到的信息不仅真实可靠,而且时效性强;4.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为受众角度了解《钱塘老娘舅》的传播效果取得了一些数据资料;5.结合媒介融合的背景,这对探讨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发展至关重要。
谭芳,桂芳芳[5](2015)在《复婚不是件简单的事》文中研究说明由于种种原因,"离婚不离家"的现象时下非常普遍,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夫妻也不少。那么,离婚之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属权如何认定?离婚之后又复婚的话,之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效吗?汪心琳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深秋的风冷嗖嗖的,她裹紧了风衣,从法院空旷的台
石国平[6](2015)在《静夜思(外两篇)》文中指出静夜思一个城市人在潜意识中应该是没有月光的。因为城市的夜晚总会被闪烁的街灯所迷惑。城市人看不到城市上空的明月和星辰,他们只会去留意那些街灯的明灭闪亮。一个从乡村走来的人,无论他是老是少,总是免不了会去遥想乡村的月光的。看月光从树荫里洒下满地的光斑,闪烁不定、飘忽不定的景致,听月光在树林里叮当作响,飘落入地时的心悸,想月光与草地湖面哗啦相拥
蒋姗姗[7](2014)在《我国反家暴立法法理分析》文中认为家庭暴力是存在于世界所有国家的现实问题。妇女在家庭暴力中是最大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基于性别的暴力。采取立法措施赋权女性,反对家暴是国际社会维护妇女人权的潮流,也是世界各国反家暴的共同经验。本文立足我国国情和立法现状,从法理角度分析我国对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现实必要性、理论正当性以及可行性。重点包括对我国家暴的概念的界定,对家暴的特征、社会危害性的阐释;对家暴的缘由从我国法律文化角度考察,引发法律本身内在的要求我国反家暴立法的思考,以及探讨我国反家暴立法现状存在的诸多问题等导致立法必要性的因素;反家暴立法的正当性部分从家暴构成对妇女人权的侵犯出发,对受暴妇女弱者地位需法律补足的论证,引用密尔的不伤害原则对把家暴行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正当性阐释,最后国家立法干预家暴是对隐私权的相对剥夺的进一步论证;在可行性分析部分,本文列举了推动我国妇女权利平等保护的因素,包括国际人权理念的发展、公权力机关的主导力、社会力量的支持助力、受暴妇女的自我赋权等,正是这些因素促成了我国反家暴专门立法逐步走向现实。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在最后部分对我国反家暴立法进行了宏观构想,以期更好地推动妇女人权保护、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发展。首先,本文以人权和社会性别平等为立法理念,认为应当将家庭暴力的防治提升到人权保护的高度,用法律将家庭暴力中的人权保护固定下来,同时全面地审视各种防治家庭暴力措施对不同性别特别是妇女的影响,贯彻落实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其次,反家暴法应至少包括五大基本原则,从实质上维护个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最后,反家暴的立法模式,将《反家庭暴力法》与其他单行法进行有机结合,构建完整反家暴法律体系;按照实体、程序分别立法的理念,围绕反家暴实体法,制定反家暴领域专门的民事及刑事程序制度;制定配套的司法解释及法规,加快推进反家暴法的施行。
阚凯[8](2012)在《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均无配偶的两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登记结婚而组成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共同生活伴侣关系者,构成本文所讨论的非婚同居。“非婚同居”这一中性、客观的表述得来不易。长期以来,该问题要么被学术界简化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弥散在传统议题的宏大叙事中,要么被以往的婚姻家庭立法冠以“非法同居”之名,或将其与“事实婚姻”划等号。但随着非法同居的称谓被取消,事实婚姻的认定范围也不断缩减,我国法律对于非婚同居关系“不保护、不干预、不惩罚”的漠视态度正式形成。社会现实的变化引发了人们对非婚同居法律问题的关注,相关法律的适用困境也凸显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和立法改进的意义。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构建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三大板块以及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两个层面,其价值取向的确立、立法模式的选择与具体制度的设计都离不开对我国同居实践的考察和对域外立法经验的借鉴。在我国未来的非婚同居立法中,区别对待与价值中立原则、尊重自治原则、公平正义原则以及保护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应成为权利义务设置的价值取向;“区别于婚姻的事实同居”模式应成为现阶段的模式选择;仅对与共同生活密切相关的人身关系作出规范应作为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以“分别所有制为基础、共同所有制为例外”的同居财产制以及“原则上否定、条件上限制”的有限救助制度应成为法律调整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规制重点;改进婚生推定制度和保障所有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应成为同居立法与亲子法改革的共同目标。
刘波,高源[9](2010)在《“离婚不离房”:情爱不再如何“风雨同舟”?》文中研究指明据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中国首席婚恋服务专家"百合网联合统计的婚姻状况信息表明:与往年相比,2009年离异人数比例略高,而"80后"的离婚率大概在30%左右。由于目前房价的不断上涨,无钱再购置一套房子,部分"80后"离婚人士决定离婚不离房,这类人自嘲为"蜗婚族"。"离婚不离房"的离婚男女不得不面临着许多尴尬和无奈,甚至是感情风险和暴力隐患。既然离婚却仍然"同居",同一屋檐下他们如何相处,如何面对斩不断理还乱的纠缠?既然情已了,爱不再,离婚不离房又如何"风雨同舟"?据估算,目前这种情况仅在郑州市就占到了全部离婚案件的15%。本期,让我们从中撷取几个实例来透视"蜗婚"这一现象,以引起社会的关注。
韩艳艳[10](2010)在《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研究》文中认为夫妻间的婚内侵权问题从婚姻制度存在之时起,就以不同形式存在着,只是不同时期表现形态不同,救济方式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会妇女地位的上升,使得夫妻人格变得相对独立、地位相对平等。在自由、平等思想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人们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使得婚内维权意识也得到相应的提升。婚内侵权和损害赔偿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的同时,法律法规的制定也成为法学界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国法律至今没有关于婚内侵权问题的直接规定,而现实生活中的婚内侵权行为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则层出不穷,受到损害的一方急需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得到应有的损害赔偿,并以此来呼吁社会维护和尊重婚姻家庭的整体利益。本文致力于探讨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国外法的考察,建构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以期完善我国夫妻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避免立法空白、司法漏洞。论文的第一章是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基本理论的概述。梳理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特点,归纳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种类。第二章是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国外法考察。通过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演进过程的历史回顾,总结了两大法系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构建。通过对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分析,探讨了建构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关于完善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二、离婚后同居的日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离婚后同居的日子(论文提纲范文)
(1)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的量刑现状分析 |
1.1 量刑统计分析 |
1.1.1 样本来源 |
1.1.2 样本刑期量化分析 |
1.2 影响量刑的因素 |
1.2.1 法定量刑情节 |
1.2.2 酌定量刑情节 |
第二章 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2.1 整体量刑偏重 |
2.1.1 现象分析 |
2.1.2 原因解读 |
2.2 同案不同判现象明显 |
2.2.1 现象分析 |
2.2.2 原因解读 |
2.3 民意对量刑的影响较大 |
2.3.1 现象分析 |
2.3.2 原因解读 |
2.4 缓刑适用率较低 |
2.4.1 现象分析 |
2.4.2 原因解读 |
第三章 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的合理化建议 |
3.1 纠正整体量刑偏重现象的建议 |
3.1.1 将“被害人过错”确定为法定量刑情节 |
3.1.2 合理借鉴“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 |
3.2 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建议 |
3.2.1 细化司法解释 |
3.2.2 发布指导性案例 |
3.3 建立规范化的民意导入机制 |
3.3.1 建立规范化民意导入机制的现实意义 |
3.3.2 建立规范化民意导入机制的具体建议 |
3.4 放宽缓刑的适用 |
3.4.1 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适用缓刑的现实意义 |
3.4.2 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适用缓刑的具体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纪实手法在微电影创作中的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微电影与纪实的相关概述 |
第一节 微电影的定义 |
第二节 纪实元素的界定 |
第三节 纪实手法的阐释 |
第二章 微电影中的纪实元素 |
第一节 画面纪实元素 |
第二节 声音纪实元素 |
第三章 微电影中纪实手法的表达 |
第一节 视听的纪实表现 |
第二节 非职业演员的出演 |
第三节 情节的淡化 |
第四节 主题的表达 |
第四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乳腺癌生存者性生活质量现状分析及质量评价工具研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英文缩略词 |
第一部分 :基于FSFI的女性BCSs的FSD患病率及性功能水平Meta分析 |
1 前言 |
2 方法 |
2.1 检索策略 |
2.2 文献纳入与排除标准 |
2.3 效应指标选择 |
2.4 文献质量评价 |
2.5 数据提取 |
2.6 统计学分析 |
2.7 异质性检验及效应值合并 |
2.8 发表偏倚评估 |
2.9 敏感性分析 |
3 结果 |
3.1 文献检索与筛选结果 |
3.2 文献特征分析 |
3.3 Meta分析结果 |
4 讨论 |
4.1 BCSs的FSD患病率 |
4.2 BCSs性功能整体水平评分 |
4.3 BCSs性功能各维度水平评分 |
4.4 改进措施 |
4.5 异质性、发表偏倚及敏感性分析 |
5 结论 |
第二部分 :BCSs性生活体验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2 对象与方法 |
2.1 医学伦理 |
2.2 研究现场与对象 |
2.3 选样过程与方法 |
2.4 资料收集与整理 |
2.5 资料分析 |
2.6 质量控制 |
3 结果 |
3.1 受访者基本情况 |
3.2 BCSs性生活经历 |
3.3 BCSs性生活体验主题及概念框架 |
3.4 BCSs性生活体验主题 |
4 讨论 |
4.1 性生活经历 |
4.2 性生活体验 |
5 结论 |
第三部分 :BCSs性生活质量问卷研制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本研究目的与意义 |
2 对象与方法 |
2.1 初始问卷形成 |
2.2 研究对象与现场 |
2.3 信效度验证 |
2.4 资料整理和分析 |
3 结果 |
3.1 研究对象一般资料 |
3.2 效度检验 |
3.3 信度检验 |
4 讨论 |
4.1 问卷基本情况 |
4.2 初始问卷的形成及表面效度、内容效度 |
4.3 条目分析 |
4.4 问卷的效度评价 |
4.5 问卷的信度评价 |
5 结论 |
本研究不足之处 |
对临床工作和未来研究的启示 |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我国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失范与修正 ——以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塘老娘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由来 |
(二)选题背景 |
1、社会背景 |
2、现实问题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意义 |
(五)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六)主要研究方法 |
1、定性研究 |
2、定量研究 |
(七)我的创新之处 |
(八)文章的基本结构 |
一、调解类电视节目产生的背景 |
(一)政治层面 |
1、计划生育政策消弱了传统的民间调解模式 |
2、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
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解决社会矛盾的有限性和对调解类电视节目的鼓励性 |
(二)经济层面 |
1、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带来的大众心理失调 |
2、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社会性矛盾 |
3、社会个体经济地位改变带来的家庭危机 |
(三)文化层面 |
1、我国传统民间调解文化的熏陶 |
2、电视文化对大众的冲击 |
二、调解类电视节目的现状 |
(一)我国民间调解的有益补充 |
1、解决民众矛盾的社会公器 |
2、引导大众心理建设的“导师” |
(二)“失范性传播”现象严重——以《钱塘老娘舅》为例 |
1、失范性传播的表现 |
2、失范性传播的原因探究 |
三、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发展趋势与改进建议 |
(一)媒介融合背景下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发展趋势 |
1、栏目化重组电视元素的必然选择 |
2、碎片化的收视习惯和多屏互动的观赏方式 |
(二)调解类电视节目改进的方向 |
1、调解团队的科学建设 |
2、栏目要素的正能量组合 |
3、调解类电视栏目审查制度化 |
4、增强舆论监督功能 |
5、多媒体传播的合理利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复婚不是件简单的事(论文提纲范文)
邂逅两小无猜的缘分 |
再续儿时旧梦 |
打破幸福的梦境 |
律师答疑 |
(7)我国反家暴立法法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家庭暴力概述 |
(一) 家庭暴力的概念 |
1、 施暴形式 |
2、 对象范围 |
3、 暴力程度 |
(二) 家庭暴力的特征 |
1、 对象的亲密性 |
2、 力量的差异性 |
3、 施暴的隐蔽性 |
4、 行为的多发性 |
(三) 家庭暴力的缘由——从法律文化的角度考察 |
1、 强调国家本位主义,忽视妇女权利自由 |
2、 法律工具主义文化,维护宗法家长制 |
3、 重视等级观念和秩序,强化男尊女卑 |
二、 我国反家暴立法必要性的现实考察 |
(一) 家庭暴力撕裂整个社会结构 |
(二) 家庭暴力需要法律的硬约束 |
(三) 法律内在要求反对家庭暴力 |
1、 推动法律的人文化转变 |
2、 保障法律的民主化进程 |
3、 深化法律的科学化内涵 |
(四) 我国反家暴立法现状亟待改善 |
1、 立法现状简述 |
2、 倡导性规则操作性弱 |
3、 规范重实体轻程序 |
三、 反家暴立法正当性的理论分析 |
(一) 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基本人权 |
1、 妇女人权的内涵 |
2、 家暴构成对妇女人权的侵害 |
3、 妇女人权需全面保护 |
(二) 受暴妇女弱者地位需法律补足 |
1、 法律具有权利补足的职能 |
2、 受暴妇女弱者地位需补足 |
3、 法律补足的限度 |
(三) 家暴行为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
1、 确定法律调整的法则 |
2、 家暴行为符合法律调整要素 |
(四) 国家干预:隐私权的相对剥夺 |
1、 隐私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 |
2、 隐私权与其他权利的平衡保护 |
四、 我国反家暴的立法可行性分析 |
(一) 国际人权理念的发展 |
(二) 公权力机关的主导力 |
(三) 社会力量的支持助力 |
1、 新闻媒体的正面的价值导向作用 |
2、 妇联的权威和优势的影响 |
3、 民间组织和有识之士的奠基和推动 |
(四) 受暴妇女的自我赋权 |
五、 我国反家暴立法的宏观构想 |
(一) 反家暴立法理念 |
(二) 反家暴立法原则 |
1、 对家庭暴力“零忍耐” |
2、 政府主导,多机构合作 |
3、 受害妇女本位 |
4、 注重早期防范措施 |
5、 教育、矫治、制裁相结合 |
(三) 反家暴立法模式 |
1、 反家暴法律体系构建 |
2、 与相关程序法的衔接 |
3、 配套法规或解释的制定原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本研究的意义 |
二、 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 |
(一) 国内的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的研究现状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突破与创新 |
第一章 非婚同居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非婚同居的界定 |
一、 “同居”与“非婚”的释义 |
(一) “同居” |
(二) “非婚” |
二、 非婚同居的概念厘定 |
(一) 非婚同居的定义 |
(二) 非婚同居的特征 |
三、 非婚同居的概念辨析 |
(一) 非婚同居与事实婚姻 |
(二) 非婚同居与非法同居 |
第二节 非婚同居的调查分析 |
一、 青年人同居调查——以大学生实证调研为基础 |
(一) 青年人同居的现状 |
(二) 青年人同居的特点 |
二、 中年人同居调查——以离婚对数攀升走向为切入 |
(一) 中年人同居的现状 |
(二) 中年人同居的特点 |
三、 老年人同居调查——以“搭伴养老”社会关注为例证 |
(一) 老年人同居的现状 |
(二) 老年人同居的特点 |
四、 西方同居调查的理论总结——非婚同居“阶段化”理论 |
(一) 阐释 |
(二) 意义 |
第三节 非婚同居的社会动因 |
一、 文化因素的促使 |
(一) 世俗社会的文化滋养 |
(二) 转型社会的文化冲击 |
二、 环境因素的助推 |
(一) 工业化运动与城市化运动的附带效应 |
(二) 生殖科技进步与人口发展趋势的合力牵引 |
三、 经济因素的驱动 |
(一) 婚姻功能的缩减与家庭形态的演进 |
(二) 个体经济的独立与生活方式的自主 |
(三) 生活成本的节约与经济资源的分享 |
四、 制度因素的审视 |
(一) 婚姻制度的障碍 |
(二) 福利制度的衍生 |
第四节 非婚同居的现实问题 |
一、 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 |
二、 身份关系的不确定性 |
三、 同居双方的财产争议 |
四、 身心伤害的潜在危险 |
五、 非婚子女的抚育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非婚同居的规制困境 |
第一节 非婚同居法律政策的选择困境 |
一、 绝对承认事实婚姻与宽容对待非婚同居 |
(一) 绝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
(二) 宽容对待非婚同居的动因探究 |
二、 限制承认事实婚姻与区别对待非婚同居 |
(一) 事实婚姻规制态度的转向 |
(二) 区别对待划分标准的审视 |
三、 绝对否定事实婚姻与严厉对待非婚同居 |
(一) 事实婚姻的全面性否认 |
(二) 非婚同居的合法性争论 |
四、 限制承认事实婚姻与中立对待非婚同居 |
(一) 事实婚姻相对承认的重塑 |
(二) 中立对待非婚同居的解读 |
第二节 非婚同居法律规定的适用困境 |
一、 人身关系调整方法虚置 |
(一) 调整模式概括 |
(二) 调整规则解读 |
二、 财产纠纷解决规则简陋 |
(一) “同居财产制”的模糊规定 |
(二) 遗产纠纷的简化处理 |
(三) 家务劳动的补偿省略 |
(四) 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缺位 |
三、 弱者利益法律保障阙如 |
(一) 《婚姻法》保护规则的适用排斥 |
(二) 财产法调整机制的难以发挥 |
(三) 对非婚子女利益的保护有限 |
四、 相关法律制度的体系疏漏 |
(一) 婚约制度的缺失 |
(二) 衡平法救济措施的适用障碍 |
(三) 事实重婚的认定分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外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非婚同居的立法演进 |
一、 非婚同居司法保护的能动探索 |
(一) 司法保护之体现 |
(二) 司法保护之评析 |
二、 非婚同居行政保护的途径探寻 |
(一) 行政保护之体现 |
(二) 行政保护之评析 |
三、 非婚同居立法保护的观念更新 |
(一) 立法保护之体现 |
(二) 立法保护之评析 |
四、 非婚同居国际私法保护的合作动向 |
(一) 国际私法保护之体现 |
(二) 国际私法保护之评析 |
第二节 非婚同居的立法模式 |
一、 事实同居模式 |
(一) 事实同居模式概观 |
(二) 等同于婚姻的事实同居 |
(三) 区别于婚姻的事实同居 |
二、 登记同居模式 |
(一) 登记同居模式概观 |
(二) 等同于婚姻的登记同居 |
(三) 区别于婚姻的登记同居 |
第三节 非婚同居的立法内容 |
一、 非婚同居的成立 |
(一) 实质要件 |
(二) 形式要件 |
二、 非婚同居的效力 |
(一) 人身关系 |
(二) 财产关系 |
(三) 亲子关系 |
三、 非婚同居的终止 |
(一) 双方合意 |
(二) 单方申请 |
(三) 一方或双方结婚 |
(四) 一方或双方死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非婚同居法律问题的制度破解 |
第一节 非婚同居立法的价值取向 |
一、 区别对待、价值中立原则 |
二、 尊重自治原则 |
三、 公平正义原则 |
四、 保护子女利益原则 |
第二节 非婚同居立法的模式选择 |
一、 我国现阶段的模式选择 |
(一) 事实同居模式确立的迫切性与现实性 |
(二) 区别于婚姻的事实同居之双层保障 |
(三) 司法解释的作用衡量 |
二、 未来立法的递进拓展 |
(一) 登记同居模式的确立与单行立法的跟进 |
(二) 等同于婚姻的登记同居之对象限制 |
(三) 多重保护体系的格局形成 |
第三节 非婚同居关系的成立 |
一、 非婚同居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 |
(一) 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二) 无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障碍 |
(三) 无禁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 |
(四) 共同生活 1 年以上或共同生育子女 |
二、 非婚同居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
(一) 事实同居模式的形式要件 |
(二) 登记同居模式的形式要件 |
第四节 非婚同居关系的效力 |
一、 非婚同居的人身关系 |
(一) 最低限度的人身关系 |
(二) 不宜强制的人身领域 |
二、 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 |
(一) 同居财产制 |
(二) 有限救济制度 |
(三) 针对遗产的权利 |
(四) 共同债务 |
三、 非婚同居的亲子关系 |
(一)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 |
(二) “婚生推定”的改良与“父性推定”的确立 |
(三) 所有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 |
第五节 非婚同居关系的终止 |
一、 终止的原因 |
(一) 一方或双方死亡 |
(二) 一方或双方结婚 |
(三) 合意终止 |
(四) 单方通知 |
二、 终止的程序 |
(一) 事实同居的终止程序 |
(二) 登记同居的终止程序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 |
(9)“离婚不离房”:情爱不再如何“风雨同舟”?(论文提纲范文)
合不来又分不开,尴尬生活何时是尽头 |
最熟悉的陌生人,家里家外在“演戏” |
徘徊在心门之外,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
情已逝,如何“同舟共济” |
(10)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概述 |
第一节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界定 |
一、婚内侵权 |
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
三、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种类 |
一、侵害配偶人身权的损害赔偿 |
二、侵害配偶财产权的损害赔偿 |
三、精神损害赔偿 |
第三节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特点 |
一、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比较之特点 |
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比较之特点 |
第二章 中外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之比较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一、“夫妻一体主义”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豁免 |
二、“夫妻别体主义”下婚内财产损害赔偿的建立 |
三、“夫妻别体主义”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全面确立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
一、“夫权婚姻”下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否定 |
二、“无夫权婚姻”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肯定 |
第三章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
第一节 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审视 |
一、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立法必然 |
第二节 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立法建议 |
一、夫妻人身关系立法需确立配偶权制度 |
二、夫妻财产关系立法需修正夫妻财产制度 |
三、协调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衔接 |
四、程序立法保障需设立婚内侵权诉讼时效特别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离婚后同居的日子(论文参考文献)
- [1]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件量刑问题研究[D]. 贾宇涵. 河北大学, 2021(02)
- [2]纪实手法在微电影创作中的运用[D]. 刘彩霞. 聊城大学, 2019(01)
- [3]乳腺癌生存者性生活质量现状分析及质量评价工具研制[D]. 景丽伟. 中国医科大学, 2018(12)
- [4]我国调解类电视节目的失范与修正 ——以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塘老娘舅》为例[D]. 刘连振. 浙江传媒学院, 2015(08)
- [5]复婚不是件简单的事[J]. 谭芳,桂芳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5(05)
- [6]静夜思(外两篇)[J]. 石国平. 黄河, 2015(01)
- [7]我国反家暴立法法理分析[D]. 蒋姗姗. 苏州大学, 2014(10)
- [8]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D]. 阚凯. 黑龙江大学, 2012(09)
- [9]“离婚不离房”:情爱不再如何“风雨同舟”?[J]. 刘波,高源. 妇女生活, 2010(10)
- [10]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研究[D]. 韩艳艳. 黑龙江大学, 2010(07)